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列公共危機事件面前發言人卻失聲了 在系列公共危機事件面前發言人卻失聲了

在這幾天的本澳主要互聯網討論區上,有幾位「版主」的貼文,其批評對象都是指向了政府正、副發言人,均指出在當前澳門連續發生「公職法援法案」、「永久墓地」等一系列公共危機事件,最需要政府發言人出來承擔其責任,說明真相,釋疑解惑,遏止謠言時,特區政府的正、副發言人卻「齊齊玩失蹤」,不但未見其主動站出來承擔應當負起的責任,而且即使是有記者查詢卻不也肯回答,「失蹤」變成了嚴重的失職。亦有人指出,正、副發言人既然已經多收一份不菲的「兼職」人工,但卻又不做事,是否需要審計署進行「衡工量值」式的審計?更有人說,發言人制度是「廢的」,發言人也是在「掠水」。

這些言論雖然有些偏激,但未嘗不是道理。不要說「責任」的高度了,就說是最起碼的「按酬付勞」(並非最公平的「按勞取酬」)吧,試想,正、副發言人的「兼職酬勞」,已是澳門居民月收入中位數的數倍,卻在澳門社會和澳門特區政府最需要他們站出來履行職責之時,卻「齊齊玩失蹤」了,這就使正飽受貧富懸殊之苦的普羅大眾,更激起「仇官」、「仇富」的心理。尤為嚴重的是,政府發言人的第一服務對象,是前線記者;而澳門由於受傳媒市場狹小的限制,不少勞動量極大的前線記者的待遇福利都並不理想,而發言人的一份「兼薪」卻就是他們工資的好幾倍。如果發言人能夠盡職盡責,記者們可能還可以理解,因為畢竟正如陳麗敏司長所說,公務員的福利待遇確實是比一般人好得多,是「恨唔到咁多架啦」。但當在以「公」計,澳門社會和澳門特區政府最需要他們履行職責的時候;以「私」計,新聞媒體最需要他們提供準確資料的時候,他們卻是「千呼萬喚不出來」,甚至是乾脆「裝聾扮啞」,因而怨氣更大,並很容易將這股怨氣轉化為對政府施政以至是他們的直接領導——特首崔世安的不滿,更助長公共危機事件的惡劣性。這與「公職法援法案」未刪除「名譽」內容前時,公務員雖然享受較高福利待遇,但仍可使用公帑,來起訴在待遇福利方面處於弱勢的傳媒工作者所引發的不滿,後果更要嚴重。

當然,網友所謂「發言人制度是廢的」的結論,未必正確。實際上,全世界各地的政府發言人制度的實踐和經驗都告訴我們,設立政府發言人的制度是正確的,而特首崔世安的這一決策,也是有必要的。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這是增強施政透明度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崔世安落實其《傳承創新,共建和諧》參選政綱中的「創新」理念的舉措之一。政府透過設立新聞發言人發佈新聞,應對媒體記者並為其服務,這是政府處理公共事務、調節公共關係的重要手段,也是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府服務的主要途徑,更是引導社會輿論、促進社會和諧、提升特區形象的重要載體。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經濟社會的深刻變革和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適應社會全面多元開放的新形勢和信息傳統格局尤其是互聯網的新發展,加強和改進輿論引導工作,比以往何時候都顯得更為重要而迫切。暢通政府新聞發佈這一主渠道,對於佔領信息制高點,把握輿論主導權,維護新聞宣傳的權威性,增強主流媒體的公信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

但問題是,擔任發言人職務的相關官員,卻沒有認真地負起責任來。當然,這可能是與他們的經驗不足或是擔心會「講多錯多」,反而為政府和社會添亂,造成更大的傷害,也或是特首授權不足,有一定的關係。

倘是發言人經驗不足,未知如何運作,或是授權不足,我們建議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派人,甚至是正、副發言人本人親自到北京外交部和國台辦,考察觀摩其發言人的做法,必會眼界大開,腦瓜也必會開竅。

實際上,據有關報刊報導,及我們在日常新聞工作中的親身體驗,或是從行家中所聞,外交部和國台辦的發言人運作方式,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規律。在召開記者會形式上,採「定期召開」和「臨時加開」的兩條腿走路方式。前者,是定時每星期召開一或二次記者會;後者,是每逢重大突發事件時隨時召開,甚至是應記者們的要求臨時召開。另外,還隨時注意接聽和回答記者們的詢問電話,三更半夜也同樣接聽。那怕是一句「無可奉告」,也是行的,也是可讓記者們向其服務的媒體單位「交代」。哪有像澳門政府發言人那樣,不但是在特區政府遭遇公共危機事件襲擊時「失聲」,而且連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的機制也未能建立起來?更遑論是隨時接聽和回答記者的電話詢問了。

外交部和國台辦的常規和突發公共事件的記者會前的準備工作,是由新聞司(局)預先收集近日的新聞熱點,以至是詢問相熟的記者,媒體近期正在關注甚麼問題,從而從中梳理歸納出記者們有可能會提出的問題,然後集思廣益,開會研究準確的回答預案。掐算得準不準,直接關係到新聞發佈會的效果。雖然記者們的想法難以捕捉,對他們在新聞發佈會上將會提甚麼問題也不可能會有絕對的把握,但他們會提甚麼問題是會有一定的規律可循的。只要平時注意跟蹤時勢,掌握廣泛的資料,掌握記者的不同風格,發佈會上的問題大多數是可以預測得到的。即使是有時準備了十多二十個的問題和答案,可能只能用上三幾個,以後的記者會還將會用得上,不會「浪費」。即使用不上,也可作為日後準備回答其他問題作參考。

無論發言人對發佈的新聞內容多麼熟悉,都要根據調研資料和發佈的內容,準備答問口徑。敏感問題的口徑,還要請示上級同意。在正式召開記者會前,還需進行彩排,由部門同事扮演「記者」提問。在發佈會後,還要跟蹤媒體對發佈會是如何報導的,受眾反應如何,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等,進行總結,從中找出不足和問題,為下次發佈會作準備。 

北京外交部新聞司及國台辦新聞局的負責人同時兼顧新聞發言人,並沒有領取「兼薪」,而且其工作量甚大,但工作效果都不錯。相比之下,澳門特區政府的發言人,另行領取一筆豐厚「兼薪」,但卻未能充分履行發言人職責,甚至與發言人有關的事務甚麼事都沒有做過,難道不應感到疚愧嗎?更嚴重的是,由於發言人的失職,致使公共危機事件不斷發酵擴大,對特區政府的傷害更為嚴重,難道不感到羞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