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就任終審法院法官

【本報訊】宋敏莉昨日宣誓就任終審法院法官,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主持監誓。行政長官崔世安、推薦法官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及多名司法官亦出席昨日假中午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舉行的就職儀式

行政長官崔世安2011年12月30日簽署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特區助理檢察長宋敏莉出任特區終審法院法官,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她任職終審法院法官前曾擔任助理檢察長超過10年。

宋敏莉宣誓中表示,必定擁護及執行澳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公正廉潔,維護法制,竭誠為澳門服務。

宋敏莉曾任助理檢察長,她在儀式後沒回應檢察院和終審法院工作的分別,只稱日後大家可觀察她的工作表現。

宋敏莉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此後在澳門大學修讀法律,並參加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自1996年9月起,宋敏莉先後擔任澳門及澳門特區檢察院檢察官。2000年3月起,擔任助理檢察長,並在檢察院駐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辦事處工作,長期以檢察院第一助理檢察長身份代表檢察院參與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的訴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