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安機關是到了兌現其諾言的時候了 內地公安機關是到了兌現其諾言的時候了

近日,由香港工聯會首先反映并投訴的新的十年期回鄉證依號碼尾數變更而引發諸多不便的問題,成了香港媒體的重大新聞。香港工聯會此舉,可謂一舉兩得。一方面,彰揚了其「以人為本」,積極為市民服務,敢於向內地敏感權威部門反映并投訴香港市民的心聲的正面形象,為其加了不少分;另一方面,也巧妙地掩飾了其當初對泛民發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見獵心喜,希望能派出強棒甚至是上屆「票后」陳婉嫻等參選,爭取為工聯會增加多幾個議席,從而壯大自己在立法會中的實力,以至是能使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能順利通過,但在泛民祭出「全民起義」、「解放香港」極端政治口號後,卻又轉變態度,決定不再陪泛民「玩」,不為泛民「抬轎造勢」,拒絕派人參選,立意要讓「五區公投」破局的前後矛盾、進退失據窘態,以此既有益於香港市民,又能吸引讀者眼球的重大新聞來轉移受眾的視線。

不過,香港工聯會提出的問題,確是一個重大的民生問題,它牽涉到數百萬香港中國籍居民同胞,以至數十萬澳門中國籍居民在內地的合法切身權益能否得到切實保護的問題。實際上,廙東省公安廳為港澳中國籍居民簽發的十年期限「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去年開始陸續到期。當人們到代辦的中旅社辦理換證手續後,領到的新證的號碼與舊證號碼有異,主要是號碼尾數由原來的「00」改為「0一」,據說是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為了行政管理方便,以利於辨別持證人更換新證的次數。也就是說,倘港澳居民十年後再換領新證,或是因遺失、損毀回鄉證而需換領新證,其新證號碼的尾數還將繼續變異下去,依序成為「0二」、「0三」、「0四」……等。

但是,已經換領新證的港澳居民,是不會注意到這個細微變化的。為此,一些在內地投資設廠、開店、置業,以至是持有內地駕駛執照的港澳居民,在到內地辦理銀行理財、買賣樓宇、更換工商執照或駕駛執照、繼承遺產、結婚離婚、法律訟訴等的手續時,就將遇到大麻煩,被視作為身份不符,新舊證的持有人并非是同一人,必須向發卡的香港中旅社申請一份證明書(手續費二百元),再花費二千元將證明書交予獲認可作內地公證服務的律師進行公證,才能證明自己的身份。而且,一份公證書只能作一項用途,也只能使用一次。如再須辦理其他手續,還須再循此方式再辦一次,費時失事。有一位黃姓香港居民就聲稱,去年底深圳樓價高企時他打算賣樓賺一筆,於是向銀行辦理贖樓手續,才驚覺回鄉證號碼變更,必須自行證明兩張回鄉證持有人均屬其本人,才可贖樓。幾經轉折後,樓價已經掉頭大跌十萬元,令他見財化水。

到目前為止,尚未見澳門居民有此投訴。不知是澳門那些平時熱心為居民服務的相關社團,對此事「後知後覺」、「不知不覺」,還是澳門居民在內地投資置產者并不多,而未有遭遇此「超級大烏籠」?不過有一點必須稱贊的是, 澳門中旅社在為澳門居民辦理回鄉證換證手續時,是會主動徵詢證主的意見,是否需要辦理一份證明書,以證明這兩張號碼尾數有異的持證人是同一人?而且還是分門別類,分別開列是為證明房產、繼承遺產等所使用的(該證明是由廣東省公安廳入出境管理處發出)。更難得的是,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有需要者到真正辦理有關手續時,仍需到律師行辦理公證書。不過,由於澳門中旅社有事先進行「安民告示」,故投訴「大烏籠」的市民就不多。

其實,要解決此問題很容易,只要廣東省公安廳以至是國家公安部向省內以至是全國的相關部門發出通知,說明港澳居民說持有的新舊回鄉證只要是前面的一組錄入持證人基本資料的關鍵號碼相同,即使後面標識換證次數的號碼尾數不同,也被視為同一人亦即此證有效即可。據說,有香港區的全國政協委員準備就此事在今年三月的全國「兩會」上提案,游說中央介入解決。如果公安機關能搶在此前主動作出補救措施,相信就可避免這次「被提案」的被動局面。

其實,同樣的問題,在「台胞證」亦即「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上也曾發生過。後在國民黨前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赴大陸訪問時提出,得到國台辦的重視,並經與公安部協調後,獲得解決,使到台灣居民的台胞證「一人一號,終身擁有」,他們在大陸的法律契約、學歷證書等權益都得到切實保護。既然連有效期比回鄉證要短得多,因而換證更為頻繁的台胞證,都可解決此類問題了,那麼,要解決回鄉證的「號碼」問題,相信就相對更為容易。一直提倡「以民為本」、「以人為本」的內地公安機關,是兌現這一神聖諾言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