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台澳生可在當地工作 台灣禁毒經驗值得參考

【本報特派記者 陳觀生 台灣新北市報導】台灣“陸委會”表示,在台灣就讀的澳門學生只要有競爭力,畢業後會有台灣雇主聘用。澳生留台工作,“陸委會”一般按照外勞政策處理。

澳門青年議政訓練計劃台灣考察團昨日繼續訪台行程,先後參觀了“立法院”、“陸委會”及新店戒治所,並座談交流。

澳生留台工作看能力

澳門青年議政能力訓練計劃台灣考察交流團一行37人,在顧問施利亞、陳秀釵、李賢禮以及團長瞿偉剛、副團長黃偉、陳子廉,秘書長何家政,副秘書長駱慧貞帶領下,昨日拜訪台灣“陸委會”,並與“陸委會”港澳處副處長黃秀嫚座談交流。

議政學員關注澳門學生到台灣就讀及留台工作情況。黃秀嫚透露,2010年,來台就讀的澳門學生有4101人,佔台灣海外來台求學學生的30%,排在海外來台學生第一位。黃秀嫚說,有不少澳門學生在台灣畢業後,留在台灣工作,主要是從事IT等科技工作。她表示,澳門學生留在台灣就業,主要是看他自己的競爭力,若能找到雇主聘用,台灣按照外勞來處理。她指,港澳學生為台灣企業工作有優勢,一是語言相通,二是港澳學生有回鄉證方便在兩岸奔走。

黃秀嫚談及台澳民間交流的密切關係。她指出,經貿方面,近兩年台澳貿易額每年有3億多美元,人員往來方面,訪澳台灣旅客每年超過70萬人次,佔澳門外來訪客數量的第三位,訪台澳門人每年超過3萬人次。她相信隨著台灣駐澳機構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及澳門駐台機構“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在台灣設立後,台澳關係將有新的發展。

台禁毒經驗澳可參考

台灣“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所長吳正楠在與議政學員交流時介紹,他們致力推動戒毒輔導方案,提升戒治成效,透過多元而專業的處理,協助吸毒者戒除心癮,順利回歸社會。

議政學員關注戒毒成效及受戒治人出所後的生活及就業。吳正楠說,戒毒課程分調適期、心理輔導期及社會適應期三階段,受戒治人出所後,原個案輔導人進行定期電話追蹤,視情況適時給予關懷或協助,使其順利回歸社會。

吳正楠承認,很多戒毒者出所後仍有毒癮。他認為戒治所在防毒禁毒方面發揮最大的成效是,一方面是拉長戒毒者再犯法之前的時間,讓其有機會戒毒;另一方面是讓戒毒者毒癮再發作時懂得怎樣尋求幫助,如毒癮發作不一定去購買毒品,而是利用美沙酮替代或者直接到戒治所求助。

考察團團長瞿偉剛認為,澳門在懲治毒品犯罪方面的法律比較寬鬆,台灣的禁毒政策以及戒治所的經驗值得澳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