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戒煙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以下簡稱“新控煙法”)已於今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在這兩星期,措施初見成效,大部分吸煙人士自覺守法,不在禁煙地點吸煙,商舖、食肆等場所亦已基本張貼禁煙標誌及移除所有煙灰缸,控煙工作大致順利,亦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

新控煙法的實行,其主要目的,是要減少市民暴露在二手煙環境中的機會,故此,它擴大了禁煙範圍,包括醫院、診所、幼兒院、小學、中學、高等教育場所(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除外)、油站、體育設施等室內室外全面禁煙;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工作地點、飯堂、社區中心、飲食場所、卡拉OK、商店、街市、銀行(包括放置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電影院、理髮店、美容院、遊戲機中心、桌球室、網吧、有上蓋的停車場等室內範圍禁煙;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除外)、公共泳池、升降機、扶手電梯、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有上蓋的集體客運車輛總站及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等地點同樣禁煙。另外,在巴士、的士、噴射船或救護車等交通工具上亦禁止吸煙。

可能有吸煙人士會問,現時如此多公眾場所禁止吸煙,究竟可以吸煙的地方又剩下多少?首先,在這裡要重申,擴大禁煙範圍並不是剝奪吸煙人士吸煙的權利,只不過對於非吸煙者來說,他們同樣有權免受二手煙之苦,再加上統計數字亦顯示,二零一一年本澳總體吸煙率只有百分之十六點九,換言之,非吸煙率則佔本澳人口約百分之八十之多,所以為了全澳市民及他們下一代的健康著想,擴大禁煙範圍實屬必要。

回到問題,在新控煙法下,現時例外可以吸煙的地方有:室內場所禁止吸煙的室外範圍(如食店外)、法律指明某些地方內可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區域或吸煙室(如在高等教育場所內所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公園內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或機場設施的吸煙室等)、酒店場所的房間(要留意酒店本身亦可能設有吸煙房和非吸煙房)、娛樂場(但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亦會實行禁煙,吸煙區除外)和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但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亦會實行全面禁煙)。另外,由於自住單位不屬禁煙場所,且為私人空間,所以亦屬允許吸煙的地方(但要注意大廈大堂、走廊、升降機等位置同樣是禁煙的)。

雖然法律規定了例外允許吸煙的地點,但是整體來說,市民經常進出的地方亦已大部分禁煙;再加上吸煙始終有害健康,這不但影響自己,還會累及家人。所以在此奉勸所有吸煙人士,與其不斷研究還有哪些地方可以吸煙,倒不如乘是次機會,下定決心,戒除煙癮,為無煙新澳門出一分力!衛生局戒煙諮詢熱線2848 1238。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4、5條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