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活動應該成為創新人才和創意思維的實踐搖籃

子悠

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本澳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從提出到逐漸形成社會共識,再到政府大力扶持,現在經過政府與各界的努力,相關的專責部門已經設立,發展促進制度正在制定。而業界最為呼籲的硬體空間也經過努力後不斷湧現,似乎文化創意產業在本澳的發展已經踏上快車道。但是不得不注意的一點就是,社會能否持續對創意產業予以關注?而且文化創意產業本身何時才能夠真正擺脫扶持的“拐杖”亦值得注意。筆者認為創意產業要真正在本澳“生根發芽成長為參天大樹”在現有的資金和硬體扶持進行“培育”之外,亦應該更多的考慮創意產業實現自我發展的內在主體因素和基本條件。也就是從創新人才培養和創意思維普及上多加琢磨。而本澳眾多的社團活動似乎就是一個不錯的“練兵場”和“孵化器”,為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實踐。

關於本澳發展創意產業的必要性已經是毋庸置疑。筆者早前在本版塊亦曾總結認為:在博彩一家獨大的產業結構弊端被一場全球性金融海嘯所無情暴露出來後,找尋新的產業突破點在本澳已經成為共識且刻不容緩。但是由於狹小的空間限制、資源的對外高度依存,決定了澳門只能發展資源消耗小,附加值高的產業來促進產業適度多元化。而文化創意產業恰恰具有消耗自然資源少、不破壞環境、附加值高等特點,又能吸納大量高素質人才就業、提供稅收,對於環境和生活品質的提高都有幫助,還能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把經濟推上新的臺階,提高所在地的知名度,完全契合本澳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需要。不過,在真正切實推動該產業發展上,筆者認為現在還僅僅是資金、空間場所這些有“形”的方面落實較好。而對創意人才的培養、創意思維的普及方面雖然不斷有人、有社團提及,但是卻過多的流於形式,並未完全抓住其內在的本質要求,人才的培養和思維的普及並非幾次的理論課程培訓或者支援設立幾個攤位售賣所謂創意產品所能達到效果的,而是要在將之完全置於社會實踐當中,在實踐中接受檢驗並不斷改進才能有把握創意產業市場屬性的人才出現,才能讓契合社會需要創意思維生成和普及。所謂讓本澳創意產業所需的人才和思維在實踐中出現和成長,就是要讓創意成為各種各樣活動的主角而非作為被扶持的配角。讓創意的概念成為活動從頭到尾的貫穿線,而非簡單的實物形式展示。簡單說來,也就是要從活動的各個層面體現出創新,讓有創新精神的人士以創意的方式籌備、組織、開展活動。

作為一個社團社會,本澳的社團數量有數千,每年所開展的社團活動也不在少數。儘管每個社團都想方設法希望將自己的活動辦的“出彩”,但是可以看到的是,年復一年內容重複或者稍稍有些變化的社團活動還是占了絕大多數。這樣不僅不能使活動達到預期的效果,而且也有浪費公帑之嫌,對社團本身的持續發展也大有影響。但是倘若在活動中引入創意元素,使得活動形式與眾不同,內容新穎別致,當可吸引更多的關注,對更好的活動成效取得以及社團的持續健康發展也是大有益處。當然,關於活動的創新已經是不少社團所努力的方向,但是社團中人在組織自己的活動時往往是已經有預定的前提,在思維的廣度上恐怕難以放開。其次,受限於自身的技藝等方面,在活動過程中所需的物品設計和製作上也是存在欠缺,所以引入具備專業能力的人才參與社團活動的組織策劃也是很有必要。既然如此,何不將此機會交由有志從事創意產業的人士或者組織來進行?為他們提供這樣的實踐和鍛煉幾乎相對於簡單的給他們若干攤位售賣產品想必支援作用會大很多。

對於創意業界而言,凡是有志於從事該行業的人都是有一定的創新能力,而且也能夠不斷的進行相關的創新工作。但是事實上,他們所創造出來的東西能否為社會所接受才是最為重要的。如果脫離實際、閉門造成所進行的創作很可能為社會所不接受,被市場所拒絕,真要是這樣,創意活動絕不可能稱其為產業。尤其是本澳創意產業起步階段,從事該行業的人士“功力還不深厚”,創新思維也不夠開闊,要進行創意工作也有很大程度上是“步人後塵”,難以出現優秀的作品。而參與到社團活動中,為社團活動進行創意工作的時候,首先可以為其設定一個目標和框架,使其有發揮創意的方向,避免“漫天瞎抓”,從而使其創意能力得到穩步提高。另一方面,則是讓他們的創意工作以及創意產品無限貼近社會實際,使他們的創意思維和創新能力得到不斷的核對總和修正,從而把握社會和市場的需要,為今後的創意工作奠定正確的路向。更為重要的是,在業界創意能力提升的同時,參與社團活動將造就一批既有創意能力,又懂得組織運作的特殊人才,而這些人才將來很有可能成為創意產業人才結構“金字塔”的上層塔尖人物,從而引領本澳創意產業更好發展。

另外,透過參與社團活動,創意業界不僅可以使自我能力得以提升,更加可以以此為契機獲得社會的認可,這對業界來說是一個鼓舞。同時也是對創意活動的肯定,從而吸引更多有才華的人投身創意行業。是創新思維在社會得到進一步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