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用好用足用活CEPA更要擴大延伸其效應 既要用好用足用活CEPA更要擴大延伸其效應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即「CEPA」)的補充協議七文本,昨日在澳門簽署。根據該協議文本,內地將在原有部分領域對澳門進一步開放,並新增其他開放與合作領域,以進一步加大對澳門經濟發展和多元化的支持力度。具體內容是,內地在原有開放基礎上將對澳門進一步放寬建築、醫療、視聽、分銷、銀行、社會服務、旅遊、文娛、航空運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個體工商戶等十一個服務領域的市場準入條件,同時新增「技術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和「專業設計服務」兩個領域,使「CEPA」所涵蓋的服務貿易開放領域由四十一個增至四十三個。 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總結「補充協議七」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容的特點時說,在原有開放基礎上,內地對澳門開放的領域進一步擴大,深度進一步加強,比如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取消開辦企業或機構的股權限制等。

「CEPA」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中國澳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旨在於內地與澳門之間建立自由貿易區,取消相應間貨物貿易中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逐步消除服務貿易中的各種限制,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促進相應間貿易投資的增長。「CEPA」符合「WTO」《一九九四年關稅與貿易的協定》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有關規定。「CEPA」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與其他自由貿易協議相比,貨物貿易降稅範圍廣速度快,服務貿易領域廣泛,貿易投資便利化內容全面,對雙方經貿領域多方面的合作制定了制度性的措施,拓展了自由貿易協議的領域。從各方面看,這都是一個全面的自由貿易協議。

「CEPA」開創了內地與澳門經貿合作的新階段。隨著兩地經濟的不斷發展,內地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內地與澳門之間的相互開放將會不斷擴大,「CEPA」將會不斷增加新的內容,並隨著內地與澳門經濟一體化的進程而與時俱進地發展。到昨日已是簽署第七個補充協議文本,就是如此。「CEPA」在廣泛的領域擴大對澳門的開放,體現了「港澳優先」的原則,有利於內地與港澳實現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充分體現了「一國」的優勢。同時雙方保持各自的經濟制度和體制,通過「CEPA」逐步消除兩地經貿領域的制度性障礙,突出了「兩制」的特點。因此,「CEPA」是「一國兩制」方針的生動體現和發展。

實際上,隨著製造業的轉移,澳門經濟以博彩業和服務業為主,使經濟發展存在一定的結構性問題。「CEPA」將澳門經濟與內地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為澳門的經濟發展提供了資源和空間,有利於港澳經濟結構調整,保證經濟的持續發展。在服務業方面,通過「CEPA」,澳門服務業進入內地的時間比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提前,進入的領域、地域範圍都有較大拓展,准入門檻也大幅降低。這些措施將為澳門服務業尤其是佔其經濟主體的中小企業提供良好的發展機遇和廣闊空間,以形成新的競爭優勢,促進澳門服務業的發展。在貨物貿易方面,在較短的時間內對澳門產品實行零關稅是內地與澳門製造業整合的需要,有利於加快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提高內地與澳門製造業相互配套效率。「CEPA」的實施有利於降低澳門製造業成本,促進其高增值製造業的發展,實現產業升級,對其增加就業有著現實意義。

「CEPA」實施後,對澳門的經濟增長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譚伯源司長昨天就指出,自「CEPA」簽署及全面實施至今,內地對澳門的開放內容不斷擴展和深化,由此帶來的經濟效益也在顯現。貨物貿易方面,自二零零六年起所有澳門原產地貨物,可以享受零關稅待遇進入內地,而目前已確定原產地標準的貨物已達一千二百零九項。截至今年四月底,零關稅貨物總出口貨值共一點二七億澳門元 服務貿易方面,截至去年底,通過「CEPA」機制,澳門公司或居民在內地共成立七百多家公司和個體工商戶。目前,「個人遊」擴展至十八個省市共四十九個城市,迄今內地通過「個人遊」到訪澳門近三千四百萬人次。

「CEPA」的建立確實是是內地與澳門經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內地與澳門建立自由貿易關係,減少和消除貿易、投資方面的制度性障礙,形成制度性的合作,將進一步密切內地與澳門的經貿聯繫,加速相互間資本、貨物、人員等要素的自由流動,促進澳門與內地經濟融合和一體化。它標誌著內地與澳門經貿交流與合作進入了一個更高的層次和新的歷史階段。   

但由於澳門經濟結構單一的特點,雖然一連氣簽署了多份補充協議,真正作用發揮得并不多。因此,姜增偉昨日指出,當前最重要的是對這些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審視回顧,落實好的繼續加以推進,落實中存在的問題要作出安排。在推動落實「CEPA」進程中加以宣傳和引導,進一步完善現有工作機制,加深各方溝通,最終使「CEPA」持續健康地產生應有效果。而譚伯源也指出,「CEPA」實施至今,可以說內地市場的大門基本上已對澳門企業家全面開啟,如何充份利用這些機會,就是澳門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實際上,未能盡量使用的原因,固然有兩個不同制度的阻隔,但最關健的還是澳門企業家以至是一般市民對「CEPA」的認識並不足夠。這除了是「CEPA」的內容技術含量很高,一個人難以弄懂之外,澳門的經濟結構單一,尤其是製造業式微,服務業容量不高,又如何能充分發揮作為?這是需要加大力度,多作調查研究,也多作宣傳推廣,最終做好,以利於用好用足用活中央給予的優惠政策的。

既然「CEPA」是屬於自由貿易協議;也既然海峽兩岸正在協商並即將簽署同類型的「ECFA」,在「ECFA」簽署之後,在一個中國主體之下的四個「WTO」單獨關稅區,都有了自由貿易協議;更既然中國已與東盟十國的「十加一」,和與韓國、日本的「十加三」也已經或即將啟動,台灣方面也將可能在兩岸簽署「ECFA」後,要求與東盟十國簽署「FTA」,那麼,是否也可以在「CEPA」和「ECFA」的基礎上,澳門也能與台灣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再進一步,澳門是否也可加入中國與東盟十國的「十加一」?這樣,或許將能使「ECFA」發揮更大的作用,使之效益延伸化、擴大化、月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