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勢所趨蔡英文果是被迫不再反「ECFA」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繼前日強勢主導審查通過「ECFA」之後,昨日再接再厲,經過藍綠「立院」黨團代表十一個小時「各自表述」的馬拉松式發言後,於晚間再次挾著席次優勢,強力主導對《海關進口稅則細則(修正)案》的表決功防大戰。終在八十二十分左右,逐章表決三十一次,三讀通過修正《海關進口稅則細則》及三十章條文內容,補上「ECFA」法定程序的最後一塊拼圖。至此,台灣方面落實執行「ECFA」的法律配套工程,全部完成。也就是說,台灣方面執行貫徹「ECFA」,已經有法可據。

如果說,「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議前日在審查通過「ECFA」時,由於馬政府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規定,認定「ECFA」並非是法律案和預算案,並不適用「三讀」程序,而只須使用「二讀」程序以全案表決方式通過,使到民進黨無法以「逐條表決」方式塞進私貨(其實,即使是適用「三讀」程序並逐條表決,由於國民黨在「立法院」中佔絕對優勢議席,民進黨也佔不了甚麼便宜,只不過是拖延時間,及以此來矮化『ECFA』的兩岸雙邊協議定位而已)的話,那麼,昨日「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議所審議的《海關進口稅則細則》修正案,卻是貨真價實的「法律案」,必須適用「三讀」程序,而且還須逐條條文表決,但民進黨卻沒有像以往對待「陸生條例」、「地制法」那樣,使用霸佔主席臺等手段予以阻撓,而是「乖乖」地予以「配合」,只是在發言時利用「口水戰」來拖延時間罷了。這就難怪,有人嘲笑民進黨是「點到即止」而已。這種態度變化,使人有點意外。

實際上,國民黨黨團是作了最壞打算的,早已做了「保衛主席臺」,維護議事秩序的準備。但民進黨黨團這次卻是有不像人們印象中的民進黨了。前晚「立法院」院會在表決「ECFA」時,民進黨「立委」竟然沒有使用霸佔主席臺等惡劣野蠻手段,連投反對票的「文明」手法都不採用,而是不按表決器,甚至是乾脆離場,竟讓「ECFA」在完全沒有一張反對票的情況下獲得「一致」通過。這是在自民進黨成立以來,首次出現的「離奇記錄」。或許,這可以被理解為,民進黨團在面對「公投護台灣聯盟」等獨派團體「倘民進黨黨團參與『ECFA』表決,將裸奔到『總統府』前」的壓力之下,乾脆不參加表決的無奈之舉。但卻也折射出,民進黨在第二次臨時會上的表現,與其在第一次臨時會的表現,發生了天淵之別式的變化。

還有一個跡象,就是在「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在審查「ECFA」文本內容時,獨派團體「台灣國家發展聯盟」與三十多個本土社團再次演出包圍「立法院」的戲碼。如在以往,民進黨中央是會或明或暗支持此類行動的,輕則表態予以「精神支持」,重則由黨中央發令進行動員要求支持群眾參與。但今次黨中央卻是不置一詞,結果只有「台灣國家發展聯盟」等主辦團體「自己個夠」而已,小貓三、四隻,顯得欲振乏力。

此顯示,民進黨已從「反ECFA」戰場上棄守並撤退了下來。蔡英文日前接受《聯合報》專訪時所說的對「反ECFA」「想通了」,「與其每天向執政者狗吠火車,倒不如好好打選戰」的說詞,是真的。實際上,昨日她對「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表決通過「ECFA」的反應,就足可佐證她的這個「想通了」的態度。她昨日下午在受訪時表示,是否廢除「ECFA」,會讓人民決定,跟著民意走,用依照當時民主程序處理「ECFA」議題。這與她此前曾說過的民進黨倘能再次執政,就將下令廢除「ECFA」,態度截然相反。

但是,即使是民進黨果真能再次執政,也即使是蔡英文反「ECFA」的死性不改,她能做到下令廢除「ECFA」嗎?實際上,下令廢除「ECFA」是屬於行政命令範疇,這本身就是違反「憲法」的行為。因為「ECFA」本身並非是行政法規或行政命令,它是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的;倘要廢除「ECFA」,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由「行政院」向「立法院」廢除「ECFA」的議案,並經「立法院」審查表決通過。是以行政命令方式廢除「ECFA」,當然是「違憲」的,恐怕將會爆發「憲政危機」,比當年「停建核四」還要嚴重。——當年的「停建核四」風暴,是藍綠兩黨從選舉競爭走向政黨惡鬥的分水嶺。因為除了陳水扁剛在會見連戰時,還在承諾「沒有停建核四的問題」,緊接著「行政院長」張俊雄就宣佈停建 「核四」的卑劣手段之外,更重要的是它違反「憲法」的規定,因為「核四預算」是作為「單獨預算案」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的。而張俊雄以「行政院會」的身份宣佈停建,而不是向「立法院」提出「撤銷核四預算案」,當然是「違憲」行為。因此,蔡英文所說的倘民進黨再次執政就下令廢除「ECFA」,也同樣是「違憲」行為。

或許,作為法學博士的蔡英文,也察覺到自己所謂下令廢除「ECFA」說法的「違憲」性,因而另闢蹊徑,改在「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召開前,指令民進黨黨團向院會遞交「反ECFA公投案」。雖然該案已被否決,但昨日她所說的是否廢除「ECFA」,會讓人民決定,跟著民意走,用依照當時民主程序處理「ECFA」議題,其實仍是要用「公投」的手段。這與她此前曾說過的民進黨倘能再次執政,就將下令廢除「ECFA」相比, 無異是較為溫和「理性」。

但溫和「理性」並不等於合法。因為即使是蔡英文所說的「公投」,也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的規定。按《公民投票法》規定,全民連署性的「公投」,只適用於:一、法律的複決;二、立法原則的創制;三、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及四、「憲法修正案」的複決。而海峽兩岸簽署的「ECFA」協議,既不是法律,也不是「重大政策」,更不是「憲法修正案」,因而不適用於「公投」,這正是「公審會」兩次駁回台聯黨所提「ECFA公投案」的主要理由之一。因此,蔡英文企圖循「公投」方式來解決「ECFA」爭議,是此路不通的。

即使如此,也可發現,蔡英文已在反「ECFA」的陣地上全線撤退。一方面,「ECFA」的效應已經發酵,受到大多數民眾的支持,民進黨為了避免選票流失,不能背離民意;另一方面,民進黨倘再使用暴力抗爭手段,對民進黨形象傷害重大,在選民主要是中產階層的「五都」選舉在即之際,只能是輸光光。因此,蔡英文的「不反ECFA」,其說是她反映了較為理性溫和的本質,不如說是大勢所趨,不得不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