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倘當選特赦陳水扁的理論和實務

曾因在陳水扁貪腐案中爆料立了大功,得到中國國民黨重視和饋賞,在其服刑期間仍然提名為「不分區立委」並當選的邱毅,不知是確實掌握了確鑿信息來源,還是食髓知味,希望能以再爆「大鑊」而再次獲得提名「不分區立委」,近日又再爆料:蔡英文已與陳水扁達成「秘密期約」,以她當選後特赦陳水扁,換取「扁系」的支持。

由於在邱毅「爆料」所指的蔡英文的核心幕僚鄭文燦,於三月十五日前往臺北監獄籍「特見」陳水扁之名,代表蔡英文與陳水扁達成上述「秘密期約」之後不久,陳水扁就發表了《支持蔡英文的十個理由》,並開始插手民進黨的選舉事務,聲稱蘇貞昌應當出任蔡英文競選總部的總召集人,謝長廷應當選「立委」並爭取當選「立法院長」,與此同時,陳水扁的心腹林德訓等人大肆進駐蔡英文「總統」黨內初選的競選總部,而一直力挺陳水扁貪腐案、過去曾經反對蔡英文的「獨派」大老也轉而表態支持蔡英文,因而顯得邱毅的「爆料」,雖然遭到民進黨的駁斥,卻確是有點靠譜。

實際上,在理論上說,蔡英文倘真的當選,就宣佈特赦陳水扁,確是「有所本」的。這是因為,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四十條「『總統』之赦免權」規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複權之權」。據此,台灣當局於一九五三年三月七日以「總統令」的形式公佈了 《赦免法》。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台灣當局對《赦免法》作出了修正,沿用至今。《赦免法》第三條「特赦之權力」的規定表明,「特赦」可以分為普通「特赦」與特別「特赦」兩種。普通「特赦」僅僅免除刑罰的執行,即只消滅行刑權,而不消滅對該犯罪人的判決。而特別「特赦」則是在「情節特殊」的情況下,也可以以「特赦」的形式來撤銷對該犯罪人的有罪宣告。從效力和後果上看,特別「特赦」與“大赦”(按:「大赦」不但赦免其刑,而且也赦免其罪)沒有什麼兩樣。它們之間的區別僅僅在於:「大赦」針對不特定多數的人和事,「特赦」則針對特定的人和事;「大赦」的程序比較複雜,「特赦」的程式則相對簡單得多。

按照《赦免法》規定,「特赦」的程序是:「總統」本人可以自行提起「特赦」;「總統」也可以給「行政院」下命令,再由「行政院」轉而命令主管部(犯罪人由軍事法庭審判的,其主管部是「國防部」;其餘案件的主管部是「法務部」)進行審議;主管部也可以打報告給「總統」,請求他頒令實施「特赦」。 因此,在理論上,「總統」是掌握「特赦」權的,是可以主動提出「特赦」的。蔡英文倘當選「總統」,當然可以行使這項權力。

但在實踐上,蔡英文倘真的當選「總統」後,要宣佈「特赦」陳水扁,卻遇到一些實務困難。這是因為,按《赦免法》規定,「特赦」是對特定刑事犯,於判決確定後,免其刑的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的宣告為無效,謂之「特赦」。「特赦」的效力僅消滅其刑,非消滅其罪,故必須明令宣告復權而後才可恢復公權。如再犯罪時,構成累犯。由此觀之,「特赦」的最基本先決條件,是「判決確定」,亦即終審定讞罪名成立。蔡英文「總統」只能對陳水扁已經終審定讞的罪刑實行「特赦」。而陳水扁所被起訴的五宗罪中,並非全部都已終審定讞,雖然有的已定讞有罪並正在服刑,也有一項「國務機要費案」一審判決無罪,但還有幾項尚未進行審判。因此,只能是對陳水扁已判決有罪定讞的案件宣佈「特赦」,而尚未進行審判的案件則必須等待法院走完整個司法程序,才能逐項宣佈「特赦」。而且,這種「特赦」也只能是免其刑,並沒有赦其罪,亦即陳水扁仍然是「有罪在身」。看來,以這種方法處理,陳水扁將會對並沒有滅其罪而大為不滿。

當然,蔡英文也可以採取「特別特赦」的手法,同時消滅陳水扁的罪和刑,這樣就可在陳水扁被起訴的案件尚未全部定讞,就可進行「特赦」程序,但卻可能難過輿論關,因為赦其罪所引起的反彈將會極大,必會引發強烈抗爭,規模甚至超過「紅衫軍」,屆時蔡英文的位子必然風雨飄搖,難以安坐。倘是為了避免引發反彈,可以拉來其他服刑者作陪襯,以「大赦」方式處理,但其程序十分複雜,並會拖較長時間。陳水扁可能一來認為並非為他一人「度身定做」,找來許多案犯陪他,二來也不耐煩拖得太久,可能也不會接受。

有關蔡英文以特赦陳水扁來換取「扁系」支持的說法,並非無源,但鑑於斧鑿痕跡過大,還是有不少人不相信,這也是民進黨否認此事的理據。尤其是在投票之前,蔡英文根本不可能公開宣佈「倘當選就宣佈特赦陳水扁」,因為這與蔡英文參選民進黨主席的策略,及就職主席時所承諾的「走一條沒有陳水扁的路」相悖。因而可能會失去黨內部分人的支持,尤其是在這次「總統」選戰中貼身為蔡英文輔選的「新潮流系」。另外,更將激怒廣大的淺藍和中間選民,尤其是在「紅衫潮」中,雖然參加但卻並非藍軍支持者的中間選民,至少將流失了百萬張選票。對於每一張選票都要輜珠必計的蔡英文,料不會如此愚蠢。實際上,蔡英文只有當選了「總統」才掌有「特赦」權,如果因作了宣佈而致落選,豈非本末倒置?因此,最大的可能是,兩人達成「秘密期約」,但不作公開宣佈。但倘不作公開宣佈,「扁系」和「獨派」大佬卻又擔心蔡英文是在騙取支持,過了海就是神仙,以圖保護自己的「清流」形象。

同樣地,馬英九也將為了勝選是否宣佈「特赦」陳水扁的問題。不久前,曾有建議認為,「特赦」陳水扁將能為對馬英九爭取連任起到「加分」作用。尤其是馬英九在當選「總統」後曾幻想當「全民總統」,並希望在二零一二年競選連任時能獲得更高的得票率,至少是把部分原投票給謝長廷的淺綠選民也爭取過來。因此,他才有委任原台聯黨「立委」賴幸媛出任「陸委會」委之舉。但經過三年的實踐證明,馬英九依靠此類行政措施來爭取淺綠選民的意圖並不成功。因此,馬英九倘宣佈「特赦」陳水扁,不但將討好不了淺綠選民,而且也將會激怒深藍選民,兩頭不到岸。邱毅就曾聲稱,馬英九若「特赦」陳水扁夫婦,他就將會翻臉。畢竟,泛綠選民「選黨不選人」的習慣甚為頑強,不可能輕易受到外力威迫或誘惑而改變。因此,馬英九倘為了爭取連任而宣佈「特赦」陳水扁,就將是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變成兩頭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