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批地溢價金增加 高宅用地調升九成

【本報訊】新批地溢價金計算標準今日起實施,批地溢價金全面調升以高層住宅用途批地溢價金增幅最大,升幅達九成,其他用途批地溢價金調升三成至五成。詳細修訂內容刊登於昨日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高層住宅用途升幅最大

住宅、商業、辦公室、私人停車場、工業,及酒店等用途之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和樓宇價值都有不同程度的調升。

高層住宅用途的批地之溢價金平均升幅最大。1至7層低層住宅樓宇批地溢價金調升50%,高於7層的住宅調高93%。商業及辦公室用途批地溢價金較2007年平均調高約35%和34%。

其他用作如私人停車場、工業或酒店之批地溢價金:私人停車場批地溢價金上調40%,工業用途若屬“分層所有權制度”,上升50%,若屬“單一所有權制度”,升幅53%。如果批地用作興建酒店,溢價金調升35%。

分級計算反映真實價值

由於樓宇建築成本和價值的上調,住宅用途的批地溢價金亦相應調升。當中的高層樓宇調升逾九成,主要原因是分級計算住宅樓宇價值的價值。

因近年落成的高低層住宅樓宇價值差距大,樓宇價應按建築成本,分“高層”(高於七層)和“低層” (一至七層)兩級計算,以反映樓宇的市場真正價值。

是次修訂低層住宅樓宇的建築成本調升了24%,高層調升30%,低高層樓宇價值因而分別調高39%和63%。

低層和高層商業樓宇建築成本分別上升24%和30%,相應樓宇的價值上升31%。新修訂維持辦公室用途的價值相當於六成的商業用途價值。

私人停車場建築成本調升了20%,相應的價值上升28%;工業用途的樓宇建築成本,“分層所有權制度”和“單一所有權制度”,分別調升33%和29%,相應的樓宇價值則分別上升38%和36%。

新法生效前已批圖則以舊法計算

新修訂亦調升了多個區份的街道級別,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分別有青洲、北安、石排灣以及九澳高頂馬路,意味這些地區的批地溢價金將在新修訂的基礎再調升。

新計算不適用新法生效前已遞交並獲核准的建築計劃 (俗稱“草則”),以及載有建築物的特徵、體量、用途及面積計算表的初研方案案卷。

盼新溢價金更貼近市場

政府期望透過溢價金的新調整反映物業的價值與溢價金之間的關係。

為了適時檢討溢價金,讓溢價金更貼近市場,政府已建立恆常的溢價金計算檢討機制,定期向業界及專業估價機構收集樓宇建築成本及價格數據,以有關數據作修訂溢價金的參考。

將來計算亦考慮通脹

每次修訂批地溢價金計算標準,土地工務運輸局均收集了由統計暨普查局、財政局及地產業界分別提供的全澳不同用途(包括住宅、商業、辦公室、工業及停車場等)樓宇建築成本和價值資料,並委託兩家投資公司提交各用途樓宇建築成本和價值的評估報告,以及全澳最新街道的評級報告書,政府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展開研究及分析,訂出溢價金新計算表。

政府在日後推出新修訂的《土地法》亦將調整批地溢價金的計算方式。在考量各方因素後,日後的溢價金計算將考慮更多參數,其中包括通脹指數、上次公開招標判給價、土地座落位置、樓宇用途、建築成本、樓宇價值,以及融資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