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選舉的買票與文宣

島內選舉雖然亂象百出,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投票行為的不斷規範,島內選舉已經進步許多,文宣手段也越來越豐富。

買票“作票”行為有所緩解

島內買票“作票”行為曾經猖獗一時,後來隨著投票方式的改進以及監督的嚴厲而逐步得到控制。

一是“作票”行為因重大群體性事件擾亂政局而受控制。1977年,脫離國民黨的許信良與國民黨提名的歐憲瑜競爭參選桃園縣長,因國民黨在選舉投票過程中被質疑“作票”,引發中壢市民憤怒,導致上千群眾聚集放火燒毀桃園市警局。事件乎息後,許信良當選為桃園縣長,當初提拔許的國民黨組工會主任李煥下臺,總政治作戰部主任王升權力擴大,以致有“李換(煥)王升(升)”之說,被稱之為“中壢事件”。到了1992年,在應選兩席“立委”的花蓮縣,前民進党主席黃信介被看好與國民党謝深山共同出線,不料最後卻以62票之差被另一位國民黨候選人魏木村擠下。時任花蓮縣議員、時任黃信介競選執行總幹事施金樹稱,投票當天中午有國民党幹部手拿報紙假裝要去把票匭“壓緊一點”,再借機把夾在報紙裏的選票丟進去。施表示,“以前國民黨把電燈關掉作票都沒事,以為那次也會沒事。沒想到檢察官查得很仔細,把選舉名冊拿出來比對,發現只有500多人的投票所,竟然開出800多票,這樣作票就曝光了”。此事導致花蓮選民群情激憤,檢察官偵辦後起訴魏木村等27人,其中6名投開票所主任供稱“作票”給魏木村。最後法庭宣判花蓮市8處投開票所選舉無效,在729張“幽靈選票”中有534張查明投給魏,縣選委會呈報“中選會”後,以政黨協商的“政治手段”解決,最後公告黃信介當選。由於作票案一再動蕩政局,“中選會”後來不斷在技術與相關法規上修正,才將人為操作選票的機率降到最低。

二是買票招式不斷變化而買票影響卻日漸衰落。買票是台灣選舉史中見不得光的“選舉實錄”,“選舉五師傅,用錢買就有”更是一度流傳的選舉名言。前“法務部長”陳定南訂出選舉送禮不得超過30元的標准,一度被許多候選人笑稱“不食人間煙火”。任職國民黨基層黨工長達24年的詹碧霞出版《買票仟悔錄》一書,以個人實際經歷,細數早期選舉買票的過程。據詹透露,早期國民黨由村裏長統一規劃,地方大老交代後,再透過鄰長轉下去,“可以洗(國民黨買票行話)得天衣無縫,滴水不漏”。早年買票單純,村裏長透過鄰長告知選民,這次本村拿了某位候選人多少錢,買了帳篷或辦公桌椅等器物等,剩下多少公積金云云,全村一票不差都會投給這個候選人;之後各項選舉開始“喊價”,從50元到100元,隨著物價指數上漲而增加,候選人殺紅了眼,叫價就直線上升,甚至沖到500元、1000元。而為了確保買票有效,候選人會把神像藏在衣服裏,交錢時偷偷露出神像讓選民看到,意思是“神明見証你拿了我的錢”。後來選民變精了,拿錢卻投對方的情況時有出現,候選人便想出收買身份証的方法以確保造成對手選票流失,通常一張身份証基本價2000多元,投完票就會歸還。但因為萬一被查到將“鐵証如山”,代價太高不划算而漸漸式微。再後來,賄選方式更加隱蔽,有些候選人會以打工名義請選民到總部上班,日薪優渥但隔天就換人,可謂買票新手法。而且買票也不再是國民黨的“專利”,民進黨及無黨籍候選人的賄選案亦時有所聞,但因近年選舉買票效果只剩一、兩成,想賺取檢舉獎金的民眾也變多,加上檢調大力查賄,使得買票左右選舉的影響力已逐漸下滑。

文宣方式新招不斷

島內選舉文宣曾經非常單一,民進党文宣從顏色到旋律不斷突破禁忌,在豐富文宣方式的同時也對國民党形成挑戰,國民黨則在馬英九領軍下開始重視文宣。

一是民進黨從顏色到旋律領銜突破禁忌。1981年陳水扁、謝長廷、林正傑、康水木組成連線投入臺北市議員選舉時,為標舉環保與進步意涵,從剛成立的德國綠黨借來綠色作為文宣識別系統,後來在上世紀80年代大小活動沿用,進而演變成民進黨的識別色。1979年美麗島事件後,受難者家屬以《望你早歸》的悲情曲調爭取支持者的同情。到了1994年陳水扁競選臺北市長時,負責文宣的民進黨前“立委”羅文嘉為了走出苦調,競選基調主打“快樂、希望、陳水扁”。“新基調必須以新時代的競選歌曲襯托,因此找了詩人路寒袖作詞、作曲家詹宏達譜曲”。路設定了陽剛、陰柔兩種風格,即女生版由潘麗麗所主唱的《春天的花蕊》以及男生版由詹宏達主唱的《臺北新故鄉》。兩首歌曲流行一時,為陳水扁當選賺取了高人氣。而到如今,綠營政治明星都有自己的“主題曲”,像過去支持者聽到貝多芬的倣樂頌》就表明陳水扁要上場了,台灣歌謠《快樂出細則代表謝長廷來了,伍佰的《沖沖沖》更是蘇貞昌的招牌歌。

二是國民党由馬英九開啟文宣時代。相比之下,“百年老店”國民黨一直依靠組織動員,直到1998年馬英九參選臺北市長時文宣才被強化。時任馬英九文宣操盤手即現任國民党秘書長金溥聰,以陳升的“歡聚歌”為背景音樂,讓馬在廣告中肩背著孩子歡唱。金溥聰認為,那是國民党第一次在文宣上拋棄窠臼,採取美國選舉文宣戰打法。2008年“總統”選舉投票前夕,國民党一支“改變的力量一我准備好了”的催票廣告,至今引為“經典”。金表示,成功的競選廣告在於“時間”與“主軸”,當選情加溫到一個程度,選在投票前一天晚上、晚間新聞播報完畢的7點55分播出長達5分鐘的廣告,“自然會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