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時通關可行,兩地一檢有實務困難 二十四小時通關可行,兩地一檢有實務困難

澳珠之間的人流、物流往來越見頻繁,這對於加強兩地往來,十分有利。但卻因人、物流量增加,致使發生了通關效率提高受阻的問題。由此,不少人曾提出多種建議,包括二十四小時通關,「兩地一檢」等。

二十四小時通關,確是有利於促進「珠澳同城化」,及方便兩地市民往來。在越來越多在澳務工人士以至是本澳居民實行在澳工作、返珠休息的形式下,二十四小時通關更為方便於某些夜班人士,在下班後即可直接返珠休息。二十多年前,部分澳門人士反對「二十四小時通關」的理由--擔心會影響澳門樓市及酒店業、零售業的效益,在今日已不復存在。這是因為,經過二十年多來的發展,澳門、珠海的樓市和酒店、零售業已發展出不同模式,重疊性較低,因而不會互相傷害,相反還可兩地互補。

尤其是在隨著《珠三角改革發展綱要》的實施,珠三角快速交通網絡的逐步建成,客流並不局限於日間,故開放二十四小時通關,就更有利於這一趨勢的良性發展。因此可以說,二十四小時通關不但是有利於澳珠群眾的生活,而且更有助於《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的落實,及「澳珠同城化」的實現。

當然,要實現二十四小時通關,必須解決許多技術問題。比如,人員編制的增加,水電等運行經費的開支,在澳門這邊應是較易解決;但在珠海那邊,卻是有一定的難度。尤其是為邊檢、海關、衛檢等部門夜班值班人員臨時住宿問題而需興建夜班值勤人員臨時宿舍樓的所需經費,就不是珠海地方政府可以自己負擔得起。正因為如此,本來是宣稱要在澳門回歸十周年前就可完工的拱北口岸擴建工程,在澳門回歸十周年已過去了之後,仍未能正式動工,癥結就在於工程所需經費未能完全到位。既然連現有設施擴建的經費都難以得到保證,而為了實現二十四小時通關所需設施的工程費用,就更難以落實了。尤其是在中央和廣東省已為拱北口岸擴建工程調撥了一定的財政之後,再要得到中央和廣東省支持,會有一定的難度。

據說,珠海方面曾提出一個方案,由澳門方面負責臨時宿舍樓的興建費用。盡管在實施二十四小時通關後,珠海方面的受益更大,如按「比例原則」,這個要求似是有點「過分」;但從展示澳門對「澳珠同城化」的誠意,及促進澳門各業經濟的角度看,澳門即使是花了這麼一筆錢,也算不了甚麼,就連是反對派也難以提出反對的理由。因為澳門政府庫房的收入,大部份是來自博彩稅,而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博彩業的收入大多是來自內地遊客的「進貢」。因此,由澳方出資,也可算是一個合理的安排,并可被視為是對大陸游客的誠意回報。當然,倘若澳門方面認為二十四小時通關將會對澳門酒店業等博彩業周邊行業造成衝擊,因而并不熱心的話,那又當別論。

至於實施「兩地一檢」,在表面上看,確是好處多多,因為可使旅客和貨物通關減少了一道通關檢驗程序,等於節省了一半時間。但倘要將之確切實施,卻將會遇到不少實務難題,而且並不是類似「由何方出資」問題那麼單純,而是將涉及到澳門與內地的法律制度存在較大差異的問題。實際上,澳門與內地的相關法律制度,是存在著較大的差異的,比如,在貨物進出口管理方面,由於按「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是自由港,除法律有規定外,一般不徵收關稅;而在內地,除了是實施「ECFA」,對原產地澳門的產品實施零關稅外,對來自澳門、但產地是澳門以外的商品入境,仍是需要徵收關稅的。在此情況下,倘是實行「兩地一檢」,如何適應此一法律差異?己方能否執行對方的法律?就不得不慎重考量。

再如,在對旅客攜帶物品的限制方面,澳門較為寬鬆 ,除了武器、毒品等國際上有通例規定者外,其他物品尤其是印刷品,不受任何限制;但在內地,按相關規定,除了是國際通例上的武器、毒品、偽幣等之外,還有一項極為重要的「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電腦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是嚴禁入境的,而「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的手稿、印刷品、膠卷、唱盤」,如其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等的,則嚴禁出境。這兩種法律制度上的差異,如何在「兩地一檢」中得到適應、協調?

還有,內地邊檢部門往往掌握有一份「禁止出境」如「禁止入境」的名單,--「禁止出堷」者,是針對內地的貪官及政治敵對人士而言(即使不是貪官,也不是政治敵對人士,內地在一定級別的官員,也是限制出境的);在「禁止入境」而言,則可能大家更是耳熟能詳,一些可以自由出入港澳境的港澳居民,因政治等方面的原因,而地內地嚴拒入境。還有海外的敵對團體如民運、「法輪功」等,是被內地嚴禁入境的,如果在實行「兩地一檢」中,輪到由澳方實施因而拒絕其出入境,可能就會遭到種種非議,損害澳門的法治和人權形象。

何況,由於內地與澳門的檢查技術手段不同,往往發生某些運輸工具或某些旅客,在輕鬆「闖」過一方海關後,卻在另一方「海關」被揪出攜帶違禁品。如是實施「兩地一檢」,會否被這些壞人鑽空子?

這些,都是需要認真思考的,不要單是滿足於叫口號。所謂「講話容易,抽蝦抵力」,更應找出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