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回收土地7月前完 其中27幅是閒置土地

【本報訊】南方都市報報導,4月29日,珠海市國土資源局和橫琴新區管委會通報,已經收回橫琴的31幅建設用地,共計用地面積為325738 .92平方米,並支付了相應的補償,相關的批准檔、產權證書已全部登出。另外還有12幅地,兩個單位業主已同意項目的整合,土地面積為305794.20平方米,原用地的批准檔、產權證書也已註銷。

珠海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介紹,從2010年6月起,橫琴新區啟動了建設用地整合處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大部分用地的收回及補償款支付工作,部分用地也在政府主導下完成了整合置換,剩餘整合收回工作將於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有意向接受政府回收、整合的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來函來電來人方式,先向國土部門瞭解清楚用地權屬情況、需繳交的稅費和相關土地政策,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或房地產權證書的用地,依法不能轉讓,也不能納入整合範圍,但可保留補償權益。

大面積地塊須按規劃開發

早在去年的兩會上,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就提出橫琴土地資源的問題,稱橫琴的土地在90年代,很多已以不同的方式出讓、轉讓,規劃改變之後,原來的很多土地要整合,非常複雜和困難。昨天,橫琴新區規劃國土局相關負責人強調,收回整合的31幅土地並非“閒置土地”,造成這些土地現狀的原因也比較複雜,並表示土地整合收回的詳細方案不方便透露。

記者從市國土局獲悉,按照橫琴新區的土地整合方案,已出讓的閒置土地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根據新的規劃若要調整位置,則在受讓方服從規劃的情況下,可以在調整後的新地塊進行開發,也可以申請政府回購;面積1-5萬平方米的地塊,受讓的幾個單位如果達成協定整合,整合後可以按新規劃調整地段後進行開發;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的已出讓地塊,則將一律由政府回收。

部分地塊閒置近20年

經記者核對,在收回的31宗土地中,有27宗曾列於去年國土資源部公佈的閒置土地“黑名單”。去年8月份,多家媒體披露了國土資源部《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閒置情況統計》名單,珠海共有96地塊上榜,其中有76幅在橫琴。珠海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橫琴的大多閒置土地,是在多次不同定位的橫琴開發浪潮中所造成。“若嚴格按照規定,有很大一部分是屬於管理調控,並不屬閒置範疇。”

據瞭解,如今作為珠海開發熱土的橫琴,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定位,但一直都沒有發展起來,當時轉讓出去的土地也就未能建成。早在1992年,橫琴島就被廣東省定為擴大對外開放四個重點開發區之一,後來卻在發展旅遊業和工業之間的徘徊中,失去了發展的機會。2004年,廣東省提出將橫琴島創建為“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2005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視察橫琴時讚歎橫琴“是一塊寶地”,要求謀而後動。珠海市政府在2006年下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凍結以前對橫琴的開發,報建審批等工作也都暫停。

最早的是1992年出讓給金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橫琴十字門社區N 3-08地塊”。面積約為2.9萬平方米的這塊地,出讓價為9257萬元;最晚的是2004年出讓給珠海市珠證恒隆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橫琴行政中心區Y 10地段”,面積2.96萬平方米,出讓價41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