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會復談後首次齟齬似有政治背景

第六次「陳江會」將於今日在臺北市圓山大飯店舉行。這次「陳江會」將會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並將就繼續進行洽簽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協商達成共識。倘若順利,海峽兩會自二零零八年六月恢復協商以來,將共簽署十五項協議並達成兩項共識,成績喜人。

但就在此次「陳江會」召開前,突然傳出了雜音。最先,是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十七日表示,「未來兩會若無協議可簽,就不會召開陳江會」。昨日,國台辦主任王毅在為赴臺北參加「陳江會」的海協會長陳雲林送行時,直接了當地回應說,兩岸兩會已經進入機制化商談階段,大體上是一年開兩次會,一次在大陸一次在台灣,兩會的功能不僅僅是簽署協議。王毅還指出,兩岸現在是大交流的局面,很多事務要通過兩岸兩會來協商和溝通,兩會要做的事情非常多,下一步如何運作,兩會將認真協商。總的來講,兩會協商要適應兩岸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局面,更好地發揮功能。

海基會迅速對王毅的談話作出了回應。一方面,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在「陳江會」前的最後一次預備性磋商後對記者說,協議貴在能夠落實執行發揮功效,雙方面對現行協議真正落實執行比新簽協議要來得更有用,不要為了協議而簽協議,也不要去製造協議的數目。海基會「高層」在晚間又進一步放話說,海基、海協兩會會談,主要是為促進人民福祉、保障人民權益,除了對話交流等功能外,「最重要的還是針對有關人民權益議題,兩會簽署協議」。

這種雙方各說各話而且還有點「針鋒相對」的情況,用台灣媒體慣常使用的術語來說,就是兩岸兩會「槓起來了」。但由於在藍軍體系中,海基會是除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吳伯雄之外,對兩岸交流合作態度最積極,與大陸對口單位交往也是最融洽愉快的一個,看來是不想破壞氣氛,以免導致日後工作困難,故即使是已與其工作對口單位「槓上」,但態度和語氣都是相當溫和的。不過,由曾為國民黨「破冰登陸」立下頭功,且在其政治生命的晚年仍不顧年邁為兩岸交流合作鞠躬盡瘁、積極奔走的江丙坤,來作為海峽兩會恢復會談兩年來的首次「摃上」而「開頭炮」,確是勉為其難的事。

馬政府為何會突然「強硬」起來,並要在最能體現兩岸關係友好,也最能反映馬英九政績的兩會協商上來做文章?究竟真的是屬於「不要為簽署協議而協議」的單純技術原因,還是馬政府在「五都」選舉遭受挫折之後的政治調整動作?確是值得研究。

只要我們翻開海峽兩會進行會長/董事長級會談的依據──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汪辜會談」所簽署的《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就可得知,海峽兩會領導人的會談,被定位為「民間性、事務性、經濟性與功能性」,其目的在建立兩會聯繫協商制度,解決民間交流所衍生的各項問題,並積極促進經濟、文教、科技等的交流。這項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兩會制度化的聯繫和會談方式。原則上,由兩會領導人、兩會負責人,每半年一次,在兩岸輪流或商定之第三地,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兩會副秘書長、處長、主任的人員就主管之業務每三個月就主管業務進行會談。專案事項,則隨時進行事務性協商。雙方並指定副秘書長層級人員,作為緊急事件的聯絡人。雙方會務人員因協議所定的事由,進入對方地區時,同意相互給予入出境等便利。由此可見,兩會領導人的會談,並非一定要簽署協議。實際上,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在上海舉行的「汪辜會晤」,就沒有簽署任何協議。這就確定了兩會領帶人會談,並非是沒有簽署協議不可。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兩會恢復會談後,鑑於兩會協商已被耽擱了十多年,有必要把已經損失的時間搶回來,而馬政府為早出政績、多出政績的需要,更對兩會談的成果提出較高的要求,因而將原先每半年進行的兩會負責人層級的會談上升到兩會領導人級層,並在每次會談都有協議簽署,因而才有「逢會必簽」的感覺,並進而產生「有協議簽署才會面」的錯覺。因此,海峽兩會的這次「槓上」,應可排除技術上的原因。

那就是說,這就應是屬於政治上的層面原因了。這樣的理解,看來與事實會是八九不離十。實際上,國民黨在「五都」選舉「慘勝」後,馬政府遭遇內外夾攻壓力。其一、是民進黨有直迫「二零一二」的威脅,並因此而要成立兩岸智庫,走中間路線,直取馬英九的軟協。其二、黨內也有不利馬英九的議論及小動作,包括連勝文的中槍是馬英九「鏟除連系」的猜測,及對「馬金體制」的質疑,尤其是對馬英九自違背其在參選「總統」時作出的「不兼黨主席」諾言,在兼任黨主席後「連選連敗」的質疑。

正因為如此,馬政府為擺脫不利狀況,就對兩岸協商的態度突然「硬」了起來。除了是「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拋出「七大核心利益說」,包括民主、主權、安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不被歧視的權利以及弱勢者的生存權利等,實際上是馬英九打出的「民主拒統」招牌,作為今後兩年指導兩岸關係的綱領之外,還執意要在《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中,塞進「國際監督」的文字。很明顯,馬政府是要比照「WTO」的規則,在類似「FTA」體制的「ECFA」中的爭端,應由國際機構來調解仲裁。然而,這樣做就等於是把兩岸關係比作為「兩國關係」,而背離了台灣地區是以「非主權國家的地區單獨關稅區」的定位加入「WTO」的規定。這對於既要維護一個中國原則,又要執行「WTO」規定的中國大陸來說,當然是難以接受的。因為有此爭端,原本規劃在第六次「陳江會」中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就無法簽署了。

很明顯,所謂「未來兩會若無協議可簽,就不會召開陳江會」之說,就是衝此而來的,等於是向北京施強壓力,必須按照臺北的設想簽署《兩岸保護投資協議》。實際上,江丙坤昨日在圓山大飯店迎接陳雲林致歡迎詞時就說,「這次會談未能簽署投資保障協議,這是台商最關心的事情」。

這就正如一些人所指出的那樣,馬英九是希望大陸能對台灣「有求必應」,盡量地「讓利」,而自己則不考慮任何回報。這次未能按照他的政治利益和時間表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他就不幹了,就要施加壓力,既要要脅大陸方面,也令到江丙坤等海基會人員「難做」。

王毅昨早在為陳雲林送行時又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本來就是要爭取簽署的目標,是ECFA的後續商談議題」,「大陸方面對此始終保持非常積極的態度,台希望能盡快達成協議,確保在明年上半年兩會領導人第七次會談中簽署」。看來事情還會有轉機,只不過是要爭取半年的時間,由中央最高層級確定,無必做到既能堅持原則,又可靈活調適,達至雙贏。

當然,倘第七次「陳江會」能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也就不再存在第七次「陳江會」因無協議可簽,而未能按時舉行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