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無牌食肆被封鋪 民署決不容無牌經營

【本報訊】民政總署跟進查封仔一無牌食肆的行動,署方稽查員昨日聯同治安警到仔舊區一間無牌經營的食肆執行封鋪行動,過程順利。

民署重申,該食肆原持牌人已註銷其飲食業牌照,在同址繼續經營飲食業的人一直未向當局申領新飲食牌照,即無牌經營,當局屢勸及檢控無效後,民署決定封鋪,保障公眾利益。

民署稱,資料顯示,無牌經營該場所的負責人曾領有小販准照,但因經營模式與小販不符未獲續牌。而原食肆的牌照已由原持牌人向當局註銷,因此該食肆繼續營業是無牌經營。當局已按程序讓經營者申請牌照,但經營者至今未申領飲食牌照。

民署稱,署方一直跟進這個案,多次勸告及檢控無效,決定封鋪,民署稽查員上週五(十二月九日)聯同治安警到現場向該食肆負責人發出封鋪通知書,勒令在二十四小時內關鋪,昨日早上再派員到現場執行封鋪,過程順利。

民政總署重申,絕不容許食肆無牌經營,所有食肆必須有牌經營。民署會繼續採取嚴厲行動對付無牌食肆,以確保公眾健康及環境衛生。民署呼籲業界自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