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喧囂啼不住,ECFA已過萬重山

台灣「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昨日經過冗長時間的討論,終在晚間通過「ECFA」,完成了「國會審議」程序。由於大陸方面對「ECFA」的處理,無須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故該協議案就不適用慣常的「交換批准書」程序,而是只須通知對方,並在兩岸均收到對方通知書後次日起生效。不過,據說為鄭重起見,海基會將會與海協會溝通生效時間。但即使如此,「ECFA」最遲也將會在九月間兩岸同步實施。由於比原來設想的明年一月實施提前了四個月,而在九至十一月間正好是「五都」選舉的「近身肉博戰」階段,「ECFA」的效應又將首先在都市中發酵,故估計「ECFA」的提前生效,對國民黨的選情較為有利。這也正是馬英九極力爭取「ECFA」必須在六月底前簽署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昨日審議「ECFA」,出乎意外地十分順利。由於有民進黨「立委」在第一次臨時會上刻意發起肢體衝突而釀發血案的前鑑,也由於民進黨在第二次臨時會召開前橫加枝節地提交「ECFA公投案」,更由於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聲稱,民進黨黨團堅持要四要:「要逐條,要表決,要英文版,要公投」,與國民黨黨團的「閣揆諮詢,逐條審查,全案表決,附帶決議」主張,存在著實質性的差距,故不少人都估計,第二次臨時會審議「ECFA」將會並不順利。即使是民進黨吸取前次血案導致社會觀感惡劣的教訓,稍為學得斯文點,也不會善罷甘休,必會刻意製造事端,阻滯「ECFA」的表決,以盡量將「ECFA」的生效期往後拖延,避過「五都」選舉。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對「ECFA」能盡快順利通過,是極為認真其事的。為了緩和對立氣氛,作出了若干妥協讓步。比如,針對在第一次臨時會討論「ECFA」逕付二讀程序時,民進黨團曾以「吳敦義必須到立法院備詢」作為審議「ECFA」的交換條件,國民黨主動提出了邀請吳敦義先行就「ECFA」進行答詢,再逐條審查,全案表決,因而才有「閣揆答問,逐條審查,全案表決,附帶決議」的原則。再如,民進黨可能也自知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的規定,並不屬於法律案、預算案的「ECFA」,確是具有逕付二讀的適法性和正當性,因而其所提出的「逐條表決」訴求不具法律依據。但是,顯然是「跌落地還要抓把沙」的「阿Q精神勝利法」心理在作祟,再加上必須向深綠選民作出「交代」,因而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出了「全部條文發言完畢後,依序處理,再全案進行表決」的解套方案,亦即以「逐條提出修正動議」的方式來偷渡「逐條表決」,但卻也等於是間接地承認了「全案表決」,因為倘在程序表決中否決「逐條表決」,「逐條提出修正動議」也就成了一句空話。這就形成了「一個表決,各自表述」的處理方式。據說,柯建銘就此方案要求王金平詢問馬英九的意見,馬英九在權衡利弊後,為盡快通過「ECFA」,同意接納此方案,「立法院」朝野黨團取得共識,這也是在審議「ECFA」過程中,朝野黨團唯一的共識。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民進黨團在第一次臨時會時,極力要求吳敦義赴院備詢,但在第二次臨時會前,國民黨團主動提出邀請吳敦義赴院備詢,又輪到民進黨為不幹了。顯然,在「ECFA效應」發酵之下,民進黨團面對著吳敦義,即使是強詞奪理,也將討不到甚麼便宜,反而讓民眾對其「為反對而反對」更為生厭。何況,即使是牙尖咀利、反應靈敏的蔡英文,都辯不過較為木訥的馬英九;民進黨的「立委」們再潑辣刁難,在面對辯才無礙、能言善道的吳敦義,豈非更將出醜?實際上,過往就有吳敦義在到「立法院」答詢時,面對民進黨「立委」的攻勢,往往能四兩撥千斤,反唇相譏使其下不了臺的紀錄。現在「ECFA」已在社會上樹立了正面形象,民進黨「立委」要與吳敦義辯論「ECFA」,不但將討不到便宜,可能還將會遭到吳敦義「修理」一番。既然如此,就乾脆高掛「免戰牌」,拒絕接受國民黨的「好意」了。

盡管如此,綠營還是耍了不少小手段。如一些獨派團體在「立法院」外靜坐抗議,但由於不得人心,只有小貓三、四隻到場。又如按蔡英文主席的指令,民進黨團向院會提交了「ECFA公投案」。但這些雕蟲小技都阻擋不住「立法院」審議批准「ECFA」。國民黨團藉著人多勢眾,在否決了「ECFA公投案」後,又經過十二小時朝野「立委」各自表述「ECFA」條文,否決了「逐條表決」,並進而順利表決通過「ECFA」及其附件。在表決過程中,一些民進黨「立委」眼看大勢已去,紛紛提早離場。這既有可能是「無聲抗議」,也有可能是為了逃避「被否決」的責任(但卻正是逃避「堅守底線」責任),更可能是擔心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再次上演打人鬧劇。

「ECFA 」在九月分生效後,第一步就是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作為未來兩岸執行「ECFA」的溝通聯繫平臺,以及在半年內進行後續四項協議(「投資協議」、「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服務業貿易協議」以及「貨品貿易協議」)的談判平臺。在「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完成談判前,兩岸若有爭端,先以協商解決,也可透過「兩岸經合會」解決。

其實,「ECFA」不但對大都市和大企業有利,而且對中小企業和農民也同樣有利。就農業部分而言,台灣沒有對大陸開放任何項目,大陸則對台灣開放十八項農產品登陸,平均進口稅率百分之十三點三,減稅金額可達二百二十三萬美元。台灣農產品大多集中於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縣,大陸早收清單列入出口大陸農產品,對台灣農民當然有正面效益。至於中小企業,部分產業可能出現工作流失,工資降低、失業率提高等現象,但馬政府已編列經費加強輔導。

因此,據學者研究,估計中小產業總產值每年將增加新台幣二百八十四億元,就業機會每年增加二萬一千五百零五個。.何況,兩岸簽署「ECFA」後,新加坡確定與台灣簽署「FTA」,東協國家表態跟進,顯示民進黨宣傳「ECFA」無益「FTA」只是一種蒙昧的說法。在此情況下,「ECFA」不但將是國民黨「五都」選舉的利多因素,而且也將有利於馬英九的爭取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