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另一個閃爍亮點 《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另一個閃爍亮點

由於地理位置關係,故整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除了是有關粵澳兩地全局性的合作領域之外,都是以澳門與珠海及其附近的中山、江門、廣州的合作為主,並以橫琴合作區為重點,還捎帶了廣州番禺南沙的開發。不過,也有例外,就是在第四章「基礎設施與便利通關」的第一條「交通」的第四項,有一句「支持探索湛江深水港與澳門自由港合作」;而在《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二零一一年重點工作》中,其第三部分「基礎設施與便利通關」有第四項「加強粵澳雙方在港口發展策略、建設、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正如本欄昨日所提,這個「澳門自由港與湛江深水港對接合作」的大膽構思,是由前任特首何厚鏵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會見時任湛江市長的徐少華(現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兼秘書長)時提出來的,翌年四月間何厚鏵率團訪問湛江市時,還特意考察了湛江港區。當時,由於澳門經濟低迷,澳門特區政府希望能以此構思促進澳門經濟復蘇發展。現在,澳門特區必須落實國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中「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定位,改變博彩業「一業獨大」狀況,想方設法發展其他行業。但澳門土地匱缺,人才緊缺,製造業萎縮,要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相當困難,目前只有會展業和文化產業勉強可以有所作為,其餘產業仍難立足。因此,此構思應可作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中的一「元」,亦即「航運產業」。前年八月上旬,由湛江市委書記陳耀光率領的湛江市黨政代表團在分別拜會澳門特區第三任特首崔世安和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時,雙方曾談到了此一很有遠見的設想。從二零零二年開始,中共湛江市委政策研究室曾就此議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撰寫了研究報告;湛江市的一些智囊機構也曾作過相關學術研究。去年四月下旬湛江市,湛江市「兩會」期間,市政協澳門委員也曾就此撰寫並提交了提案,受到了市領導的重視。此議也得到了澳門特首崔世安,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省長黃華華,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的高度重視,最後也得到溫家寶總理的親自拍板批准。如果該構思能成功實行,就等於是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在透過粵澳合作開發橫琴的方式,發展中醫藥科技產業、會展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教育、培訓等產業的同時,又增加一項航運產業。

為何會有此構思?因為澳門已於一九九一年「入關」,成為「WTO」的成員體,被賦予了主體國家——中國之下的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地位 。《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條更是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徵收關稅。」但澳門由於受地理環境限制,沒有深水港,使澳門虛有自由港的優惠政策,卻沒有實施自由港政策的港口條件,只是將之運用在消費品進口免稅或低稅方面,白白地浪費了這一優惠政策。而比澳門開埠遲得多的香港,之所以能成為世界商貿服務中心和世界航運中心,除了同樣享有自由港政策之外,最關鍵的原因就是具有優良的深水港。

為此,曾有本地商、學兩界力圖打破這種被動狀況,澳門回歸前,全國政協澳區常委吳福先生曾與內地研究單位合作,提出向珠海市租借珠江口外黃茅島修築深水港,將澳門自由港的優惠政策延伸到此,並修築一條長橋與澳門連接的建議計劃,但因種種原因而未能成事。

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區置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管轄之下,尤其是在性質相當於「自由貿易協議(FTA)」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生效後。使作為「WTO」主體國家會員的中國,與作為「WTO」單獨關稅區會員的中國澳門,以港口合作方式實行類似「FTA」的對接合作,就有了可能。亦即是由廣東省西部的某個深水港,與澳門特區合作,借用澳門自由港的優惠政策,使該深水港實行類似「保稅區」的模式,進出口貨物自由流動,但做單作業在澳門進行。這樣,就不但使澳門特區能夠充分享受利用自由港的優惠政策,並將之用足用好用活,從而促進澳門特區與廣東省的區域合作,而且也是廣東省在「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及與港澳合作「先試先行」闖出一條新路的大膽嘗試。

本來,珠海的高欄港與澳門距離最近,最為理想。但是,這必會引起曾在港珠澳大橋採用何種方案問題上,因擔心「雙丫」方案將會將珠江西岸貨源引流到深圳鹽田港而堅持「單丫」方案(這也正是投資鹽田港的李嘉誠強烈反對「單丫」方案的主要原因)的香港特區政府的強烈反彈。因此,捨近求遠,與貨源並沒有「威脅」到香港的湛江深水港合作,就不存在「香港反彈」的問題,可以達至「三嬴」,粵港澳和睦發展。

湛江港是我國著名的深水良港,也具有陸上交通樞紐優勢,成為中國進軍東盟各國市場最重要的「橋頭堡」。湛江港水深港闊,擁有三十萬噸級油碼頭、三十萬噸級深水航道和三十萬噸級鐵礦石碼頭,現在正在深挖四十萬噸級深水航道,是國家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全國沿海港口佈局規劃中西南沿海港口群的中心港口,華南鐵礦石、原油主要接卸港和集裝箱支線港。另外,湛江鄰近海域是世界四大海洋油氣聚集中心之一,中國南海石油西部公司就設在湛江。目前,國家將兩個重大項目--千萬噸級鋼鐵基地和千萬噸級石化基地,擺放在湛江市的東海島(全國第五大島)。東海島也因為擁有深水港,成為了湛江港的一個港區,並為這兩個國家級的重大項目服務。

但與澳門因為沒有深水港而虛有「自由港」獨特優勢而令人感到遺憾一樣,湛江的深水港由於只有硬體,缺乏「自由港」這一軟件,使湛江港在過去長期以來被削弱了競爭力,也同樣令人感到遺憾。因此,利用湛江港的前身——廣州灣,在法治時期曾經是自由港的歷史傳統, 及廣州灣和澳門都曾被聞一多先生寫進了《七子之歌》的歷史淵源,爭取國家的支持,盡量用足用好用盡《澳門基本法》賦予澳門特區的「自由港」的地位和國家的「CEPA」政策,按照「WTO」的規則,以「自由貿易區」的體例,將湛江港的深水港「硬體」與澳門的自由港「軟件」結合起來,借船出海,就將能彌補這一對世紀遺憾。而東海島的地理條件也正好為設置類似「保稅區」的自由港提供良好條件。這樣,就不但有助於湛江市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在《關於促進粵西地區振興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苦幹興市,奮力爭當粵西地區振興發展的龍頭」,及成為廣東省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一加十〕的「橋頭堡」的要求,以及廣東省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加大對粵西地區的支持的戰略部署,促進當地經濟騰飛,而且更有利於澳門特區落實貫徹國家「十一五規劃」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定位,使到澳門也能成為國際航運中心之一。  

「粵澳橫琴合作區」和「澳湛港口合作」項目,都是「TWO」架構下兩個不同關稅區的合作,有點「自由貿易區」的影子,因而都是大膽的設想,亦是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後,進一步解放思想的產物。這對汪洋書記在中共「十八大」和黃華華省長在二零一三年全國人大、政協換屆時能夠「更上一層樓」,有正面助益作用,也是溫家寶總理為貫徹中央「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治國理政方針作出的重大決策,「人民好總理」的形象更為豐滿。這是一個「多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