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難道要藉立難民法實行B型台獨?

馬英九上台一年多來,似「明星」而不似胸有謀略的政治家或具有行政長才的領袖,因而其民意支持度不斷下滑,竟然不但低於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而且還與其當選「總統」之前的情況相反,低於國民黨(在去年「總統」選舉前,馬英九的民意支持度比國民黨要高得多,因而證明有不少反對國民黨的選民,因不值民進黨亂搞民粹主義及陳水扁貪腐,將自己手中一票投給了馬英九)。馬英九民意支持度一直滑落的原因,除了其行政執行力偏低之外,也與其為了討好淺綠選民而刻意遠離國民黨固有意識形態,惹起深藍民眾反感有關。這不,就在二零零九年的最後一天,他又與知名評論家南方朔「撞」上了。

原本過去長期支持黨外及民進黨的南方朔,後期轉為支持國民黨,並對過去曾堅決反「獨」的馬英九寄望甚高。但一年多來的事實令他很失望,尤其是極為不值馬英九為了要做「全民總統」,而千方百計遷就淺綠選民及中間選民,因而公開抨擊馬英九是「B型台獨」。昨日,南方朔又趁出席兩岸統合學會主辦的「二零零九年兩岸關係總檢討與未來展望」研討會之機,強烈質疑馬英九避談「一中」,並指出「一中」本來就不是問題,馬英九就職後反而變成了毒藥,馬英九應該深思這個問題。台大政治學教授張正中也指出,馬政府已經明顯地從以往主張的「先經後政」轉移到「只經不政」,「一中各表」也漸滑向「淡化一中」。整體而言,四次「江陳會」成果豐碩,值得肯定,但是兩岸的認同差距卻在持續加大,這是兩岸關係未來和平發展的隱憂。對此,馬英九忍不住了,在下午偕同「副總統」蕭萬長在台北賓館舉行記者會反駁說,自己在就職演說中就提到,有關兩岸關係發展是以一九九二年的「九二共識」為基礎,他也多次強調希望在這個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這個立場從來沒有改變過。

馬英九是否至今仍堅持以「一中」為核心內容的「九二共識」?是否如南方朔所批評的「B型台獨」?口頭辯解是無用的,要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而偏偏就是在昨日召開的「行政院院會」上,通過了「難民法草案」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讓難民處理法制化,並允許申請人在台停留期間享有法律諮詢、醫療照顧及維持基本生活的權利。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特地在例行記者會上說,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如果有特定事由申請來台專案居留,其中一項是政治考量,以往有些大陸民運人士會透過此方式申請來台,但前提是必須合法申請來台。不過,民運人士逃命都來不及了,如何合法申請來台?而且他們偷渡來台,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政府有一段時間的作法就是轉送到其他國家。而現在有了「難民法」的機制,不需注意是否合法申請來台,而且要重視國際難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照料。故這次修法,讓大陸民運人士來台以後,能夠以政治主張事由,經過相關機關確認,就不需在意是否合法申請來台。

而且,過去多數大陸民運人士違法偷渡來台,這次修法則針對他們非法進入台灣免除刑責。下一階段的處理,希望結合難民的機制,明年交由「內政部」移民署處理,包括提他們工作、庇護等。

這就戮穿了馬英九堅持「九二共識」之說。這是因為,「九二共識」是以「一個中國」為核心的,不管是「一中各表」也好,還是「各表一中」也好,都是圍繞著「一個中國」這個主軸兜轉。但給中國大陸民運人士賦予「難民」的身份,卻是把兩岸關係定位為「一邊一國」,背離了「九二共識」所確定的「一個中國」核心原則。實際上,按照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的規定和國際慣例,關於「難民」身份的確定,必須具備以下兩方面的條件:一、客觀條件。即該人羈身於其本國或經常居住國之外,且不能或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或返回其經常居住地國。這是難民與其他一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重要區別之一。依《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第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某一符合難民條件的人如已自動接受其本國的保護,或於喪失國籍後又自動重新取得原國籍,或已取得新的國籍並受其新國籍國的保護,或已在過去由於畏懼遭受迫害而離去或躲開的國家內自動定居下來,則該人即不得再作「公約」定義下的難民而受「公約」的保護。二、主觀原因。即造成上述客觀條件的原因是該人有正當理由畏懼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某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等原因而受到迫害。這是政治難民、戰爭難民與經濟難民的根本區別所在。依《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上述同一條款的規定,除依國際聯盟主持訂立的有關協議、公約和議定書或國際難民組織約章而被認為難民的人之外,某一具有難民身份的個人如果因其被視為難民所依據的情況不得存在而不能繼續拒絕受其本國的保護或可以回到其以前居住的國家,則該人不得再受「公約」的保護。

因此很明顯:難民認定的其中一個要件,是非本國籍人。本國籍人即受遭受宗教、政治、種族等迫害,也不能說是難民。實際上,連台灣當局推出的《難民法草案》,也將難民的國籍身份固定為「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而並未將「本國人」涵括在內。而《難民法草案》卻將包括西藏居民在內的大陸地區居民和港澳地區居民列為適用對象,就顯然是要把中國大陸居民和西藏、港澳居民視為「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這是將「一邊一國論」偷渡於《難民法草案》之內。這種做法,完全違背《中華民國憲法》對「固有疆域」的述定,也完全抵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港澳關係條例」中對大陸地區人民和港澳地區人民所下的定義。

本來,台灣當局按照國際慣例就收容難民問題進行島內立法,是其行政管理所需,無可非議。但問題是,「陸委會」卻延襲「雙陳」時期的做法,趁制訂《難民法》之機,將「一邊一國論」引進其中,亦即是將本屬一個國家內部的居民,當作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這就不但是嚴重抵觸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對「難民」國籍的定義,而且也是公然向北京作出挑釁:既是要在法理上大搞「一邊一國」,又是要在政治上公然挑戰北京的打擊西藏分離分子、法輪功、民運份子的政策底線。這與他昨日信誓旦旦地聲稱「堅守『九二共識』」,是完全相悖的。這也難怪,為何賈慶林前日在「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座談會」提出應當著眼未來,積極穩妥地探索如何破解制約兩岸關係發展的難題,為今後兩岸協商政治和軍事安全等問題預做準備、創造條件之後,「陸委會」另一副主委趙建民立即發佈「新聞稿」強調,兩岸尚未累積足夠互信與經驗,無論就彼此政治地位、台灣參與國際空間、軍事安全等議題,雙方進行政治協商的時機尚未成熟了。因為馬英九不但是害怕被民進黨扣上「傾中賣台」的紅帽子,不利其爭取連任,而且也擔心坐在兩岸政治協商的談判桌前時,被對方代表追問其對「一中」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