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轉售未達共識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經屋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列席會議,重申立法是幫助居民解決住屋問題,建議設16年不可轉售期,經屋業主其後若出售,須按認購時樓價與市場價格折讓率回繳政府。

在會議上議員普遍認為補差價的規定合理,但對經屋應否在私人市場轉讓未有共識。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希望社會討論經屋在私人市場轉讓的影響,協助委員會作出決定。他表示立法會將加緊討論這法案,爭取在今年8月休會前完成討論。

劉仕堯還表示,政府會聽取立法會意見後,再考慮會否改變轉售制度。他認為,每一種建議都其好處,但也有其缺點,如何取捨,還須聽取立法會意見,以便重訂一個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