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天眼」視頻確應先行立法保護個人隱私 安裝「天眼」視頻確應先行立法保護個人隱私

保安司長張國華在列席立法會引介保安範疇二零一一年度「施政方針」並回答議員詢問時指出,監管俗稱「天眼」的道路電子監察系統鏡頭的法律草案將於明年中送交立法會審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草擬這項法律草案時已聽取包括保護個人資料辦公室及交通事務局的意見。按照保安當局建議,共四百二十九個「天眼」將分三期先後設置,最先安裝「天眼」的將是出入境口岸,之後為交通主幹道,最後才於罪案黑點安裝,治安警察局總部五樓將臨時設置控制中心。現時安裝「天眼」工作已交由建設發展辦公室籌備招標。

俗稱「天眼」的公共安全視頻資訊系統,對對公共複雜場所、要害部位和重點區域實施嚴密監控,是新時期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提高動態社會條件下城市管理水準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建構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尤其是隨著澳門要建設國際旅遊休閒中心,外來遊客越來越多,經濟、文化交流也日趨頻繁,社會治安狀況也就必然日趨複雜,公共安全問題勢將不斷凸顯。這些,都迫切要求加快發展以主動預防為主的「天眼」視頻監控系統,利用先進的監控聯網技術,建立大規模的建設城市報警與監控資訊系統,使之成為預防和制止犯罪、保護市民和遊客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各行各業正常運轉的迫切需求和有效手段。因此,通過技術手段,以打擊、預防違法犯罪為目的,滿足澳人求發展、求穩定、求和諧、求平安的良好願望;通過聯網管理,警方和相關部門可以監控、流覽、查詢設立在治安複雜場所、重點部位、主要街道、案件多發地段、重要路口等地點的現場即時圖像,直觀地瞭解和掌握監控區域的治安動態,可以做到對緊急事件的快速反應,有效提高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水準。實際上,公共安全視頻系統不僅是一個動態治安監控系統,而且通過這一系統,可以建立起資訊高度互聯共用的跨部門、跨地區聯動機制,對各類影響城市管理的行為綜合施策,從而大大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務的品質與效率,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隨著我國整體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經濟與文化交流日趨頻繁,城市流動人口不斷增多,社會治安狀況也日趨複雜,公共安全問題不斷凸顯。這些都迫切要求加快發展以主動預防為主的視頻監控系統。同時,由於系統應用的不斷深入,系統規模的不斷擴大,各級公安機關的跨區域圖像共用需求日益增多。因此,利用先進的監控聯網技術,建立大規模的建設城市報警與監控資訊系統,已經成為預防和制止犯罪、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各行各業正常運轉的迫切需求和有效手段。

但是,世間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所謂「針冇兩頭利」,「天眼」也是一把「雙刃劍」,應當看到其利弊兩方面。在認識並更好的發揮其安全保障的功效的同時,也應清醒的意識到,它使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置身於警務機關的監視之下,每個人的資訊都有可能被警務機關不合法的搜集、傳輸、處理和利用。面對「探頭城市」、「 滿城儘是電子眼」的情況,市民化遊客是否會覺得這些遍佈大街小巷的電子探頭妨礙了公民的私人生活,侵害公民的隱私權呢?是否覺得在公共場所安裝電子探頭以維護公共安全與保護公民的隱私權之間是相互矛盾的?這無疑將大大地增加了隱私侵權的可能性,更有可能會被某些「有心人」所利用,拿來說事,煽動與政府和警方對立的不滿情緒。因此,有必要在安裝「天眼」之前,先行立法,為在保障社會安全的同時也保護市民和遊客的隱私,提供法律依據,也是政府和警務機構立法先行,搶占輿論制高點,預防被「有心人」拿來說事的必要手段。實際上,現在內地各地就順應實際的需要和民眾的呼聲,紛紛出臺各自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資訊系統管理辦法》。這是值得澳門特區借鑒參考的。

哪些是可以予以安排安裝的,哪些是不能與其他禁止安裝的。以保護隱私。

筆者近日到貴陽公幹,收到一本今年第十一期的《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報》,內刊有貴州省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七號令《貴州省公共委會視頻資訊系統管理辦法》,就值得我們參考。其中第五條第二款就規定,「公共視頻系統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網絡和資訊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洩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侵犯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為此,該「管理辦法」在列舉了十四種應當安裝公共視頻系統的公共與場所的同時,也在第九條專列了禁止安裝公共視頻系統的場所或部位,包括:旅館客房、娛樂場所包房;集體宿舍;浴室、更衣室、衛生間;金融、保險、證券機構內會洩露客戶個人資訊的操作部位;選舉箱、投票點等附近會觀察到個人意願表達情況的部位;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或其他部位。

為了保證視頻資料不被外洩,該「管理辦法」還規定,公共視頻系統管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建立資訊保密、值班監看、運行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對公共視頻系統的監看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監督管理,並將監看人員的個人基本資訊送公安機關備案;不得擅自准許與視頻資訊監看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看場所;對資訊資料的錄製人員、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況進行登記;發現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資訊或者因工作需要移動公共視頻系統設施、設備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另外,該「管理辦法」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改變公共視頻系統的用途或者攝像設備的位置、攝像頭指向方位、鏡頭所及範圍,將其用於採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的資訊;刪改、破壞留存期限內的公共視頻系統資訊資料的原始記錄;未經依法批准,擅自複製、流覽公共視頻圖像資訊資料。對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強制拆除。由單位安裝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在公共視頻系統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個人人身遭受損害,個人財產和公共財產遭受損失的;未經批准調取、接入或者直接使用公共視頻系統的;在使用公共視頻系統資訊資料時未遵守有關規定的;其他怠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如果澳門也能制定類似的法律並嚴格執行,相信今後就將能避免被所謂「人權鬥士」大作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