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政制發展應與時迸進(一)

劉紹滿

今年可以講是本澳政制發展重要的一年,特區政府為了使未來的行政長官的產生及立法會議員的產生,更能體現與時迸進及適合現今本澳社會發展的需求,現正緊鑼密鼓地展開相關政制發展的首階段諮詢工作。筆者亦是認同特區政府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產生及立法會議員的產生,進行相關的政制發展工作,涉及《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相關內容進行修改,並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五步曲”的步驟,以順利展開政制發展,未來的政制發展與時迸並尤其重要。

我們知道《澳門基本法》的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第七條規定,“二○○九年及以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澳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第三條規定,“二○○九年及以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兩個附件都提到在二○○九年及以後兩個產生辦法“如需修改”可依據相關程式處理。

正如,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所言的,特區政府將全面準確地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規定,在澳門特區基本法的框架下,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以促進經濟發展、民生改善、民主進步和社會穩定為宗旨,積極穩妥地推進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澳門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程式作出瞭解釋,相關解釋為澳門政制發展提供清晰而穩固的基礎,也反映出澳門基本法有關政制發展深刻內涵,有利於澳門政制按照基本法的軌道健康發展。

中聯辦主任白志健日前稱,澳門回歸以來的實踐證明,澳門基本法確定的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有利於澳門長期繁榮發展及和諧穩定,符合廣大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中聯辦指出,處理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涉及中央的權力和特區的權力,其決定權在中央。相信澳門特區和社會各界人士一定能夠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廣泛凝聚共識,把這件關係特區根本利益和長遠發展的大事辦好。

對於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社會焦點多集中在二○一三年行政長官選舉及二○一四年立法會選舉改變,筆者亦認同還須討論長遠的政制發展目標;但亦有意見認為,目前最需要討論符合澳門最大利益及社會穩定的內容。現時討論政制發展,只集中討論來屆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較少討論長遠的政制發展目標,如該朝哪一方向、澳門是否需要雙普選,還是有其他適合澳門的發展模式等。政府未來宜釐清有關發展方向。要慎重考慮、直選及間選議席的增加,指出在未來政制發展目標仍未明確時不宜貿然增加,否則日後較難因應發展目標調整。

其實在日前的諮詢座談會上,就有代表工商、金融界的代表則認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可由現時三百名,適度地增加到四百至四百五十名,使選舉委員會更具廣泛性,以配合社會發展;又贊成增加的選委人數可傾斜向專業界別,如吸納文化、教育、藝術等專業人士加入,餘下的名額可按比例分配予其他界別,相信選委會將更具代表性,使澳門政制不斷發展、進步。

也有在社會服務界代表支持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擴大名額。二0○九年時選委會已由首屆行政長官選委會的二百人增至三百人;因應社會發展現況,在二○一四年行政長官選舉時確有需要增加選委人數。又認為,選委會增加人數,讓社會更多不同界別或專業人士參與很合理,但須區分參與選委會人士的職業及其代表或所屬界別,避免出現界別重疊。還有專業界別代表指出,按現時三百名選委計算,專業界別委員只佔其中十分之一,認為可在三百名基礎上適量增加專業界別委員,以符合專業人士在選委會的比例。

例如,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姚鴻明日前認為,適當增加立法會選舉席位將有利吸納更多社會精英或來自不同界別的代表,使立法會更具廣泛代表性和民意基礎,符合社會發展要求。他建議直選方面增加兩個席位,逐步擴大全民的社會政治參與;間選增加社會服務界、專業界的議席,解釋無論從業界的專業人士和從業人員的數量,還是從服務對象的數量和範疇來看,增加該等界別的議席符合澳門社會實情,具相對廣泛的民意基礎,可有效地的維護業界和服務對象的權益,亦可鼓勵日益龐大的專業人士和中產人士積極參政議政。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間選議員崔世昌日前表示,隨著社會結構改變,並朝科學化、專業化及多元化發展,為增加選舉民主成份,建議適當增加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議席,其中間選議席應考慮傾斜予專業界別,以配合現時澳門社會的發展進程及為專業人士提供更多政治參與機會。行政長官選舉方面,建議將選委名額由現時三百人增至四百人。他指由於行政長官選委成員中工商及基層已有很強代表性,選委新增的名額應根據社會發展變化,適當向專業、文化、教育界別傾斜。

直選議員關翠杏則不認同基層在現時選委會結構中有很強的代表性,反指選委會商界比例過重,勞工界只佔四十個名額,與現實不對稱,認為因應人口比例同社會階層的結構變化,應增加勞工界、社會服務及專業界別的名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會長梁維特日前認為,應增加行政長官選委會名額及適度增加立法會經選舉產生的議席,但在擴大參與同時,亦須注意均衡參與,讓在直接選舉中處於相對劣勢的新階層和群體,如青年、專業人士、學者等能在立法會選舉中有參與競爭機會。

筆者亦建議政府當局在展開政制發展的過程中,無論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委員及立法會議員的產生,將來應增加專業界人士,以提升本澳專業界人士在參政議方面能善用盡用,發揮專業界人士應有的職能及義務,更好地進一步提升本澳專業人士的人才力量,亦就是對知識份子的尊重及完善人才機制。因為專業界人士是專業人才的代表,他們有很好的代表性及科學理念,本澳亦能盡其善用專業界人士,亦會進一步提升他們參與建設澳門的動力。同時,未來亦是專業人才競爭的社會,今次在政制發展中有明文規定,將專業人士納入並有機會成為參政議員的要員,相信將會更有助於提升專業人員的參與建設澳門。

要搞好參政議政工作,人才是關鍵。當局還應不斷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參政議政提供智力支撐:首先,在組織生活等活動中,注意發現參政議政的人才,在參政議政的實踐中,大膽使用、不斷鍛煉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參政議政的骨幹隊伍。其次,積極把社內旗幟性的人物、有參政議政能力和經驗的社員推上政協和人大這個參政議政舞臺,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同時,在組織發展工作中,根據參政議政的工作需要,有目的有意識地去發展有代表性和參政議政能力較強的人入社,加強參政議政隊伍。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所推出的“十二五規劃”及支持本澳未來打造成世界休閒旅遊中心,若本澳能在“十二五規劃”之內或隨著橫琴發展的“五年一小變,十年一大變”的步伐,本澳要想成為真正的世界休閒旅遊中心,不僅僅只依靠豐厚的資金就可以的,還是需要大量的人力及人才資源,更甚至是專業人才,不管是旅遊界、文化界、經濟界、法律界及工商界與建築界等,各行各業的專業人才,就目前而言,本澳仍然還欠缺。特區政府未來在培養人才或專業人才之際,更需要的是這些人才能夠參政議政,為特區政府及本澳未來的發展,而出謀劃策,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亦是需要打破人才無用論的說法。今次特區政府進行政制發展,正好有更好、更佳的機會讓專業界人才能有機會及空間為本澳的未來發光發熱。

其實,很多國家或地區的議員或政治要員,他們大部分都是具有某一領域的專業界專家或學者,並且他們的學歷亦是很高。現時,本澳要展開政制發展工作,為推動政制發展與社會展的步伐相配合,在未來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議席上增加更多專業界代表,經過多場的政制座談會反映得出,這也是各界得到共識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