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歷史談

【海峽對岸也有人探討“約法三章”】

1938年8月,毛澤東與江青在延安開始同居,11月結婚。據傳,中共中央政治局對毛、江結婚提出“約法三章”(以下簡稱“約法三章”)。

到底有無“約法三章”?這一問題曾引起爭論:2001年第4期《黨史博覽》雜誌發表閻長貴先生的文章《歷史事實必須澄清——毛澤東和江青結婚中央有無“約法三章”》,對於“約法三章”表示否定。筆者則在2001年第12期《黨史博覽》雜誌上發表了《也談“約法三章”》,提出不同看法,表示目前對“約法三章”既不能輕易否定,也無法完全肯定。閻長貴先生在2008年第8期《同舟共進》雜誌上再度發表《毛澤東江青結婚,中央有無“約法三章”》一文,又一次對“約法三章”表示否定。他的觀點再次引起爭議。2008年第12期《同舟共進》雜誌上,發表了中共中央黨校教授金春明的《一點補充和思考》、文史學者郭汾陽的《也談“約法三章”及其他》,都表示對“約法三章”不能輕易否定。

關於“約法三章”,我想改換一個視角,即從臺灣方面的資料來探討這一問題。我多次前往臺灣,發現臺灣方面擁有不少重要的歷史資料。例如,關於蔣介石、蔣經國父子在日月潭涵碧樓接見“兩岸秘使”曹聚仁的史料,就是我在涵碧樓紀念館的《風雲際會涵碧樓——兩岸關係濫觴地》中發現的,回滬後我把見聞發表於上海《文匯報》,引起海峽兩岸學者的關注。同樣,臺灣方面也曾有許多著作涉及“約法三章”,尤其是身份特殊的崔萬秋先生和陳綏民先生,曾對江青、對“約法三章”有過深入的探討。

“約法三章”流傳甚廣,卻因沒有原始文件為據,那“三章”的內容也就有著許多不同的“版本”。

版本之一是大陸很多書刊流傳的:

一、不准參政。

二、不准出頭露面。

三、要好好照顧毛澤東同志的生活。

版本之二是臺灣李鳳敏著《中共首要事略彙編》中的《江青事略》以及玄默《江青論》所載:

一、江青不得利用她和毛澤東的關係作為政治資本。

二、她只能成為毛澤東的事務助手,不得幹預政策及政治路線的決定。

三、她不得擔任黨內機關的重要職務。

版本之三是老龍著《江青外傳》(臺北金蘭文化出版社1974年版):

一、只此一次,不准再娶。

二、毛與賀子珍的婚約一天沒有解除,只能稱“江青同志”,不能稱“毛澤東夫人”。

三、除照顧毛的私人生活外,不得過問黨的內外一切人事和事務。

隨著江青出任“中央文革小組”第一副組長,在中國政治舞臺崛起,關於“約法三章”問題也就日益引起廣泛的關注。

【崔萬秋一直關注江青】

在臺灣,對江青有著深入研究的,首推崔萬秋先生。

崔萬秋的經歷錯綜複雜。記得上海老作家柯靈先生生前曾關照我,要注意研究崔萬秋的情況。崔萬秋有著三重身份:

一是編輯。曾虛白(《孽海花》作者)于1932年2月12日在上海創辦《大晚報》,崔萬秋1933年從日本廣島文理科大學畢業後,應曾虛白之邀在上海《大晚報》坐鎮副刊《火炬》,主持筆政。

二是作家。他寫過許多散文,也出版過長篇小說《重慶睡美人》,還著有《通鑒研究》、《日本廢除不平等條約史》等學術著作,並翻譯出版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武者小路實篤、井上靖、林芙美子的戲劇、小說。

三是國民黨軍統情治人員。

崔萬秋的前兩種身份是公開的,第三種身份則是秘密的。

崔萬秋的真實身份水落石出是在南京解放之後,公安人員從國民黨保密局(原軍統局)遺留的檔案中,查出“情報人員登記卡”。在寫著“崔萬秋”大名的卡片上,清楚地標明“上海站情報員”!

對此,曾任國民黨軍統局本部處長的沈醉(後為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專員),1977年1月8日對崔萬秋的真面目做了如下說明:“我於1932年冬參加復興社特務處(軍統前身)後,便在特務處上海特區當交通聯絡員,崔萬秋當時已參加了特務處,是特務處上海特區領導的直屬通訊員,每月薪金八十元……我擔任上海特區交通員兩年左右的時間中,都由我約崔萬秋與先後擔任特務處書記長的唐縱、梁於喬和特務處情報科科長張炎元見面,1933年冬天,特務頭子戴笠還叫我約在上海四馬路杏花樓菜館吃飯,事後,他對那次和戴笠見面,感到非常高興。”

崔萬秋擔任上海《大晚報》的《火炬》副刊主編時,與張春橋、江青(當時藝名為藍蘋)都熟悉,他們仨同為山東老鄉。崔萬秋年長張春橋14歲,曾在《火炬》副刊發表張春橋多篇文章。崔萬秋與藍蘋有諸多交往——這也正是崔萬秋後來一直關注江青的緣由。

沈醉在他所寫的《我這三十年》一書第二十章《二進深宮》中,有一段關於崔萬秋、藍蘋、張春橋的極為重要的文字:

我當時去崔家,經常見到藍蘋,她有時還給我倒茶,因為崔是上海《大晚報》副刊《火炬》的編輯,常在該報寫“北國美人”等類文章來給藍蘋捧場,一個四等演員有這樣的人來捧場,當然是求之不得。我不但記得很清楚,而且在粉碎“四人幫”後,知道那個在崔家見過的穿蹩腳西裝的狄克,就是張春橋,我的腦子裏也有印象……

沈醉的回憶表明,當時藍蘋與張春橋同為崔萬秋的座上賓。

如果說崔萬秋與張春橋只是文字之交,崔萬秋與藍蘋的交往則要深入得多。據崔萬秋在《江青前傳》中自述,他是經導演洪深介紹,前往話劇《娜拉》排練現場,看見“一個穿陰丹士林旗袍,梳著劉海發形的年輕姑娘,遠離大家沿著靠窗那一邊,一個人走來走去,口中念念有詞地背誦臺詞”,此人就是藍蘋。他與藍蘋就這樣認識了。從那以後,崔萬秋去觀看話劇《娜拉》演出,組織、發表話劇《娜拉》的評論。為了感謝崔萬秋,藍蘋打電話給崔,他倆在霞飛路(今上海淮海路)的DDS咖啡館見面,又在錦江飯店共餐……

1937年七七事變後,藍蘋離開上海前往延安,崔萬秋則到重慶國民黨中宣部國際宣傳處工作。1945年日本投降時,由於崔萬秋精通日語,以少將高級參議身份飛往上海,襄助國民黨第三方面軍司令官湯恩伯接受日軍受降事宜。從1948年起,崔萬秋任國民黨政府駐日大使館政務參事達16年之久。1964年返回臺灣,任國民黨政府“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1967年起任國民黨政府駐巴西大使館公使。1971年退休,隱居美國。1990年7月病逝於舊金山。

晚年的崔萬秋在美國潛心寫作《江青前傳》,於1988年由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出版。我細讀了《江青前傳》,發覺除了寫及他自己在上海與藍蘋的直接交往之外,廣征博引,極其詳盡引用海外尤其臺灣方面對於江青的研究資料,對江青的早年身世進行詳盡考證。可以說,如果他不是長期關注江青,在美國很難收集如此多的關於江青的報道、專著、研究論文以及國民黨內部文件。

崔萬秋在《江青前傳》一書中,詳細論及“約法三章”。我注意到,崔萬秋所列“約法三章”,是關於此的種種版本中,文字最為詳盡、最為嚴密的:

第一,毛、賀的夫婦關係尚存在,而沒有正式解除時,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澤東夫人自居。 第二,江青同志負責照料毛澤東同志的生活起居與健康,今後誰也無權向黨中央提出類似的要求。第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澤東的私人生活與事務,二十年內禁止在黨內擔任任何職務,並不得幹預過問黨內人事及參加政治生活。

在這一版本的“約法三章”中,第一條規定了毛、賀、江三人的關係,第二條規定了江青的任務,第三條是對江青所作的限制。這三條,條理清楚,用詞穩妥,邏輯性強,是種種“約法三章”版本中最為可信的。

【國民黨情報人員陳綏民的記錄】

崔萬秋在《江青前傳》中就“約法三章”加了一段按語,原文如下:

作者按:以上三項決定存於中央政治局,國軍攻克延安時,曾見於王若飛日記內,亦記有上述三項條件。莫斯科亦提及此項決議,但其所指時間有誤。

也就是說,這一“約法三章”的原始出處,是國民黨軍隊攻下延安時所繳獲的王若飛日記。

據筆者查證,王若飛確實有記日記的習慣。那麼崔萬秋又是怎樣得到王若飛日記中所記的“約法三章”的呢?崔萬秋在《江青前傳》中稱,他所引述的“約法三章”,是源於陳綏民著《毛澤東與江青》(臺灣新亞出版社1976年版)。

陳綏民曾名陳大勳,是崔萬秋的好友,他們都曾從事特殊而又秘密的工作。陳綏民曾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社會工作會總幹事——社會工作會是國民黨三大情治單位之一。

陳綏民是胡宗南的親信。臺灣出版的《胡宗南先生紀念集》,刊載了署名陳大勳的回憶文章《片斷的追憶,永恆的懷念》,詳盡記述他在胡宗南手下工作的經歷。此外,中共黨員熊向暉奉周恩來之命潛伏在胡宗南身邊,擔任胡宗南的機要秘書,在熊向暉的回憶錄中,也多次提到陳大勳,亦即陳綏民。

值得注意的是,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前夕,陳綏民奉命指揮傘兵部隊空降北平,使國民黨部隊得以搶佔北平。

更值得注意的是,1947年3月胡宗南佔領延安之後,任命的延安市長便是陳綏民。正因為這樣,陳綏民在延安讀到王若飛遺失的日記,也就理所當然。作為長期從事情報工作的他,注意到王若飛日記中記載的“約法三章”,同樣理所當然。

陳綏民不僅是國民黨情治系統高官,而且與崔萬秋一樣,勤於動筆。陳綏民曾就延安之役寫過《延安的克復與失落》,內中寫及中共地下人員如何獲取胡宗南的機密情報。此外,陳綏民還在臺灣出版《迷惘:台獨往何處去?》(臺北天人出版公司1984年版)以及《從歷史看今日——共匪(引者注:原文如此)炮擊金門與陰謀之分析》、《共匪十大軍區的情況與動向》等重要文章。他的《毛澤東與江青》一書,可以說是他長期對毛澤東、江青進行情報收集的成果,堪與崔萬秋的《江青前傳》相提並論。陳綏民晚年在臺灣淡江大學擔任教授。

陳綏民的《毛澤東與江青》一書是1976年在臺灣出版的,內中詳細記述了從王若飛日記中所得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毛澤東與江青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