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世界文化遺產應是充份保護優於適度利用 對世界文化遺產應是充份保護優於適度利用

今日是中國第五個「文化遺產日」。今年的主題是「文化遺產,在我身邊」;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的主題則是「非遺保護,人人參與」。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將圍繞今年主題「文化遺產,在我身邊」,舉行講座、展覽、音樂會、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以及展館和世遺景點特別開放等多項活動,鼓勵市民認識本澳的文化遺產。

「文化遺產日」是我國文化建設重要主題之一,目的是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關注和保護文化遺產。早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一直關注文化遺產保護的馮驥才就提出,希望中國也像歐洲一些國家那樣,確定一個「文化遺產日」。而在二零零四年和二零零五年的」兩會」上,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馮驥才又提出這一建議,並提交了《關於建議國家設立文化遺產日的提案》。二零零五年七月,鄭孝燮等十一名專家學者聯名致信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人,倡議中國設立「文化遺產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國務院決定從二零零六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的「文化遺產日」,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和戰略遠見,有助於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文化遺產日」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教育廣大公眾尤其是青年,設法使他們成為這一天的主人,成為主動的參與者,使國家「文化遺產日」成為全民的文化遺產日,使國家舉措轉化為每一個公民自覺的文化行為。「文化遺產日」是一個純文化的主題日,所有活動都應是公益活動。文物和文化機構的工作要在遺產日中充分發揮作用,積極進行遺產內涵與保護意識的普及工作。教育界利用這一天,培養下一代人的中華文化的情懷。

政府希望通過設立「文化遺產日」,使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今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 二零一五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全國「文化遺產日」並沒有像人們預想的那樣,選在農曆五月初五端午節,而是確定在沒有任何特殊意義的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這樣做旨在使這個「文化遺產日」具有更為廣泛的代表性。

在第五個「中國文化遺產日」前夕,發起「中國文化遺產日」的國務院參事、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馮驥才接受記者採訪時卻表示,國家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應該「瘦身」。他指出,當前在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時,一些地方政府將其視為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為了申報,甚至不惜造假。可是一旦申遺成功,對遺產及其傳承人則放置一旁很少過問。在一些地方,國家對國家的非物質遺產項目 表性傳承人的補貼至今都沒有兌現。馮驥才強調說,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一些地方政府不能覺得「申遺」成功了,就可以一勞永逸了,而應該對其可持續發展和保護有所規劃。為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更好地保護,他建議對已進入名錄的遺產設立警告和除名機制。

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實際上,不單止是「非遺」,就是在物質遺產方面,也已存在著許多問題。大躍進式的「申遺」,已經引起了專家和有關部門的注意。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就已多次對「申遺熱」降溫:「申遺」正是一種較好的選擇,而絕非是唯一選擇。要用理性和科學的態度對待「申遺」,端正「申遺」目的。無論是已經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還是準備「申遺」的項目,都要加強保護。

按照一九七二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建立「世界遺產名錄」的目的,是在於聯合世界的力量,保護全球最珍貴的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使之世代傳承,永續利用。二零零四年六月,胡錦濤主席在寫給第二十八屆世界遺產委員會大會的致詞中鄭重承諾,「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護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證文化和自然遺產得到充分保護和適度利用」。

由此可見,「充分保護」是排在首位,而且還是百分之百的「充分」,百分之九十九也不行;而利用只是「適度」,而不是「無限」,并排在次要位置。因此,不管在甚麼時候,世界遺產的保護都是發展和利用的前提,沒有保證就談不上發展和利用。印度為了保護泰姬陵,甚至閉門謝客。從來沒有見到哪個國家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為旅遊資源,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否則就必然造成破壞性開發。

為此,美國、埃及等一些世界遺產豐富的國家,遺產地都由中央統一管理,以避免地方政府出於局部利益,進行破壞性開發。因此,有人建議,我國應盡快出臺《遺產法》,設立國家遺產局,統轄全國世界遺產,并依法追究破壞行為的責任,同時成立專家委員會,參與遺產保護的決策。

在我國,一些地方對「世遺」的保護是做得很好的,如黃龍、九寨溝,蘇州園林等。在黃龍,將風景區劃分為不同功能區,做到了「溝外住,溝內遊」,既保護了自然景觀又發展了地方經濟,形成了保護與旅遊的良性循環,經營狀況也不差。張家界被警告後,已將風景區內的一萬多居民遷出。

但仍有做得不足之處。泰山、曲阜三孔、武當山、三江並流等,都曾受到聯合國專家的警告和質詢。其中武當山的道士廟,已在火災中被焚毀。三江並流也因建了眾多水電站而破壞了原生態景觀。泰山的索道,也與自然環境格格不入。黃果樹瀑布之所「申遺」失敗,就是旁邊有一個小鎮,不符「自然遺產」要求。

那麼澳門呢?在「申遺」之時所提出的「發展旅遊」口號就有所偏差,因為是「利用」多於「保護」。正因為未有充分認識到「申遺」的意義在於保護,在「申遺」成功後,不但未有著力於保護,相反還撤銷了本來對保護景觀有積極意義的新口岸限高批示,結果形成「遮塔」、「遮山」效果,遭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來函警告。這個教訓,是頗為深刻的。

今日的「中國文化遺產日」的主題是「文化遺產,在我身邊」。確實,「澳門歷史城區」確是在每一個澳門居民的身邊。但有多少人意識到要予以「保護」呢?連「父母官」都不重視,攪出個「大頭佛」來,又如何能與身作則,讓廣大「澳人」都關心和保護在自己身邊,與自己息息相關的「世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