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社屋耆老遭除名 繁華澳門下的哀歌

某天晚上,在議員辦事處當值接待市民時,先後走進兩位老者,一位是八十歲的L伯伯,另一位是七十多歲的S婆婆。兩位長者都是社會房屋的長期輪候者,卻於最近突然分別收到房屋局的除名通知,社屋夢破,欲哭無淚。

房屋局將兩位長者除名,當然是嚴肅「依法施政」,且看看兩位長者的情況。

L伯伯今年八十歲,上世紀八十年代移民到澳定居和工作,一人獨居,由於缺乏經濟能力,至今已高齡仍要在大廈擔任看更工作。由於等候社屋多年未獲分配上樓,為應付高昂租金,也還要供養在中山的妻子,伯伯挺高齡之軀仍奮力工作,在看更之餘還額外為大廈業主洗車以搏取多一點的收入。幸好身子還算硬朗。在如此拼搏下,老人家每月有五千多元的收入。這五千多元一加上社保二千元的養老金,那就超出申請社屋一人家庭的六千元上限,房屋局當然立即「鐵面」將其清除於名單之外。

另一位S婆婆處境相似,也是獨居於澳門,七十多歲人了,由於在本地無兒無女,缺乏供養,只能繼續工作以維生。婆婆幸亦老當益壯,工作上也極拼搏,為了賺取更多的收入來租住私人樓,但凡有同事休息或因故不上班的,婆婆都頂班,長期超時工作,因此收入也有五六千元。同樣,這筆收入當一加上二千元養老金就立即超標,房屋局亦立即將其除名。

兩位老人家憑身體尚算健康,不靠經濟援助,而靠自己雙手維生。孰料竟象以齒焚身,收入稍多一點卻遭房屋局在社屋輪候名單上除名。當局沒有錯,因為這是「依法」。但當局在「嚴明執法」中根本沒有考慮兩長者已風燭殘年,如此高齡仍能工作是一種上天眷顧,但朝豈能保夕,不知那天隨時會失去工作能力而再無法工作。而房屋局竟指兩人現有薪酬加上社保基金的養老金已超出社屋收入上限為由,而要取消其輪候資格,實屬不近人情。

必須指出,他們長期輪候社屋不獲上樓,因而才要挺高齡之軀拼搏圖存。只望能入住社屋,降低居住成本,以便在人生中喘一口氣。孰料社屋夢破,老人家連苟延殘喘的機會也沒有。當局以其收入超出規定而除名,當然大條道理,並指其若收入低於相關規定時可重新登記輪候。只是若待這些獨居長者喪失工作缺乏收入時,合資格再輪社屋時,恐怕到百年歸老那天都輪不到。

長者輪候社屋,除了希望減輕住屋費用之外,更望有個穩定的居所。因為在澳門,以如此高齡之獨居人士,即使其願意負擔高昂租金,絕大多數的業主也大都耍手擰頭。所以,要找個竇口,比一般人又困難得多。如今被除名,真有惶惶如喪家之狗之歎,這是繁華澳門下的哀歌。

特區政府在施政方針中宣稱尊老敬長,但說得好聽誰都會,溫總理不是諄諄勸誡,台上說一套與台下做的一套不一樣時,誰也不會尊重你嗎?只是已練就木人石心的特區政府官員們,能聽得入耳麼?

立法議員 區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