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文化改革發展五大攻堅點

去年11月,文化部部長蔡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喊窮”,認為2009年全國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0.4%的比例太低,希望這一比例在“十二五”可以達到1%。令人欣慰的是,此次《決定》提出,保証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雖然《決定》沒有明確財政對文化建設的投入比例,但要求的“高於”和“提高”也顯示出中央在文化投入上明顯加大了力度。

曩目前,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己進軍紐約時報廣場,但這還不是以文化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開拓程度,我們更多需要的是作為真正市場主體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的走出去。正如10月23日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在湖南株洲市調研時指出的,“要讓優秀的文化產業走出去,要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特別要學習迪斯尼,爭做中國的迪斯尼,超越迪斯尼。”

10月25日,新華社授權全文發布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千重大問題的決定》。作為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決定》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按照《決定》的精神,2012年底之前,文化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要基本完成、文化引領時代風氣之先,是最需要創新的領域。各地要拿出破解難題的新辦法。不斷開辟改革的新途徑,全力加快構建有利於文化繁榮發展的體制和機制。

深化國有文化單位改革,儘快把錢和人的問題處理好

從2003年確定北京等9個文化體制改革綜合性試點地區和35個試點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到2006年3月中央新確定全國89個地區和170個單位作為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再到2009年出版、發行、電影、文化市場管理等領域改革全面推開,文化體制改革取得了豐碩成果。其中,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改制是一個重點任務,中央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即到2012年全國非時政類報刊、國有院團等單位要全面完成轉制。這次《決定》再次明確,將“推動一般時政類報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文藝院團等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增強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提供服務能力”。

在文藝院團改制上,最大的難題就是“改革成本由誰承擔”、“改制後人往哪里去錢從哪里來”。10月11日,甘肅省文化廳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有文藝院團改制中人員安置和財政保障是最困難的。據今年5月中宣部、文化部下發的《關於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的通知》規定,國有文藝院團轉制前由各級財政安排的正常事業經費,允許轉制後在一定期限內繼續撥付。同時,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待遇標準不變,對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人員與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退休待遇差,要通過多種方式妥善予以解決。

與國有文藝院團改制一樣,“一般時政類”報刊社的企業管理是《決定》提出的又一個改革重點。此前,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改制已經開始,但遇到的難題不少。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改制共涉及4000多家出版單位,目前的突出問題是報刊出版業發展中存在的數量過多、規模過小、資源分散、結構不合理、市場競爭力弱等。為此,中央在操作層面有了更加明確的辦法,中央各部門各單位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制中,有關配套政策可按照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做法辦理。同時,國家鼓勵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各地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更加有利於改革的具體政策或實施細則。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制後,新聞出版總署將在出版資源配置上予以傾斜。那麼,接下來一般時政類報刊社的改制,必須在非時政類報刊改革的基礎上制定更加明確的操作辦

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提高文化產品和要素整合程度

目前,相對于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文化市場體系改革和發育相對遲緩,部門壟斷和地區封鎖現象依然存在,流通組織形式落後,佈局結構不合理,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散濫小差現象比較普遍,管理體制上職責不清、多頭管理依然嚴重,難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市場機制對於文化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難以得到充分、有效發揮。有鑒於此,《決定》再次強調,要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促進文化產品和要素在全國範圍內合理流動,必須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針對文化市場體系建設問題,作為文化宣傳的主管官員,中宣部副部長孫志軍于10月27日撰文提出,要著力培育和開拓市場,打開文化產業發展廣闊空間的三大政策著力點,那就是:加快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要積極培育文化要素市場,有序發展文化人才、信息、技術等交易市場,建立健全文化資產評估體系、文化產權交易體系,發展以版權交易為核心的各類文化資產交易市場,不斷提高文化生產要素流通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完善市場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降低准入門檻,提高政策透明度,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發展文化產業的積極性;培育擴大文化消費。要積極發展文化服務消費,開發中高端消費市場,培育特色文化消費,形成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

創新文化市場管理體制,“文化安全”首次進入中央決策視野

近年來,我國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步伐在不斷加快,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基本理順了政府和文化企事業單位關係,文化法律法規建設也得到加強,但與此同時,文化市場體制上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如:對網絡淫穢色情等不良信息傳播缺乏有效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猖獗,而且屢禁不止,特別是對互聯網和手機等新興媒體缺乏有效監督管理,嚴重影響了我國文化安全。當前,網絡淫穢色情信息境內傳播方式越來越隱蔽,非法網絡電視棒等傳播新載體層出不窮。為此,中央《決定》強調,要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完善文化市場管理,堅決掃除毒害人們心靈的腐朽文化垃圾,切實營造確保國家文化安全的市場秩序。而“國家文化安全”是第一次進入中央正式文件,凸顯這一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

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文化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任務更加艱巨,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要求更加緊迫。目前,中國的文化安全形勢不容樂觀,西方文化大舉湧入,中國傳統的文化價值體系受到挑戰,文化產品貿易長期處於逆差狀態。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六中全會上就《決定》有關問題作說明時表示,我們必須不斷擴大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形成與中國國際地位相稱的文化軟實力,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但中國維護“文化安全”並非“文化鎖國”。10月24日,新華網發表評論指出,當一個擁有5000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強調“維護國家文化安全”時,其意圖並非推行“狹隘文化民族主義”、建立“中國文化中心論”和實行“文化鎖國”,而恰是中華民族歷史形成的“天下觀”的具體體現,目的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

完善政策保障機制,文化財政投入要有硬杠杠

去年11月,文化部部長蔡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曾“喊窮”,認為2009年全國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0.4%的比例太低,希望這一比例在“十二五”可以達到1%。令人欣慰的是,此次《決定》提出,要完善政策保障機制,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雖然《決定》沒有明確財政對文化建設的投入比例,但要求的“高於”和“提高”也顯示出中央在文化投入上明顯加大了力度。

從數字上看,“十一五”我國公共財政在文化上的投入確實不盡如人意。今年8月,文化部計劃財務司對我國近幾年文化投入情況分析認為,我國文化投入比重小,文化事業費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近年來一直在0.4%以下,而且不斷回落。2010年,文化事業費占財政支出的0.36%,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新低。另據財政部的統計,2010年我國文化經費525億元,也只占全國財政支出的0.59%,比重比2009年回落0.03個百分點,比2007年回落0.07個百分點,是近幾年最低。

對於如何保證文化投入的問題,中國傳媒大學教授齊勇鋒在十七屆六中全會閉幕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建議,要創新財政投入方式,在繼續發展和完善專項資金的同時,借鑒國際經驗,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按照“政府出資、專家管理、社會監督、面向全社會、間接資助”的原則,對文化內容創新和民族文化傳承給予支持,由此帶動具備條件的省、市、自治區設立區域性的文化發展基金,形成國家財政對文化發展資助的完整體系。

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中國也要有“迪斯尼”

推動文化“走出去”,是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戰略舉措,也是我國文化產業參與國際文化市場競爭、拓展發展空間、提高發展質量水平的必然選擇。當前,文化“走出去”已提升為國家戰略,而圍繞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問題,《決定》特別提出要支持重點主流媒體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搆以及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等一系列開拓國際市場的要求。目前,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已經進軍紐約時報廣場,但這還不是以文化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開拓程度,我們更多需要的是作為真正市場主體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的走出去。正如10月23日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在湖南株洲市調研時指出的,“要讓優秀的文化產業走出去,讓更多遊客看到中國文化產業項目的實力。要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提高競爭力,要學習迪斯尼,爭做中國的迪斯尼,超越迪斯尼。”

中央對中國文化走出去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但相對於“中國製造”走出去而言,中國文化走出去的現狀令人擔憂。有報道稱,加拿大太陽馬戲團年收入超過10億美元,遠超我國所有文藝演出團體一年總收入,而風靡全球的美國大片《阿凡達》,票房也超過10億美元,比2009年我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