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擬檢討兩岸打擊犯罪機制

【中央社10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發表聲明,再次呼籲中國大陸能儘速將14名台籍嫌犯遣返台灣受審,並指會在證據的基礎上予以嚴懲;陸委會也計畫與大陸研商,檢討現行打擊犯罪合作機制。

「陸委會」指出,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兩岸詐欺集團在兩岸治安機關聯手打擊下,已轉往越南、泰國、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詐騙,將來兩岸如何強化打擊跨境第3國犯罪,已刻不容緩。

「陸委會」的聲明說,已根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機制,正式就菲律賓遣送到大陸的14名台籍嫌犯,向大陸提出要求遣送返台的請求書,將依法嚴懲不法,保障兩岸人民權益。

「陸委會」希望大陸方面,在深化兩岸既有協議、增進兩岸良性互動與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的基礎上,正視台灣訴求,儘速將人員遣返台灣受審。

聲明說,陸委會於2日接獲菲律賓將涉嫌電信詐欺的14名台籍嫌犯遣送大陸訊息後,當日上午就分別洽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法務部和警政署,循協議聯繫機制多次表達儘速依協議遣返台籍嫌犯、告知嫌犯羈押處所和家屬探視方式、公佈嫌犯涉案情節以便台灣協助偵查等4點政府立場,相關機關都透過聯繫窗口與大陸交涉,絕無「放年假」情事。

「陸委會」指出,大陸已初步回應,指相關涉案台灣民眾目前羈押於北京,大陸司法機關將按照司法程式,依法保障嫌犯權益。法務部也於8日依協議向大陸提出請求書,海基會也於9日致函海協會重申政府立場,強調台灣將依法嚴懲不法,保障兩岸人民權益。

「陸委會」表示,本案初步瞭解沒有台灣被害人,被害人均是大陸地區人民,且受害人逾千名,損失金額達人民幣1.4億元,犯罪結果地在大陸。

聲明說,大陸就本案調查與追查共犯的同時,陸委會也將透過協議聯繫機制,持續與大陸交涉,將來嫌犯送返後,在大陸移交相關卷證的基礎上,台灣絕對會予以嚴懲。

「外交部」:台嫌案 自始積極處理

「外交部」表示,部分媒體就台嫌遣陸一案,指稱「外交休兵」形同「外交休克」,但外交部自始就積極處理,未來除盼菲律賓展現善意,也盼與菲方建立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機制。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菲律賓政府逕行將涉及跨國詐騙的14名台籍嫌疑人遣送到中國大陸,是承自去年12月22日在菲國發生的另一起台籍詐騙嫌犯集團案,當時經台灣駐菲代表處及相關單位與菲方密切聯繫處理後,查獲台籍嫌犯中有11人經交涉回台,並經相關單位約詢後飭回。

「外交部」表示,這次被遣送中國大陸的14名台籍嫌犯,原先菲國打算比照處理,但今年1月24日,駐菲代表處接獲密告,菲律賓司法部向總統艾奎諾建議,將包括14名台籍嫌犯等全部24名涉案人送往中國大陸,駐菲代表處以特急電報回外交部,即展開緊急處理,至今共16天。

「外交部」表示,這段時間,台灣駐菲代表處代表李傳通及外交人員分別拜會、致函及電洽菲國總統、司法部、外交部、移民局、國家調查局等官員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洽談此案共16次,另探視台籍嫌疑人至少3次。

「外交部」表示,部分媒體指稱「外交休兵」形同「外交休息」、「外交休克」,但外交部及駐菲代表處自始就積極處理,未來除盼菲國展現善意,以維繫雙邊實質關係,也盼藉此事件與菲方建立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