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再詳解新控煙法 要求酒店社區全面配合

【本報訊】新控煙法明年元旦起生效,為加強各界對新法的瞭解,控煙辦應邀,日來派代表出席了由民政總署主辦的風順堂區社區諮詢委員會座談會,及為威尼斯人員工舉行講解會,兩場講解會共400多人出席。

講解會上,控煙辦代表講解新控煙法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擴大禁止吸煙範圍、可設立吸煙室的地點、罰則、禁煙標誌張貼式樣以及控煙監察等等問題。

控煙辦代表指出,《新控煙法》規定的“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50%;《新控煙法》的禁煙範圍包括衛生護理場所、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遊戲機中心、網吧、遊戲機中心、升降機、扶手電梯、行人天橋、隧道、屬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泳灘、泳池、體育設施等;《新控煙法》又規定在禁煙地點吸煙,違法者最高罰款600元。

控煙辦公室代表又強調,禁煙場所管理人必須履行二項的責任,首先應在管轄的場所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禁煙標誌,標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金額,沒張貼者可被科處澳門幣1萬元至10萬元罰款;其次,見到違例吸煙者應要求其停止吸煙並將煙弄熄,同時建議禁煙場所管理者和員工主動移除所有煙灰缸及點火用具。

控煙辦公室代表說,如發現有人在禁煙地點吸煙,禁煙場所管理人及員工應禮貌堅定地勸喻對方停止吸煙。若屢勸無效,可召喚衛生局或警方,如出現威脅、暴力或破壞公眾秩序等情況,應即時報警。代表重申,構建無煙社會是長期須持之以恆的工作,需要全社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