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組博彩委員會或有更深層次的考量 政府重組博彩委員會或有更深層次的考量

本月十八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第三八/二零一零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博彩委員會》,並廢止第一、二任特首何厚鏵關於設立博彩委員會的三個批示:第一二零/二零零零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九四/二零零三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二九一/二零零七號行政長官批示。

由於第三八/二零一零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博彩委員會》,並非是按照慣例,在以往三個行政長官批示的基礎上進行「修修補補」,而是對以往三個行政長官批示「推倒重來」,亦即是「破舊立新」,在頒佈新的《設立博彩委員會》行政長官批示的同時,廢止以往三個同類的行政長官批示,就使人聯想到,崔世安是否要藉著重組博彩委員會,對博彩業監管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改變過往的方式?

實際上,我們將崔世安的行政長官批示,與以往三個行政長官批示相比照,就可發現兩者之間有著很大的不同。--這不單單是反映在新的博彩委員會的成員組成,在以往的基礎上增加了行政法務司司長、運輸工務司司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卻減去了社會文化司代表及法律范疇協調員),使到博彩委員會成員的「含金量」大為增加,增加了博彩委員會對博彩業管理在法律、城市規劃方面進行直接監控的力度,及加強了特首辦的主導權等方面,還體現在行政批示賦予了博彩委員會更多的權限。以往三個同類批示僅是規定博彩委員會負責「對未來博彩業之發展和管理作出研究,並制定有關政策」,但新批示卻對博彩委員會賦予了更重大、更具體的任務和職責:一、就博彩業的發展作出研究,並制定有關政策;二、訂定規管博彩業所需的規範;三、監管博彩業的發展及運作;四、建議發出機關指引。

對於博彩委員會的重組,學者專家自有其專業看法:博彩委員會組成成員的增加和改動,相信是政府為未來博彩合約續期問題作出更長遠的部署。博彩委員會過往的權責功能發揮得不理想,而本澳博彩政策已由初時發展轉變為加強規管的階段,改組後相關的執行部門進入委員會,應加強二級監管,即由委員會發揮集體制,整合和優化監管條文。而對社會文化司代表的退出,則認為有可能是為了避免角色尷尬,因為博彩委員會是以發展博彩業為主,而社會文化司轄下的部門卻是以防賭為主要功能。故社會文化司的代表在博彩委員會中被抽離,可以預視政府未來可能將以專責部門跟進研究有關問題賭博。不過,倘成員內能加入退休法官、審計等專業人士較為理想,因為美國有類似的做法。

上述觀點有一定道理。但後一種說法似是仍嫌不夠全面。這是因為,按照國際慣例,防賭是對博彩業進行監管的其中重要一環,是和博彩業的經營發展有機地結合的。因此,將之剔除出來,似是並不妥當。當然,不排除是刻意地將社會文化司轄下的旅遊局所代表的旅遊業與博彩業進行適當的切割,以回應社會上日漸高張的博彩旅遊業必須分割管理的呼聲,及執行中央關於「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指示。因為旅遊業從博彩業中分拆出來後,就將與會展業一樣,成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的其中一「元」。而過去將博彩業與旅遊業捆綁在一起,反映不了特區政府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決心和實際作為。

其實,博彩委員會的改組,及向博彩委員會賦予更為實質性的職能,不單止是上述學者所指的考量,可能還有因應中央關於加強對博彩業管理的指示的意涵。實際上,胡錦濤主席五年前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就在揭示澳門經濟發展仍然存在著「長期以來形成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和矛盾」時指出,「要繼續加強和完善對博彩業的管理,促進旅遊等相關行業的發展」。此外,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等國家領導人多次在會見前往北京述職的特首時,也淳淳囑咐要監管、控制好博彩業的發展及其速度。當澳門博彩業發展速度不受控制時,中央政府還斷然採取了某些「外監控」措施,包括收緊「個人遊」簽注,實行對持中國護照到澳門旅遊的限制,及限制官員到澳門公幹、旅遊等。這些,更是對博彩業發展及運作進行監管的重中之重。過去幾年有所鬆弛,今後就要抓緊了,這也是對中央政府的態度的問題,看來崔世安是將之擺在很高的位置上的。

新的博彩委員會成員,增加了行政法務司司長。這對加強對博彩業監管的法務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實際上,過去八年對博彩業的管理,就處於一種未能完全嚴格依法行政的狀態。比如,關於「賭牌三開六」施政行為的肇始--為「金沙」發出「副牌」,據說是依據第一六/二零零一號法律《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中的「轉移」規定,鑽了法律的漏洞,嚴重地抵觸該法律第七條第二款的「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最多為三個」的規定。即使是比照第二六/二零零一號行政法規《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批給合同,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適當資格及財力要件》第七十七條第六款有關「並可決定將批給臨時判給之前未獲臨時批給的某一或某些參與競投公司,為此應在該等公司中選擇在競投中提供最佳條件者」的規定,將賭牌轉批給并未參加競投或在競投中未能提供最佳條件的公司,似也有不妥。實際上,在當時的競投中,競投委員會是在根據各家參投公司的標書及比照各項條件後,選出六家公司作為呈送給特首作最後批給決定的。因此,即使是可以鑽「轉移」的法律漏洞將賭牌「三開六」,也應「轉移」給其他三家已獲甄選但最終未獲批給的公司承受。何況,內地法律專家對於「轉移」的定義,有不同於特區政府的解讀。

因此,趁著澳門特區政府換屆,是對前段時期博彩業監管中的一些明顯未有依法行政的現象進行撥亂反正的時候了。但願,特首崔世安頒佈重組博彩委員會批示的用意,其中一個用意即出於此。倘此,就是崔世安以實際行動兌現「傳承創新」的承諾,而且也是給外界所謂「何規崔隨」非議的一個響亮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