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火案胡志強“過關”

【中新社香港5月4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監察院”4日召開彈劾審查會,胡志強彈劾案以2:10未通過。

不過,前台中市都市發展局局長黃崇典、前經濟發展局局長朱蕙蘭、消防局副局長吳青芳遭彈劾。

台中市阿拉夜店于3月6日淩晨發生大火,造成9死12傷慘劇。經過2個月的調查,臺“監察委員”趙昌平、洪德旋、余騰芳認為官員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胡志強、黃崇典、朱蕙蘭、吳青芳等4人。

台灣“監察院”指出,黃崇典、朱蕙蘭、吳青芳都明知轄內哈克飲料店(招牌ALA PUB)長期違規營業,竟未積極督促並妥善處理,肇致今年3月6日淩晨發生火災,釀成9死12傷的重大傷亡慘劇,都有重大違失,因此“依法”彈劾。

獲悉針對本人的彈劾案未通過,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台中市發生阿拉大火這樣悲痛的事件,他永遠記在心中,這對他而言是一個教訓,所以一定要想辦法改善公共安全,務必從失敗的經驗中,找出對民眾最安全的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