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山港爭取自由港本是自由港的澳門怎麼辦? 洋山港爭取自由港本是自由港的澳門怎麼辦?

昨日,筆者隨同台灣僑聯總會參訪團參觀了上海洋山港。除了是被洋山港的宏偉氣魄大受震撼之外,也以洋山港爭取自由港成功,而為本身就是自由港的澳門,卻因沒有一個深水港,白白浪費了自由港的政策,而深感可惜。

洋山港位於上海杭州灣長江口外的崎嶇列島,西北距上海南匯蘆潮港約三十公里,距國際航線僅四十五海裏,是離上海最近的具備十五米水深的天然港址。整個洋山港工程規劃至二零二零年,建設碼頭深水岸線總長超過十公里,佈置集裝箱深水泊位三十多個,設計年吞吐能力一千三百萬標準箱以上。目前已經建成的洋山深水港區一期、二期、三期A標和B標工程,由港區、東海大橋、滬蘆高速公路、蘆潮港陸域配套工程等幾部分組成。港區一期工程建設碼頭岸線一千六百米,已建成五個集裝箱深水泊位,可停靠第五、六代集裝箱船,同時兼顧八千標準箱集裝箱船舶靠泊,設計年吞吐能力為二百二十萬標準箱,陸域面積約一點七平方公里。東海大橋始于南匯蘆潮港客運碼頭東側約四公里、靠背約一點四公里的海灘與現大堤的交接處,終於浙江省嵊泗縣崎嶇列島小城子山,總長三十一公里,其中跨海部分二十五公里,按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橋寬三十一點五米。滬蘆高速公路北起A20公路(外環線)環東二大道立交南,至東海大橋登陸點,全長43公里。蘆潮港陸域配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臨港新城,新城以深水港建設為契機,規劃建設用地九十平方公里,居住人口三十萬,最終將建成為一個生態型、資訊化、港口產業發達、具有國際通行制度、有著獨特風貌的濱海園林城市。

本來不是自由港的洋山港,在經過積極爭取之下,終於獲中央批准實行自由港的外在政策,為洋山港插上了騰飛的翅膀。相比之下,本來就是自由港的澳門,卻因沒有深水港而令自由港的政策形同一張廢紙。

實際上,上海市委、市政府一直在爭取在洋山港實施自由港政策,開展了《關於設立洋山自由港的研究》,並向中央政府提出相關要求,終獲得國務院頒發《關於上海建設「兩個中心」的意見》(國發【2009】19號文)。雖然該「意見」只提及「借鑒國際自由港政策,拓展洋山保稅港區功能」,但上海建設「自由港」的目標已經明確——以中國第一個保稅港區洋山港為核心,建設符合國際慣例的自由港,到「十二五」期間再把洋山港的政策推廣到上海「三港三區」及周邊臨港新城等航運服務集聚區。

自由港(freeport)是指全部或絕大多數外國商品可以免稅進出的港口,劃在一國的關稅國境(即「關境」)以外。值得特別關注的是,對於自由港來說,外國商品進出港口時除免交關稅外,還可在遵守所在國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前提下,在港內自由改裝、加工、長期儲存或銷售。而這也是為什麼進口商品在香港澳門等自由港城市較為便宜的原因。在國發【2009】19號文中明確提出了要在洋山港「探索建立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而上海市政府已經把打造「自由港」視為綜合試驗區的最終目標。

但由於自由港政策觸及我國稅收、海關等很多關鍵性政策和法規,其進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故上海自由港戰略將分「三步走」。按照正在擬定的上海「十二五」規劃,上海市政府未來將把洋山保稅港區建成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核心區域,把外高橋保稅區建成上海國際貿易中心的重要功能前沿,把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建成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而讓「三區」帶動「三港」,實現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和機場空運樞紐港在功能上的互補。

澳門早在一九九二年就已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條更是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外,不徵收關稅」。但遺憾的是,澳門因為沒有深水港,而虛有「自由港」的獨特優勢。實際上,開埠比香港早得多的澳門之所以沒有成為象香港一樣的商貿服務中心,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深水港。在過去,曾有本地商學兩界力圖打破這種被動狀況,提出向珠海市租借珠江口外黃茅島修築深水港,將澳門自由港的優惠政策延伸到此,並修築一條長橋與澳門連接的建議計劃,但因種種原因而未能成事。

為消除這一世紀遺憾,有必要採取某些措施,借船出海,以澳門自由港的政策與內地某一深水港對接合作。其實,洋山港就是另一種類型的跨域合作,因為洋山港所在地理位置屬於浙江省,但浙江省政府按照中央的指示將之委託上海市政府實行其行政管理,港口吞吐量也屬歸上海市,而浙江省則可享受稅收分成。 參考這一模式,澳門也可採取以自己的自由港的政策,與內地某一深水港對接合作的辦法,並寫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被收入國家「十二五」規劃。

本來,珠海的高欄港與澳門距離最近,最為理想。但是,這必會引起曾在港珠澳大橋採用何種方案問題上,因擔心「雙丫」方案將會將珠江西岸貨源引流到深圳鹽田港而堅持「單丫」方案(這也正是投資鹽田港的李嘉誠強烈反對「單丫」方案的主要原因)的香港特區政府的強烈反彈。因此,捨近求遠,與湛江的深水港合作,就不存在「香港反彈」的問題,可以達至三嬴,粵港澳和睦發展。

與澳門因為沒有深水港而虛有「自由港」獨特優勢而令人感到遺憾一樣,湛江的深水港由於只有硬體,缺乏「自由港」這一軟件,使湛江港在過去長期以來被削弱了競爭力,也同樣令人感到遺憾。因此,利用湛江港的前身——廣州灣,在法治時期曾經是自由港的歷史傳統,及廣州灣和澳門都曾被聞一多先生寫進了《七子之歌》的歷史淵源,爭取國家的支持,盡量用足用好用盡《澳門基本法》賦予澳門特區的「自由港」的地位和國家的「CEPA」政策,按照「WTO」的規則,以「自由貿易區」的體例,將湛江港的深水港「硬體」與澳門的自由港「軟件」結合起來,借船出海,就將能彌補這一對世紀遺憾,並將之作為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賦予澳門經濟發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的「一元」。

我們深切期待,澳門也能克服沒有深水港的不利條件,充分發揮其自由港的優勢,振翅高飛。

(發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