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亦應警惕高智商犯罪

子悠

司法警察局長黃少澤日前在與傳媒的迎春座談會上表示,2011年開立的各類刑事案件共10613宗,比2010年的9898宗增加逾7%。嚴重刑事犯罪方面,去年錄得殺人4宗、勒索49宗(2010年25宗、2009年40宗)、縱火38宗,綁架案零發案。顯示出本澳治安持續穩定。但是與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搶劫案及盜竊案方面,去年錄得搶劫案163宗,比2010年的152宗多;盜竊罪錄得2064宗,較2010年的1491宗大幅增加。尤其是在詐騙案方面,黃少澤指,雖然去年詐騙案件下降至325宗,較2010年減少兩宗,顯示預防詐騙犯罪的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犯罪手段日益複雜化和高度組織化的電話詐騙及網路詐騙犯罪有嚴重化的趨勢。黃少澤局長所指之網路詐騙乃是典型的高智商犯罪,顯示出高智商犯罪已經在本澳漸有抬頭跡象,需要全社會多加關注,提高警惕。

其實,不單是黃少澤局長如此表示,就在他作出上述表示的當日。本澳警方亦偵破兩宗高智商犯罪,其一是司警首度破獲利用空殼店舖碌假信用卡案件,一名本澳男子供稱受僱兩名內地男子,“一條龍”式執行犯罪過程,首先開設“古玩玉石”店並申請信用卡中端機,去年十月至今,涉再以假卡、盜用的信用卡(部分卡來自加拿大)五百多次在自家店刷卡,成功騙取至少350萬元。其二是治安警情報廳搗破一個利用色情網站操控的賣淫集團。調查發現,集團運作已有頗長時間,估計有關網站月收入50多萬。此類案件相信並不在少數,尤其是本澳又以“賭”聞名,涉及博彩業的高智商、高科技犯罪亦時有發生。顯示出本澳警方應不斷提高應對高智商犯罪的能力,維護本澳社會治安的穩定。

隨著資訊技術的飛速發展,一些犯罪行為越來越具有智慧化的特徵,尤其是利用網路技術的犯罪活動增加已經是一個必然的趨勢。調查顯示,在我國被揭發的高技術犯罪以每年40%的速度逐年遞增,網路技術在中國的迅猛發展,也使得欺詐、盜竊罪犯瞄準的目標正從企業、政府機關移向普通百姓,從而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和警惕。除了日漸增多的網上詐騙案外,網上銷售違法商品的網站也為數不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銷售毒品、麻藥以及各種黃色音像製品等。可以說資訊革命給人類帶來福祉的同時,也造就了一批全新的高智商罪犯。智慧犯罪已經引起法學界、犯罪學界、金融界和電腦界的高度重視。

從犯罪學的角度看,智慧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運用智慧、智力成果和先進的科技手段實施的犯罪。近年來,利用高科技智慧犯罪的手段不斷演變翻新,給金融業造成了重大損失。其中,資訊竊取、盜用、欺詐是此類犯罪中最為常見的類型。如利用偽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據、篡改電腦程式等手段來欺詐錢財,是智慧犯罪的常見特徵。危害方面,國外有媒體報導,全球使用假信用卡的非法所得金額在1991年就已經超過了1億美元。到了2004年,僅信用卡欺詐所造成的損失就高達30多億美元,而且還呈現增長加快的趨勢。而在中國,據有關資料統計顯示,從已公開報導的中國新刑法實施以來所發生的具有代表性的電腦犯罪案件來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都在萬元以上。多數電腦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有些達到100萬元甚至上千萬元。

分析認為,高智商犯罪具有如下特點:其一,犯罪主體的智慧性。犯罪分子一般具有較高的文化程度,受過某種專業技能訓練,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智慧。其二,.犯罪行為的隱蔽性。智慧化犯罪由於大量運用技術含量高的現代化手段,如電腦技術等作案,使其更為隱蔽,犯罪後不留痕跡,瞬間作案,不易被發覺。有的犯罪甚至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難以被發現。即使被發現,偵查取證也異常困難。其三,.犯罪後果的嚴重性。利用智慧化手段進行貪污、盜竊、偽造、詐騙等犯罪涉及的金額非常巨大。往往一次犯罪就給國家、集體或者個人造成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損失。其數額之大,是一般的貪污、盜竊根本無法與之相比的。

而且,作為高技術時代的產物,智慧犯罪具有不同于傳統犯罪的特徵。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伴隨著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必然出現犯罪思維、犯罪方式和犯罪技術的創新和蔓延,各種智慧化犯罪將隨之大量出現。正有犯罪學學者所指出的,智能化犯罪代表著21世紀犯罪的新趨勢。從現時本澳所出現的犯罪行為來看,高智商犯罪雖然還未帶來嚴重的影響,但是在普遍存在的趨勢下,相信本澳未來亦不能倖免,所以本澳警方應該未雨綢繆,最好應對準備。

要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智商犯罪,其中最為首先的一點就是完善法律法規,堵塞法律漏洞,因為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謀取利益也是相當主要的高智商犯罪行為之一。其次,應不斷提高警方打擊高智商犯罪的技能水準,根據國際高智商犯罪的發展趨勢,調整應對重點,掌握最先進的打擊犯罪能力。其三,高智商犯罪由於利用現代高科技技術,實施犯罪行為並無需親臨某地,所以加強區域間的交流與合作也是不可缺少。而最為重要的一點上,要想預防高智商犯罪,儘量減低其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在全社會上進行普及教育,增加大家警惕性,讓不法分子無可乘之機亦是應該持續加強的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