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木坤調職澳門並非提高層級卻有配合意涵 羅木坤調職澳門並非提高層級卻有配合意涵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正式宣佈,已經懸缺一年多的「陸委會」澳門事務處處長(對外稱「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一職,已由「行政院」核定將由「陸委會」參事羅木坤出任,人事派令已經下來,羅木坤將在農曆春節後正式到澳門上任。目前,羅木坤正在拜會與澳門業務有關的部會,以利未來業務統籌。

有台灣媒體稱,台灣方面調派羅木坤出任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是為了提高該中心的業務層級。這可能是解讀有誤。因為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核定,澳門事務處處長的職等,是簡任第十二職等而。羅木坤此前曾在「陸委會」先後出任過聯絡處長和港澳處長,去年底調任參事,根據《行政院大陸委會會組織條例》規定,「陸委會」內的處長(按:相當於祖國大陸中央部委辦中的司局長)和參事,其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因此可以說,羅木坤 此次調任澳門,在職務和職等上均是屬於平調。實際上。以往曾出任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的厲威廉、蔡之中、陳崇弘等人,都曾分別在「陸委會」內出任港澳處長或聯絡處長,故他們的調任澳門,均是屬於平調。蔡之中調返台北後,先是出任「陸委會」參事,後任港澳處長,仍是十二職等,無升無降。厲威廉、陳崇弘返臺後,均任「陸委會」參事,雖是沒有行政職務,但職等也是無升無降。

倒是對外稱為「香港中華旅行社」的「陸委會」香港事務局的行政層級,比「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高一級,其局長(即香港中華旅行社總經理),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組織規程》核定,列為簡任第十三職等。而在《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中,常務次長(即相當于大陸的副部長)是簡任第十四職等;「部」的司長和「會」的處長(相當於大陸各部委辦的司、局長)是簡任第十二職等,故簡任第十三職相當於大陸各部委辦的「部長助理」。

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現任代主任錢釧燈,在來澳之前是香港中華旅行社綜合組組長,按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組織規程》規定,組長屬簡任「派」第十一職等,即相當於副處長,與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副主任同級。因此,他以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副主任的職級代理主任的職務,在職級上也是屬于平調,但在行政管理實務方面則承擔高一級責任。

按照《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規定,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設置一名處長(主任)、一名副處長(副主任)。羅木坤正式來澳門就任後,錢釧燈當然就將免兼「代主任」。但他究竟是留澳續任副主任,還是調回「陸委會」?則有不同版本的傳說。不過,既然「組織規範」規定置有一名副主任,而過去也確實是派任過一名副主任(林振貴),故錢釧燈留任副主任也不無可能。尤其是自馬英九上任後,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時期,兩會談判恢復,相關業務十分繁忙,在此背景之下,澳台關係也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尤其是現任特首崔世安十分重視澳台關係,相信未來澳台關系方面的業務量將會大增,以留任錢釧燈方式加強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工作,確是不無可能。

不過,在陳水扁當權時期,「陸委會」的相關業務量萎縮,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曾長期空缺副主任,而且中心內三個組的業務,也偏編為兩個組,亦即減少一名處長及一名組長。這除了是民進黨政權不重視澳台關係之外,據說也因為要節省經費,並將節餘經費調劑支援香港中華旅行社派駐赤鱲角機場的服務辦事處(專門為前赴台灣的大陸人員提供發出「入台證」等服務)的經費所需。倘是為著同一目的,則有可能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不再恢復副主任職位。

羅木坤是台灣省苗栗人,曾就讀台灣國立中興大學歷史系,並曾在「新聞局」國內新聞處任長等職務。當年蘇起從「新聞局長」任上回鍋「陸委會」並升任主委時,從「新聞局」攜帶了蔡之中、陳崇弘等一批處、科長級人馬到「陸委會」,羅木坤也在其中,先是任聯絡處副處長,負責與媒體、「國會」等的聯絡服務,原處長陳崇弘調任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後,羅木坤升任聯絡處長,後調任港澳處長。去年十一月,原在香港中華旅行社任職的黃新華調回台灣,任港澳處副處長兼代處長,羅木坤則轉任參事。但僅隔沒有幾天,即傳出羅木坤將調任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的消息。只是在相隔兩個多月後,才正式表表人事派令。而台灣官場上的參事,相當於大陸地區的巡視員,即擁有司、局、廳長的行政職等,但卻沒有行政負責職務。但參事往往也有「翻生回鍋」的機會,如蔡之中的先後兩次從參事轉任港澳處長,張良任的從參事到企劃處長再到「陸委會」副主委、「國防部」副部長(現任臺灣駐以色列代表)等。現在又增加了羅木坤一例。

前面所述台灣媒體指稱,台灣方面調派羅木坤出任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是為了提高該中心的業務層級,雖然並不準確,但在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主任懸空了一年多之後終於填補空缺,顯然是有的放矢而來。可能是評估崔世安三月間發表「施政報告」後,將會在涉台事務方面有「大動作」。實際上,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崔世安在紀念胡錦濤涉臺重要講話座談會上發表的四點意見,就已有顯示。因此,派出曾任港澳處長的羅木坤來澳,雖然在層級上并未有提高,但卻有在實質上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的意涵。不過,在「陸委會」內,則有點不對稱。因為在過去,無論是李登輝時代還時陳水扁時期,都是由一位副主委(相當於十四職等)來分管港澳業務的;但現在卻是由簡任十二職等的主任秘書張樹棣分管,則是「降低層級」了。盡管主任秘書的行政責任比一般同職等職級的處長要高,且掌管「陸委會」的核心事務,但在職級上仍比副主委「矮一截」,似是「不夠重視」了。不過,「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劉德勳於二月一日至三日曾到香港視察「陸委會」香港事務局的業務,這是否顯示已改為由劉德勛分管港澳業務,以實質提升港澳事務的層級?則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