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人民團體法》限制條文是一把雙刃劍

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為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和集會結社的自由,並落實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有關公民政治權利的規定,以符合「大法官釋憲文」的意旨,與前日初審通過刪除《人民團體法》中「人民團體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相關規定。這固然是讓主張共產主義的團體、政黨得以合法成立,但也為主張「台灣獨立建國」的社團、政黨可以名正言順地活動。因此,這個修法決定是一把「雙刃劍」。由於在台灣地區,主張「台獨建國」的人敢於公開活動,而且還十分張狂,而主張「共產主義」的人只是一些藉著「共產主義」之名進行招搖撞騙者,真正的共產主義信仰者反而不願以「共產黨」之名進行活動,故實質上此項決定是大為有利於「台獨」分裂分子。

《人民團體化》的上述規定,是其第二條「組織與活動之限制」,其文字表述是:「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其第五十三條「違法設立之處置」:「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或其他法令之規定者,不予許可;經許可設立者,撤銷其許可。」則是附則條文。而這兩個條文的法源依據,是《國家安全法》的第二條,「人民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前項集會、結社,另以法律定之」。

但是,在《中華民國憲法》內,並無類似的規定,只是在其第四條中,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因此,《中華民國憲法》防範國土分裂,更甚於防範共產主義,亦即「反獨」高於「反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作出「釋字六四四號釋憲文」,宣稱《人民團體法》第二條關於「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的規定,是屬於「違憲」,「將應於解釋公佈日起失效」後,「內政部」宣佈放寬人民團體和政黨登記的相關規定,雖然已有「台灣共產黨」、「中華民國共產黨」、「中國共產聯盟」、「台灣民主黨共產黨」等以「共產黨」為名的人民團體獲得登記成立,但由於《人民團體法》仍未修訂,故上述「主張共產主義」的政黨,仍是有著「違法」之虞的。如今修訂《人民團體法》後,才算真正的合法。同樣,早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憲文」作出之前就已正式登記成立的「台獨」政團和政黨,如「建國聯盟」、「建國黨」、「台獨聯盟」等,就更是有恃無恐了。

而在「大法官會議」發表「釋憲文」之後成立的「共產黨」組織,並非是要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而是「作秀」而已。因為從這些「共產黨人」的言行看,是「作秀」多於實質行為,甚至連共產黨的宗旨也不甚了了。陳水扁的堂弟陳天福參與創立並任總書記的「中華民國共產黨」,就完全排斥西方舶來的馬克思和列寧,而是以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為宗旨。其「黨綱」規定,「本黨是以追隨及奉行實踐與宏揚:世界歷史偉人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博愛和救國救民的精神,與均富的民生主義、建國大綱建國方略、產業計劃…等為宗旨。」台南農民王老養成立「臺灣共產黨」的初衷,也遠沒有外人想像的那麼崇高,更有人說他不是一個真正的共產主義者。他一度是台南縣最活躍的民進黨人,後來因為他支持的派系在和其他派系鬥爭中敗北,就退出了民進黨。他之所以要成立「臺灣共產黨」,其實帶有報復的心理。他說說過,「一個人打不過國民黨,不如組一個黨來與之抗衡」。因為國民黨最怕共產黨,所以就把黨名稱為「共產黨」。實際上,他連共產主義的內涵都不知道,也沒有讀過馬克思、列寧的著作,和他談起「階級鬥爭」和「工農聯盟」這些名詞,他也是滿臉茫然。他只是說,他只是單純地認為共產黨比國民黨好。臺北市北投區也有人聲稱建立了「共產黨」組織,並自稱是「中國共產黨在當地的支部」。但實情是否如此,頗為惹人質疑。

不過,即使如此,北京仍然是十分重視這些「假共產黨」。如國台辦政黨局局長賀之軍就曾於今年一月間,前往台南市「台灣共產黨山莊」拜訪了「台灣共產黨」主席王老養,瞭解其運作方式。

其實,台灣地區是有著真正信仰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的人及其團體。當然,他們與總部在北京的中國共產黨沒有組織關係,也與當年由蔡孝乾任書記的中共台灣省工委沒有聯繫。他們大多是個人信仰,即使是在國民黨實施「白色恐怖」之時,也以讀書會之類的名義秘密活動,偷偷地閱讀有關社會主義的書,當中也包括《毛澤東選集》。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成立的勞動黨,就是以社會主義為指導原則。本來勞動黨在籌備成立時,是以「共產黨」的稱謂向「內政部」進行政黨登記的,但「內政部」以《人民團體法》關於「人民結社不得主張共產主義」為由,予以拒絕,而只得改以「勞動黨」的名義登記。勞動黨的「黨綱」主張:一、結束國共兩黨的對峙狀態,以充分尊重勞動人民的原則來解決台灣將來的問題;二、反對公營企業民營化,而主張將之交由公營企業全體員工來經營與管理。按道理,在「內政部」於二零零八年根據「釋憲文」允許以「共產黨」為名進行政黨登記後,最有資格享受此一資格的就是勞動黨,但勞動黨卻沒有申請「正名」,反而被一些不知所謂的「共產黨」搶先登記了。由此,一些人曾猜測,勞動黨之所以不願「正名」,是否有意與這些人「假共產黨」作出區隔。

而另外一部分信仰社會主義的政治人物,則以「反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理念,參加了「黨外」活動,並參與創辦民進黨的活動。許信良過去就通讀了《毛澤東選集》,並與其戰友們參考毛澤東「農村包圍城市」的戰略,制定「地方包圍中央」的選舉策略。而目前民進黨的一些中生代人物,他們在修讀研究生課程時,其碩士、博士論文就是研究馬克思主義的。實際上,民進黨《黨綱》的內容,除開主張「台獨」部分之外,大多帶有濃厚民主社會主義化福利社會主義色彩,其實如撇開其「台獨黨綱」部分,民進黨應是屬於社會主義政黨,並歸於中間偏左的社會黨一類。

而在《人民團體法》同時也刪除了「不得主張國土分裂」的規定之後,就使得要搞分裂國土的「台獨」分子,在進行政黨和社團活動時,都成了合法行為,可以充分享受到「言論自由」,今後就更是有恃無恐,越加猖獗了。今後,無論是任何政黨的政權倘要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統一,反對國土分裂,打擊「台獨」活動,就被剝奪了法律武器。

這與真正信仰社會主義的人不敢堂而皇之地成立共產黨組織,只是一些「假共產黨」在招搖撞騙相比,真是差距何太遠。因此,修訂《人民團體法》,是一把雙刃劍,甚至是弊大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