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存放過量燃料屢勸不改 被令停業至改善止

【本報訊】民政總署聯同消防局及燃料安全委員會組成的聯合小組,巡查飲食場所防火安全及燃料使用情況,發現北區一間食肆燃料存量嚴重超標,複查後仍沒改善,小組認為該食肆威脅公眾安全,勒令停業,直至改善及不再威脅公眾安全為止。

聯合小組發現該違規食肆廚房內存放九罐石油氣,嚴重違反場所石油氣存量不可超過四罐(不論空罐與否)的規定。小組亦發現,石油氣喉管陳舊,部份防火設施超過過有效期。該食肆使用鄰近大廈中央石油氣,但燃氣管道未見有流向標示且部份脫色,有一定危險。民署已即時檢控該食肆,要求在限期內改善。但改善期限過後,複查時仍未見改善,場所內除仍存有七罐石油氣,更於食客區地下設一隱閉的非法燃料缸,嚴重違規,存在即時危險。小組評估後,認為該食肆嚴重威脅公眾及環境安全,屢勸不改,決定依法勒令立即停業,直至改善不再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為止。若該食肆不理禁令,繼續營業,將被控違令罪。

聯合小組稱,為遏止場所違反防火安全,存放過量燃料,減低安全隱患,巡查行動將持續,會以過去有不良紀錄的食肆為優先巡查對象。小組在巡查食肆時,會提供使用燃料的技術意見、安全指引以及說明安全經營所須注意的事項。小組希望提醒飲食業界切勿存放過量燃料以及定期檢查爐具設施,注重消防安全。民署重申,封閉場所是最後的嚴厲手段,希望業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