新形勢下澳門涉台工作仍具有新的獨特優勢 新形勢下澳門涉台工作仍具有新的獨特優勢

正當澳門特區政府官員和各界人士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主席在蒞澳出席慶祝澳門回歸十周年暨第三屆特區政府就職活動所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之際,澳門各界社團又重溫了並學習貫徹胡主席一年前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座談會上題為《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講話。澳門中聯辦還專門為此舉辦了座談會,各界社團代表發表了其體會,行政長官崔世安和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也分別作了重要講話,表達了繼續發揮澳門獨特優勢,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心願。

自《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以來,澳門以其既是「第三地」又是中國領土的獨特優勢,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方面作出了別處難以替代的重大貢獻。從兩岸特使曾慶紅、蘇志誠的秘密接觸,促成了海峽兩會建立有關「一個中國」論述的「九二共識」及「汪辜會談」,到海峽兩岸有關部門在澳門進行簽署「春節台商包機」協議的協商;從澳門國際機場及「澳航」以「一機到底」方式實現兩岸間接直航,為兩岸民眾往來提供極大方便,到海協會在澳門設立辦事處,為有需要的兩岸人士接觸提供方便;從澳門特區以其實行「一國兩制」的優勢,向台灣作和平統一的示範, 到澳門各界居民對台灣官民持抱友善的態度,使其感覺到澳門各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誠意;都在在充分展現了澳門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面可以而且已經發揮的獨特作用。

去年的台灣領導人選舉,台灣人民以手中的選票拋棄了瘋狂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的民進黨,將主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馬英九推舉為領導人。此後,在國共兩黨「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指引下,恢復了兩岸協商,而且形成了每逢雙次協商在台灣舉行的制度,並促成了兩岸直接通航及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等。表面上看,澳門作為「第三地」的獨特優勢,似是已經逐漸消減。

但其實不然。比照胡錦濤主席一年前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澳門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面仍然存在著別處所無的獨特優勢,需要我們去努力發掘並充分運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而且,某些過去並不起眼的特點,隨著形勢的發展,現在卻上升為新的獨特優勢,而且還是別處所無。這就需要我們緊緊地將之把握好,並用好、用活、用足,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入新的階段後,充分發揮作用,為推動國家統一大業進程作出新的責獻。

實際上,比照胡主席講話中的六點,澳門是有許多方面可以「自動對號入座」的。比如,在胡主席六點講話中的第一點「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及第二點「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上,澳門大可向台灣宣傳澳門回歸後,中央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包括中央政府為幫助澳門特區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等造成的影響,適時推出了「CEPA」及其六個補充協議、開放內地居民赴澳門個人游、允許澳門銀行試辦並逐步擴大人民幣業務、幫助在內地的澳資中小企業緩解經營困難、推進重大基建設施對接、擴大內地服務業對澳門開放、保障供澳食品的數量和質量安全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並在制訂《國家「十一五規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以及確定港珠澳大橋等重大基建項目時,充分考慮到對澳門的影響,著力為澳門提供發展機遇,拓寬發展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這些特殊政策措施的實行,促進了澳門經濟突飛猛進。因此,只要台灣能與中國大陸搞好關係,進行政治談判,進而實現兩岸統一,相信台灣將更能得到大陸方面的照顧和支持,台灣的經濟也能突飛猛進。因此,今後澳門各界社團在與台灣進行交流時,宜將這個道理講深講透。

又如,在胡主席六點講話中的第五點「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上,澳門回歸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澳門繼續與外國發生關係,適用於澳門的國際公約由原來的一百五十六項增至二百三十一項,澳門與外國簽訂了三十項民用航空、司法協助、投資保護等領域的雙邊協定;澳門特區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加了一百四十多次國際會議,以「中國澳門」名義參加了二百四十多次國際會議;有七十八個國家或地區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澳門成功舉辦了東亞運動會和九個大型國際會議,國際影響進一步擴大。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國際組織活動,簽署國際協議。這對渴望參加國際組織活動的台灣市民來說,是充滿誘惑的。

再如,在胡主席六點講話中的第四點「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上,澳門官民一直對台灣充滿誠意,不但是有數萬人在台灣打工,為台灣的經濟建設作出貢獻,而且澳門每年都有逾千學生到台灣升學,其中部份畢業生進入了澳門特區政府或成在社會專業領域中發揮重要作用,其中有部份在特區政府擔任了高級職務,或是當選為特首選委會的委員,在「澳人治澳」中發揮重大作用。這些,對於堅持「台灣意識」的部分台灣民眾,是具有很強的說服力的。

特首崔世安昨日在座談會上提出了進一部發展澳台關係的四點意見,一是全面推進台澳各領域的交往和合作,認真吸取台灣發展的經驗,提升澳門可持續發展的水平,並為在台學習和工作的澳門居民提供服務和便利;二是在若干領域,如商貿、旅遊、會展、文化、教育、創意產業等方面加大澳台合作力度,促進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實現;三是強化並發揮好特區的服務平台功能,尤其是藉著粵港澳緊密合作,以及藉著澳門與葡語系國家、歐盟、國際華商組織正在加強合作的難得機遇,為台灣中小企和台灣民眾的需要,提供適切到位的服務,促進兩岸和澳台關係的新發展;四是在“一國兩制” 的基礎上,深入研究澳台未來加快合作的思路、機制和模式。而一些與會代表也提議設立主管對台工作的專門機構。這些,都是在新形勢下繼續發揮澳門獨特優勢,推動兩岸關係和澳台關係發展的好辦法。只要能努力實踐,相信一定能比過去的三十一年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