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總統」選舉確定合併有辣有不辣

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昨日下午召開例行委員會議,包括張博雅在內十一名委員到齊,會中對「第八屆立法委員與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是否合併辦理」達成共識,確定「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將首度合併辦理。張博雅晚間舉行記者會表示,選舉日期將由「中選會」和地方選委會開會決定,留待下次委員會議確定,最快五月中旬有答案。張博雅還表示,這一屆「立委」選舉與「總統」選舉只差兩個月,引起民眾反彈。「中選會」認為合併選舉可降低選舉頻率,減少政治動員,避免無謂內耗。至於有人擔心的「憲政空窗期」問題,台灣民主行之有年,就民主「看守期」而言,一個月、兩個月或四個月都一樣,「中選會」不至於有「憲政空窗期」的擔心。

其實,不但是將「立委」、「總統」選舉合併進行,而且也將其他的地方性選舉合併進行,這不但是現任馬政府的謀劃,也是陳水扁執政時的考量。故此,才有二零零五年「修憲」時,將「立委」的任期由三年改為四年,目標就是將「立委」的任期推延後與「總統」的任期相近,使得兩項選舉的日子也較為接近,以便日後進行合併進行。

眾所周知,台灣是一個「選舉國度」,因應各種各級公職的選舉林立紛陳。為此,制定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兩套法律以作規範。統計起來,台灣地區的公職選舉有如下幾類:一、「總統」、「副總統」選舉;二、「國代」選舉,但自廢除「國大」後,「國代」選舉也隨之完成歷史使命;三、「立委」選舉;四、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選舉;五、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六、鄉鎮長、鄉鎮市民代表、村裏長選舉。這幾大類公職的任職席位,共有一萬二千八百多個。為了這些席位的產生,就形成了頻密的選舉。

上述幾類公職的任期,除「立委」的任期過去是三年一任之外,全部都是四年一任。由於各種公職任期的屆滿日不同,故必須分別辦理改選,過去就曾發生過每年都有選舉的情況,這就是台灣地區選舉活動頻繁的根源。故此,從李登輝到陳水扁,再到馬英九,都有調整合併各類選舉的考量。而二零零五年的「修憲」,將「立委」的任期延長為四年,與「總統」的任期重疊,就是希望能將「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合併進行。此後,再將把所有地方民選公職人員,即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裏)長等的任期調整一致,其選舉也將「七合一」,在同一天舉辦。

這樣,台灣地區的選舉就將分為「中央」與地方兩種,「中央」級的「總統」及「立委」選舉為一檔,或地方級的「七合一」選舉為另一檔,每兩年舉行一次,輪流進行,不再會年年有選舉。預計可節省選務經費約五億四千萬元。

而且也可避免藍綠政客利用頻密的選舉將之操弄成為分裂族群的工具。因此,民進黨政客若要攻擊「中選會」將「總統」、「立委」選舉合併進行是有政治考量,這是不公道的,也等於是咀咒了最先提出合併選舉的前民進黨政權。

當然,「立委」「總統」選舉合併進行確實是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選情,而且對國、民兩黨各有利弊。據政壇上人士分析,國民黨的人脈遠比民進黨強,選區越小,人脈越容易發揮,對全島性的選舉,人脈的影響力大為降低,因為樁腳不容易移轉,因此國民黨將會在「區域立委」中較佔便宜。而在「總統」大選中,地方政治人物的樁腳未必會效忠該黨的「總統」候選人,況且三年多來,馬英九的執政不少選民並不滿意,所以國民黨對「總統」大選遠不如「立委」選舉樂觀。因此,國民黨內部主張「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的人,所持的理由就是擔心「立委」選舉若沒有亮麗的成績,即使是小贏也將會使整個政黨的士氣一樣瓦解。從而會因骨牌效應而拖垮兩個月後進行的「總統」大選。若是「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在這些樁腳幫「立委」候選人拉選票時,順便也為馬英九拉票,形成「小雞抬母雞」的效應,有利於馬英九的選戰。

而民進黨則正好與國民黨相反,該黨的樁腳陣容並不強大,支持者多數是政治意識的結合,自主性很高,他們比較關心「總統」大選,若是「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分開舉行,有些人可能只有在「總統」大選支持民進黨,「立委」選舉則另有打算。若是兩項選舉合併舉行,絕大多數支持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選民也會支持該黨的「立委」候選人,形成「母雞帶小雞」的效應,有利於該黨「立委」候選人。

曾任中國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的淡江大學兼任副教授謝相慶,在最近出版的《我國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革及其政治效應:以第7屆選舉為例》一書中指出,第十三任「總統」與第八屆「立委」選舉如合併辦理,預料「立委」選舉的投票率將會提高,與「總統」選舉的投票率接近,預估投票率將在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由於「立委」選舉投票率提高後,新增投票人的支持意向就將成為「立委」決勝的關鍵;而新增投票人以二十到二十九歲年輕人為最大票源。

實際上,向來「立委」選舉的投票率相對較低。而投票率低不利於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吸引更多的中間和泛藍選民的選票。而民進黨的基本盤較為穩固,無論是下刀雨劍雪,他們都會自動出門投票。因此,籍著「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來拉高投票率,對國民黨「立委」候選人較為有利。

但是,「立委」和「總統」選舉合併進行,也將會遇到不少政治法律問題。其一是選期相隔較近的「憲政空間期」問題;其二是「首投族」的投票權利問題。

關於選舉日期的問題,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立委」選舉在何時進行,但有規定「立法院」的新會期是從新一屆「立委」當選後的二月一日開始。為了配合新一屆「立委」報到,過去「立委」選舉大多安排在十二月進行,本屆則在一月下旬進行。而《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總統」選舉應在新一任「總統」宣誓就職前三十日之前進行投票。過去一般是安排在三月下旬進行。因此,「立委」選舉與「總統」大選一般有三個多月的隔間期。而兩個職位的任期開始日也有接近四個月的時間差。倘是將「立委」與「總統」選舉合併進行,就將使新選舉產生的「總統」有長達四個月的「候任期」亦即「空窗期」。如果是由與現任「總統」不同政黨的「總統」候選人當選,就將會形成現任「總統」的「跛腳」,在現、候任「總統」間,出現「留守」與「候任」之間的磨擦矛盾期拖長,徒增政局不安。而且,當遇到「總統」解散「立法院」時,「立委」就需重選,而任期重新起算,即「總統」、「立委」任期四年的起算變成不一致,則接下來就不可能同時進行選舉,這就使到「總統」選舉與「立委」選舉合併進行的設想被打破。

至於「立委」、「總統」選舉合併進行,將會「剝奪」約五萬名「首投族」的投票權,是指兩大選舉的合併,必須遷就新一屆「立委」的任期是在二月一日開始,因而「總統」選舉就須提前到一月二十一日進行,這就將導致本來有機會參與投票選「總統」的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到三月廿四日之間出生的五萬多名「首投族」,「憲法」所賦予的投票權將被剝奪。

這些問題,都是必須妥善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