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全民應可輪候經屋 設限是剝奪中產家庭資格

【本報訊】政府與立法會對經屋未來應否在私人市場轉讓未有共識。有議員認為,房屋政策應盡量照顧社會實際需要,不應為了遏抑需求而妄設限制,剝奪中產家庭購置經屋的資格。政府應調動足夠資源,增建足夠數量的經屋,盡量放寛尺度,讓「老居民」、有能力的「新居民」,都有資格輪候經屋,免致製造新老居民之間的矛盾,破壞社會和諧。

議員區錦新認為,政府已長期承擔維修保養社屋,若將來經屋同樣由政府回購並重新分配,將成為政府另一個負擔。

議員吳國昌則認為,若經屋將來轉售時需要向政府補回差價做法可取,但當局所提出的補價是按折讓率計算,將來居民出售單位時,或須補回大筆金錢給政府。

議員陳偉智促請政府在經屋法案新文本中說明行政長官所指的“舊人舊制、新人新制”,以及收回抽籤制,繼續採用計分方式安排家團上樓。

計分制真正解決住問題 抽籤利只讓幸運者上樓

他們指出:

一.行政長官因應新經屋法案設收入上限和資產審查的制度而兩度表示新人新制,舊人舊制,但法案中完全無法體現行政長官的安民告示,直至此一刻,法案仍未有替代文本來妥善處理此一問題。

二.原經屋制度有一套完整的計分方法,讓被確認資格的輪候者按分數排序等候,正體現特區政府一直強調的「協助解決有需要的居民的住屋問題」,有計分制度,分數愈高自然就是愈需要的居民。新法案廢除原來計分制度,改而採取抽簽方式,很明顯靠抽簽取得經屋的,不一定是最急需的,而是最幸運的,這與政府建屋幫助有需要者的目的背道而馳。改為抽簽制度後,市民即使合資格,但在僧多粥少情況下,可以排一世隊都輪不到上樓。無法上樓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濟,不能怪政府供應不足。將有效的計分制度改為具博彩成份的抽簽制度,是政府逃避承諾上樓,逃避為輪候者設輪候期的伎倆。崔特首承為公屋輪候者設輪候期的承諾又被法案草擬者丟進垃圾堆裏。

經屋原興建模式應保留

三.原經屋興建模式是透過與發展商合作,政府提供土地,發展商建成後按規定交回若干「回報單位」,作為公屋之用,新法案則只強調由政府自行興建。但保留與發展商合作的模式亦有其價值,如最近提到工廈活化,容許工廈改建商住單位,但建成單位如何出售,購樓者是誰卻完全無從控制,實質上只是補少量溢價金就更改土地用途的把戲。若以原經屋興建的模式,可確保工廈更改用途後政府可獲若干公屋使用。

地少勿多建經屋謬論

四.討論有關法案過程中,有人不斷強調澳門土地稀少,必須善用,避免多建經屋浪費資源。這是典型的奇談怪論,大幅大幅土地賤價批給興建長期空置的豪宅不浪費資源,用以興建解決市民住屋問題的經屋卻是浪費資源。澳門土地確實稀少,但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還是有的,近期政府透露有超過一百幅閒置土地,其中最少有四十八幅被確認為可歸責於發展商,可以回收,這些土地若能回收,建公屋何愁缺乏土地。中央政府已批准澳門填海350公頃土地,政府應指定保留相當一部份土地用作興建公屋。

他們認為,保障市民住屋權利,提高市民生活素質,公屋興建都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理應在法制上確保有足夠的土地興建公屋,在經屋法、在土地法、在城市規劃法,都應有著墨,以作法制保證,經屋法中應規範用於興建私人樓宇與用於興建公屋的土地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