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視機頂盒是山寨廠偽冒劣貨隨時出事

台灣「壹電視」將於今天正式開台,而「壹網樂」也在同日開通。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決定送「聖誕大禮」,宣佈在聖誕節當天免費送出兩千部「網樂通」數碼機頂盒(即P2P新型機頂盒),讓觀眾在開台當日透過家中電視收看「壹電視」新聞台、綜合台、電影台的節目。據壹傳媒旗下的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用「網樂通」數碼機頂盒連接網絡後可透過電視收看「壹電視」節目,今次送贈活動象徵「壹電視」正式進駐觀眾家中客廳。每台「網樂通」數碼機頂盒市價三千元(新台幣,下同),預計發出兩千部機頂盒、總值六百萬元。活動中前五百名排隊者不僅可優先免費申請「網樂通」機頂盒,更可參與 iPad抽獎。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又指,從今天起,透過機頂盒收看的觀眾,可看到「壹電視」新聞台、「壹電視」綜合台,以及逾五百部電影、當季熱門歐美影集。「壹電視」綜合將陸續播出卡通、綜藝節目、美食及「壹電視」重金自製的偶像劇等。

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免費贈送兩千台即P2P新型機頂盒)的說法,與當初所宣佈的免費贈送一百萬台,有極大的差距。原因究竟何為,暫時還未得知。如果說是成本太大,如以每台機頂盒的成本為二十美金(約六百元)、市場價三千元計算,一百萬台就分別是六億元和三十億元,難怪台港媒體將之形容為「狂燒錢」,說是不肉痛就是假的。但號稱為「商業奇才」的黎智英,過去「狂燒」幾百億元眉頭都不曾皺一下,如今為了實現他的「電視王國」以至是「推動大陸民主」大計,這「區區幾十億元」又何足惜!何況,他也已早就做好了涉資一百億元的無償贈送一百萬台機頂盒的計劃和思想準備。因此,既然是排除了成本問題,就應該是外界傳說的壹傳媒訂製的機頂盒的質量不過關,黎智英擔心因質量問題會現眼獻醜的問題,因而只好先送出兩千台,試用一段時間再看,而不敢把已運到台灣的十萬台都拿出來,執行他的大計。

實際上,這幾天臺港的互聯網上,就有相關的貼文在流傳。說的是香港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準備向台灣用戶贈送的機頂盒,並非是在《蘋果日報》上所講的在外界購買,更不是在台灣製造,而是為了節省成本,全部機頂盒都是由壹傳媒旗下宣盛公司委託大陸山寨廠生產,還不止一家,而是委託幾家生產。機身是在深圳做,遙控器則是在東莞做,電池在惠州做,全部散件運到臺灣後再拼裝起來,就當作是在臺灣製造。唯一負責質量檢測的香港公司都是壹傳媒「俾錢搞掂」。這批貨輻射嚴重超標,初期實驗時,個別產品還出現線路燒毀起火,就連大陸的質檢部門都過不了關。知情人都說,都是香港商人蠱惑,懂得將劣質產品拆散過關,單獨領取合格證。因為如果這批貨讓大陸有關部門知道還要組裝,肯定會因質量問題而下令查扣。有網友擔心,這些機頂盒隨時將會出事,因而為台灣的民眾祈禱。

據瞭解,此傳言大致上符合事實。壹傳媒為實施機頂盒計畫,向內地、香港及臺灣多家公司購買產品及服務。在內地、香港主要是以「宣盛公司」的名義開展;在臺灣主要使用「壹多媒體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為分薄成本及規避風險,壹傳媒將零配件分散在內地生產,待散件運抵臺灣後再組裝成機頂盒整機。其中機頂盒生產商是深圳裕達富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以生產DVD、手機為主,不具備專業生產機頂盒的資質。此次生產機頂盒存在邊設計、邊生產、邊檢測的情況,安全隱患較大,且運到臺灣的機頂盒散件沒有「3C」國標驗證,但卻以「有限網路視屏傳輸器」的名義報關由皇崗口岸出境。驗收是由壹傳媒聘請香港CMA公司負責提供機頂盒品質評價及產品的驗收服務。電池生產商則是在惠州的東山電池工業(中國)有限公司。壹傳媒集團以「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委託「金山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生產電池,具體廠家在惠州。最後組裝及搖控器生產商是台灣福華電子有限公司。壹傳媒集團以「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與「臺灣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該公司將在內地生產並運送到臺灣的機頂盒散件進行最後組裝、包裝,並打上「臺灣製造」的銘牌,同時臺灣福華公司在大陸的東莞福華電子設備公司生產機頂盒的搖控器。而臺灣僑展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則負責機頂盒的安裝業務。

正如前述,生產機頂盒的深圳裕達富有限公司是一家山寨廠,根本不具備專業生產機頂盒的資質,而此次生產機頂盒存在邊設計、邊生產、邊檢測的情況,故而安全隱患較大。壹傳媒這種急功近利的行為,不但踐踏消費者的權益,而且更是漠視台灣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就難怪網友會驚呼,「壹電視機頂盒隱患多多,隨時無命!」而且,壹傳媒把大陸山寨廠生產的機頂盒安上「台灣製造」的銘牌,大有欺騙台灣民眾的意味,簡直是偽冒劣貨。台灣有關維護消費者權益、消防安全及打擊偽冒劣貨的機構,應當有所作為。

壹傳媒是在陳水扁執政時,於二零零一年三月獲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頒發電視許可執照,並獲准許利用「中華電信」的「MOD(寬頻多媒體網路平臺)經營其網路電視業務的。當時,台灣《壹週刊》已經創刊,但台灣《萍果日報》尚未創刊。由此可見,黎智英要在台灣經營電視業務,早已有此規劃。壹傳媒獲取到「網路電視」牌照後,為實現其機頂盒連接到以互聯網為中心網路電台之目的,沒有選用當時(現在還是)台灣各網路電視台一起沿用的由「中興電信」提供的機頂盒,而是在「中華電信」的官員的默許之下,聯繫大陸內地企業按照自己的意圖開發生產一種功能較為強大的P2P新型機頂盒,企圖突破「中華電信」的域網限制。這樣在「中華電信」的表面上看來,是壹傳媒集團利用它自己的網路,但實質上卻是經過壹傳媒自己伺服器的中轉,就已經接到了全球互聯網上,跳出了「中華電信」網路的局域限制。

據壹傳媒表示,他們之所以選擇台灣作為創建「網路電視」的平臺基地,主要原因是,其一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一旦壹傳媒集團的「網路電視」計劃在台灣地區實施成功,就既能獲得豐厚的經濟利益,又可為向北美、中國大陸進軍積累豐富的經驗;其二是在台灣地區建立自己的機頂盒後,能避開「NCC」的規管,可能會使台灣強大的利益集團受到重創,致使政府花巨資建立的「中華電信MOD寬頻多媒體平臺將在一夜之間被邊緣化;其三是台灣法律有許多「灰色地帶」可以利用,如壹傳媒給機頂盒設立一個中立的品牌,「NCC」很難將該機頂盒歸類為多系統運營商;且機頂盒的伺服器不在臺北,網路是從香港經「國際亞洲網通」與「太平洋寬頻」營運合併而誕生的「PACNET」,通過香港通信服務商「電訊盈科」進行傳輸的,「中華電信」根本沒有能力分離、停止壹傳媒的信號傳輸;其四是「NCC」目前正起草有線電視法案,在該草案經立法程序成為法律之前,壹傳媒會有十八個月左右時間來建立自己的網路,壹傳媒相信政府屆時不可能到千家萬戶帶走免費機頂盒或關閉壹傳媒的伺服器,從而造成百萬台電視機一片昏暗。因此可說,壹傳媒/黎智英真是「算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