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會反對經屋自由買賣

【本報訊】立法議員高天賜昨日表示,經濟房屋不是商品,容許經屋自由買賣是托市”,政府不能將樓宇變為商品,讓某些人利用政府經屋發大財。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協會)理事會主席、議員高天賜昨日表示,最近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討論政府提交的經濟房屋文本,內容涉及經濟房屋未來的規範及經濟房屋的刑責問題。

他說,協會透過不同管道,包括互聯網、書信、電話及會談收集會員及市民對經濟房屋的意見,大部份市民和會員都認為政府實施的經屋優惠政策(提供土地,補地價等),是希望絶大部分買不到私人樓宇的中、低下階層市民有能力購買經屋。

協會認為,政府興建經屋目的是為了解決無能力購買私人樓宇市民的居住問題,使他們能在短期內購買房屋居住,因此絶不能讓購買經屋者利用政府的優惠政策,在特定時間內自由買賣經屋。政府必須認真把關,維護居民合理權益,若讓經屋在某段時間自由買賣,會形成歪風,變相抬高樓價,加熱炒樓風。

高天賜指出,澳門回歸後10多年,政府興建社屋及經屋數量不多,財政局擁有的幾千個樓宇單位批給制度不完善,現仍未讓公務員競投,回歸至今由於未有公會法及集體談判法,工人沒條件與僱主談判爭取合理的工資,未能應付市場上不合理飛漲的樓價。最重要的是,若容許經屋在某一特定時間自由買賣,會令正在輪候經屋者失去機會,遲遲未能上樓,居住問題將無法解決。

他說,經濟房屋不能自由買賣會引起樓宇維修費用的問題的說法不能成立。這全是一個假像,過去30多年,財政局一直有能力維修其擁有的幾千個樓宇單位,從無困難,這個設想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