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的社會公正思想

社會公正問題是當今人類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也是貫穿中國30餘年改革開放偉大事業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命題。改革開放30餘年以來,我國經濟的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其中,直接涉及到社會公正方面的問題日益凸顯,比如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貧困人口問題,社會保障問題,腐敗問題,等等。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和攻堅時期,如何解決好社會公正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鄧小平的社會公正思想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公正思想,是在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提出來的。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認真研究、總結、梳理作為改革開放總設計師的鄧小平的社會公正思想對建立我國轉型期的社會公正觀,解決當前存在的社會公正缺失的問題,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順利進行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現實意義。

批判的繼承和發展

社會公正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追求的有關全體社會成員在經濟、政治、文化、利益等方面公平、正義、平等的一種道德價值準則。同時它也表現為一種利益分配的原則,表現在其與一定社會基本制度相聯繫,規定社會資源、利益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合理分配。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公正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首要奮鬥目標。共產主義社會作為公正社會,其發展目標是實現一切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其物質基礎是社會生產的高度發達和社會產品的極大豐富;其根本原則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其實現途徑是消滅私有制、消滅階級和一切社會差別的無產階級革命及社會主義建設實踐。

鄧小平的社會公正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的公正觀,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特性,將社會公正視為社會主義的本質性的問題。同時他把馬克思主義的公正思想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克服了中國在實踐馬克思主義公正思想的過程中存在的失誤,重建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公正理念,體現了他對馬克思主義公正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在改革開放前,我們黨在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道路過程中,提出的社會公正思想帶有時代的特點,有其積極的內容,但是也有歷史的局限性,比較突出地表現在忽視了公正實現的物質基礎條件,即忽視了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重要性。此外,沒有認清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所處的歷史階段,在政策上制定了一些不符合實際的目標,導致平均主義的氾濫。

通過總結和反思,鄧小平認識到:首先,離開生產力發展這個經濟基礎,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國家是沒有意義的。二是超越社會發展階段去實現理想化的社會公正,不可能成功。三是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是不公平的。這些理論觀點都成為鄧小平的社會公正思想的重要理論內容。

鄧小平最突出偉大的理論貢獻之一是明確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目的。他作出了著名論斷:“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引自《鄧小平文選》,下同)鄧小平將共同富裕作為社會主義的根本目標並解釋了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法和途徑。

然而,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並不會直接帶來共同富裕的結果,還需要在政治制度和法律上實行民主,將人人平等的權利法定化,才能真正實現社會公正,實現人民的共同富裕。如果說共同富裕等思想是鄧小平從經濟角度,特別是從對社會物質財富的分配角度提出的經濟公正的話,那麼,權利平等則是他從政治角度提出的、涵蓋社會成員在社會生活各領域之主體性的政治公正。從對社會主義本質的理解出發,鄧小平確立了一套有關社會主義社會公正的理論體系,經濟公正和政治公正是最基本的內容。

經濟公正:共同富裕

實現社會公正的物質基礎:大力發展生產力,貧窮不是社會主義

在生產力不夠發達、社會成員普遍貧困的狀況下,一個社會不可能實現真正的社會公正。發展生產力是社會主義的本質,也是實現社會公正的物質基礎。

鄧小平認識到這一點,他始終堅持消滅貧困,多次提到社會主義是公正和富裕的社會,貧窮不是社會主義。他曾指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這二十年經驗告訴我們: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不發展生產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說是符合社會主義要求的。”“我們堅持社會主義,要建設對資本主義具有優越性的社會主義,首先必須擺脫貧窮。現在雖說我們也在搞社會主義,但事實上不夠格。只有到了下世紀中葉,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才能理直氣壯地說社會主義優於資本主義。”

實現社會公正的分配方式:實行按勞分配,堅決反對平均主義

在分配領域裏,只有實行合理的分配制度才能真正體現社會的公正,因為這關係到社會成員的直接利益問題。鄧小平始終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才有利於實現我國現階段的社會公正。鄧小平說:“我們的分配原則是按勞分配。當然分配中還會有差別,但我們的目標是共同富裕。”

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是與實現社會公正相悖的,鄧小平對在中國實行了多年的、同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進行了批判。他指出:“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人民生活永遠改善不了,積極性永遠調動不起來。我們現在採取的措施,都是為社會主義發展生產力服務的。”

他還指出社會成員的收入之間是應當有合理差距的。“農村、城市都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勤勞致富是正當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大家都擁護的新辦法,新辦法比老辦法好。”

實現社會公正的目標:實現共同富裕,反對兩極分化

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的基本宗旨是共同富裕。“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一個東西。”

按勞分配由於承認“天賦特權”等原因,必然造成社會成員實際收入的不平等。鄧小平一方面允許甚至鼓勵由於按勞分配的收入不平等而先富起來,另一方面也注意防止按勞分配造成的實際差別過大,導致兩極分化的惡果。他反復強調:“多勞多得,也要照顧整個國家和左鄰右舍。”“多勞應該多得,但是必須照顧整個社會。”

兩極分化是與社會公正相悖的,也是社會主義不允許的。鄧小平曾告誡全黨說:“社會主義的目標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改革政策導致兩極分化,那我們就是走了邪路了。”“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

鄧小平還明確提出了解決兩極分化的時間和途徑問題。他晚年在不同場合提醒國家領導人,“十二億人口怎樣實現富裕,富裕起來以後財富怎樣分配,這都是大問題,題目已經出來了,解決這個問題比解決發展起來的問題還困難,分配的問題大得很,我們要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方式、各種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少部分人獲得那麼多財富,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發展下去,總有一天要出問題。”“中國發展到一定程度後,一定要考慮分配差距問題在20世紀末,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兩極分化問題。”

政治公正:權利平等

保障公民權利,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鄧小平關於人人權利平等的公正思想,表現在他對於保障人權和公民權利的社會主義憲法和法律的尊崇、對於中國共產黨黨員在黨內生活中平等權利的尊重,以及反對封建特權思想等方面。他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此外,還應當“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

實現民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

經濟利益分配上的公正、公民平等權利的實施必須要靠民主法律化和制度化來保障。民主化的政治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和社會管理制度問題,屬於法制化的政治體制問題。鄧小平認為:“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有鑒於此,改革之初,鄧小平就開始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和法制化建設,努力從制度上保證民主化,建立起公正的法律制度體系。

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質是要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法制化。早在1986年,鄧小平就敏銳地察覺到“不搞政治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形勢”,而且把它作為改革向前推進的一個標誌。他說:“我們提出改革時,就包括政治體制改革。現在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

反對官僚主義、反對腐敗、反對特權、反對封建殘餘

要做到政治公正,在鄧小平看來,不僅要發展民主,加強法制,更要改革党和國家領導體制中存在的弊端,要堅決反對官僚主義、特權、腐敗等有悖於社會公正的現象。

鄧小平指出,党和國家領導體制的總弊端在於權力的過分集中,由此造成了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和腐敗行為。改革之初,他就曾嚴厲批評特權和特殊化是封建主義的表現,嚴肅地提出了“繼續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的任務,指出:“我們今天所反對的特權,就是政治上經濟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權利。搞特權,這是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後,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人民群眾當中主要議論之一,就是反對幹部特殊化。要講特殊化,恐怕首先表現在高級幹部身上。確實有些人特殊化比較厲害。”“幹部搞特殊化必然脫離群眾。現在有極少數人拿著這個權力侵佔群眾利益,搞生活特殊化,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