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發言人應當具備較佳的策略技巧 政府新聞發言人應當具備較佳的策略技巧

作為政府新聞發言人,不但要具備較佳的思想政治素質、傳播專業素質和公關心理素質,而且還要求其在履行政府新聞發言人的職務時,具有較佳的業務技巧,以能牢牢掌握新聞發佈的主導權,有效、成功地引導興論走向,利用各種方法把政府希望宣傳出去的東西有效地傳播出去。如果記者所提問題偏離主題太遠,通過回避或過渡語言等技巧不露聲色地把話題轉到既定的主題上來;如果有人利用提問的機會散佈謠言或進行攻擊,也能及時予以揭露和批駁。

實際上,發言人的工作是一門「藝術」。發言人的對外談話有著一整套獨特的技巧、策略和做法。對此,吳建民在《交流學十四講》一書中,將之歸納為以下幾點:一、發言人在新聞發佈中要體現主動宣傳的精神;二、發言人應遵循「以信為本」的原則;三、發言人按批準的口徑對外談話,同時又要善于「一個口徑,多種說法」,并善于隨形勢之變調整口徑;四、看稿回答與不看稿回答兼而有之;五、發言人對外談話是簡還是繁、是直言還是含蓄,須視具體情況而定;六、發言人要學會掌握「含糊」謀略;七、發言人也應該具備善於說廢話的能力;八、發言人還要懂得「迴避」之術;九、發言人要善於用幽默語言應對尖銳問題;十、發言人在答問時要注意留有餘地;十一、發言人切忌濫用「無可奉告」;十二、發言人並非有問必答,對兩類問題(假設性問題、政治上過於敏感問題)可不作評論;十三、發言人要具備臨場應對的能力;十四、發言人要在「預」字上狠下功夫。

鄒建華所著的《外交部發言人揭秘》一書,則將新聞發佈的策略和技巧,歸納為以下諸項:一、先發制人。 而「先發制人」必須具備個條件:靈敏的信息反饋,及時準確地掌握情況;決策要迅速,效率要高;要有快捷的發佈途徑,能把要發佈的情況決速傳播出去。二、增加透明度,加大信息量。從新聞學的角度看,突發事件發生後增加透明度、加大信息量可以引導輿碖走向,避免不利報導。否則,如果採取迴避態度,奉行「少說為佳」政策,一味進行搪塞、遮掩,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因為在信息化時代,要封鎖信息是不可能的。只有公開、透明,以清晰信息克制模糊信息,才能避免謠言,主導輿論。三、刻求新意。對外表態口徑最好不要千篇一律,一個口徑反覆說,沒有一點新意,不但沒有吸引力,也達不到新聞傳播效果。四、開門見山,直截了當。在通常情況下,表態盡量乾脆、直截了當,不要兜圈子。不要講許多過去如何如何,人家關心的是你現在的立場。五、有的放矢。六、少用「行話」、政治術語和專業術語。七、堅持「以我為主」,但做法不要生硬。「以我為主」有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不能被記者牽著鼻子走,跟著記者的提問滑得太遠,從而忘記新聞發佈會的主旨;二是不能讓別有用心的人將發佈會作為宣傳其主張的講堂。要通過迴避或過渡形式的語言等技巧不露聲色地將話題轉到自己的主題上來。如有人利用提問的機會散布謠言,就應及時揭露並批駁。八、做一個有親和力的發言人。

從新聞學的角度看,時效性是新聞發佈的第一要素。當突發事件發生後,如果政府或有關部門不及時作出反應或反應遲鈍,媒體和公眾如果不能迅速從正常渠道得到信息,就會轉向其他的渠道或小道消息,而這些渠道往往是謠言的源頭。正規渠道如不佔領輿論陣地,謠言就會取而代之。因此,當突發事件發生後,時間往往是爭取勝利的決定性因素。在出現問題時,如果保持沉默或遮遮掩掩,不但不能減少對你不利的報導,相反情況可能會更糟糕。輕則是不必要的猜測和誤解,重則是導致出現大量不利的猜測和妄評。由於新聞傳播中的「首因效應」,一旦不利的輿論先入為主地影響了公眾的看法,事後要轉變這些看法往往會因錯過最佳時機而收效甚微。如果反應滯後,往往也有同樣的後果。當事情已經過去一段時間,媒體的注意力已經他移,這個時候再做出反應,媒體已經不感興趣。有時還會讓人莫名其妙,產生誤解。因此,對突發事件要加強「第一時間」的信息發佈。只有加強傳播的時效性,對事件進行迅速反應,才能在傳播中搶佔先機,奪取輿論制高點,有效防範各種謠言發生。越是敏感問題,不好說的問題,越要想辦法處理,而不應一味地沉默、迴避。特別要注意的是,在問題出現時不作反應,其本身亦構成一種反應,會讓人解讀成一種態度或立場。迴避必須是政策考慮的結果,而不應是缺乏宣傳意識、工作遲緩所造成的結果。

《政府新聞發言人實用讀本》一書在談到新聞發佈的策略和技能時,提出了「泰然自若」法,「先發制人」法,「旗幟」法,「搭橋」法,邏輯法,冷處理法等幾種策略,及開場白力求「先聲奪人」,增強語言的感染力,表達簡潔、明快,使用具體形象的語言,充分調動受眾的情感,注意語言表達的針對性,盡量少用「行話」,利用數據和對比等語言技巧。

另外,政府新聞發言人還須注意運用新聞發布的新模式。如利用網絡發佈政府公共信息,及利用手機發佈政府公共信息等。因為網絡作為「第四媒體」,具有時效快、互動性強、超越時空,可以容納文字、音頻、視頻等多種媒介形式等特點,已在傳播方式、傳播內容、傳播對象及傳播管理等方面對新聞傳播的格局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而手機也已被視為「第五媒體」,手機短訊已成為公眾傳遞非官方信息的主要的、標準的方式。在內容上,手機短信這一新的媒體形式越來越豐富多彩,不但可以傳播文字信息,而且可傳播圖像信息。在傳播方式上,手機短訊具有點對點、點對面的傳播特點,其隱蔽性與便利性使人們日益把它作為更加個性化的傳播工具。在傳播趨勢上,手機短訊的傳播呈現出一個立體的多層次的傳播格局。因此,要高度重視和利用手機短信在大範圍傳遞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緊急情況信息中的作用。諸如突發災害和天氣台風、地震等,以及其他一些涉及公共安全,需要緊急告知公眾的事項,都可以及時啟動手機信息發佈系統,在第一時間發出政府的聲音,以應對自然災害,減少災害損失,避免公眾恐慌。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