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參選「總統」將遇到兩大障礙

台灣「中選會」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制定了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和第八屆「立委」的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在「總統」、「副總統」選舉部分,主要的程序有以下幾項:一、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發佈「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二、九月十六日至九月二十日,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申請人應具備申請書、連署保證金新台幣一百萬元、國民身份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聯名向「中選會」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連署人登記的,並應繳驗受託人的國民身份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及附委託書;三、九月二十一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中選會」將連署書格式函送被連署人;四、九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五日,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連署書件經受理後,被連署人不得補件,亦不得撤回,連署人也不得撤回連署;五、十一月十四日前,查核「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六、十一月十五日前,公佈「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結果,被連署人的連署人達到法定連署人數者(二十五萬七千六百九十五人),發給該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七、十一月十七日,公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宜;八、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人登記之申請;九、十一月二十五日前,發還「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保證金(凡連署人數達法定額二分之一以上者,應發還被連署人連署保證金);十、十二月七日前,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簽,並於十二月九日抽簽決定號次;十一、十二月十六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於翌日起開始競選活動;十二、十二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辦理電視政見發表會;十三、一月十四日,投票開票;十四、一月十九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當選人名單,一月二十一日前,致送「總統」、「副總統」選舉當選證書。

根據上述時間表,宋楚瑜要透過被連署方式參選「總統」,就將會遇到以下兩道主要「門檻」:一、在九月十六日至二十日期間,連同其「副總統」參選人一道,申請成為被連署人;二、在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的五十天內,完成二十五萬七千六百九十五人以上的連署,而每位參與連署的選民,必須附上身份證的影印本。

本欄此前曾評述,宋楚瑜為了哄抬由親民黨提名的「立委」參選人的氣勢,必然會參與聯署。否則,就難以起到「母雞帶領小雞」的作用。而他申請為被連署人時,是必須與「副總統」被連署人一道申請的,否則申請無效。

昨日,宋楚瑜終於在政論節目上宣佈,他於九月十五日就會展開連署作業,只要達到一百萬人,他就會參選,但他並沒有宣佈其「副總統」搭檔人選。而以宋楚瑜的「身格」,及必須在馬英九與蔡英文之間「殺出一條血路來」,其副手人選就必須具備令人眼前一亮的震撼效果。前一段時間,政壇上傳說他將會再次與張昭雄攜手合作,實際上二零零零年張昭雄就為他拉了不少原本親綠的醫界選票。但由於張昭雄離開醫界和政界已久,今次的拉票效果將會大減,而且張昭雄也不具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應。

這幾天,台灣政壇上流傳,宋楚瑜有意找施明德作副手。倘此,「宋施配」所造成的震撼效果及聲勢,就將具有很高的殺傷力,並必將能吸引到當年「紅衫軍」運動的參加者及第三勢力,以及雖然認同民進黨的意識形態,但卻又對陳水扁貪腐不滿的人的選票。

不過,據說施明德已經拒絕,理由是他的年齡已近七十,且病體剛愈,難以勝荷「總統」選戰的沉重負擔。其實,施明德推說年齡是假,真正的理由是,既然能拋身出來參加這場混戰,就應是「總統」參選人,因為他自負甚高,認為自己完全具備「總統」的格局,要選就直接選「總統」,又何必居於人後?

宋楚瑜將要遇到的另一道「門檻」是,就是究竟能否徵集到多少人的連署?

對此,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吳崑玉坦言,如要達到過百萬人有困難度,因為這是法律上正式連署,需要附上身份證影本,與之前號稱獲得一百一十八萬人的連署不同。倘是連署只有二十五萬或是三十萬剛過「門檻」,就表示支援的人不夠多,力量不夠,宋楚瑜就不願破壞人家,變成搗亂的,因而參選的意願會比較低落;相反的,如果門檻達到一百萬,就會是很大的助力,宋楚瑜就很有可能在十一月二十五日登記參選。

二零零零年宋楚瑜第一次參選「總統」,挾著「宋省長」的餘威,各縣市的漁農會中的「宋家軍」紛紛為他進行連署作業,因而徵集到一百零六萬八千八百八十八人連署,在經「中選會」核驗,刪去重複連署或不服資格的十一萬九千六百二十五人後,有九十四萬九千二百二十三人,符合規定連署資格。但是宋楚瑜今次的簽署,失去了上述有利條件,能否徵集到一百萬人的連署?這是一項龐大的工作,而且要有大量工作人員上門登記並收集身份證影印本。實際上,日前親民黨聲稱的一百一十八萬人,只是口頭答應而已,不排除其中有重複表態者,及民進黨故意「灌水」者,或本身不備選民條件者。因此,所謂二十五萬就不選,應是預先留下退選餘地。

因此,不排除在最後關頭,宋楚瑜效仿一九九八年臺北市長選舉的最後一天,新黨提名的市長候選人王建呼籲其支持者,市長選票投給馬英九,市議員選票投給新黨候選人那樣,呼籲其支持者,將手中的兩張「立委」選票,分別投給親民黨提名的候選人和親民黨,而「總統」選票則投給馬英九。這樣,就不但不會發生「母雞踏死小雞」的狀況,反而可能會令催發親民黨支持者進行「分裂投票」的現象,以補償心理將兩張「立委」選票投給親民黨,並將「總統選票投給馬英九,既達到親民黨成立黨團的目的,而且也能擺脫「千古罪人」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