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摘賤價批地輸利 政府稱定期檢討溢價金

【本報訊】有議員質詢政府,現時土地溢價金遠低於市價,批地顯得合法不合理,令人懷疑賤價批地存在龐大利益輸送,政府須調整溢價金計算標準。

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回應,政府會修改《土地法》的同時,檢討和修訂相關配套法例,包括批地溢價金計算的法規。

吳國昌、何潤生兩議員昨日在口頭質詢中先後對溢價金的計算標準提出質疑,認為溢價金遠低於土地市價。在嚴重脫節之下,不少批地個案顯得合法不合理。吳國昌更指存在巨大利益輸送,指政府“出賣”澳門利益,憤而離席。區錦新議員也批評政府採用的溢價金計算方式是“蠢辦法”。更多議員認為單靠溢價金計算標準作調整,不可能使批地低價符合市價。

劉仕堯回應指出,政府持續檢討《批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附表及附件內容,以調整溢價金的訂定。政府定期向業界、專業估價機構及相關政府部門收集樓宇建築成本及價格數據,根據有關數據修訂溢價金計算的重要參數。

他說,繼2004年和2007年調整後,政府於2010年展開第3次的修訂工作,全面檢討其計算標,並於2011年11月1日起實施新的批地溢價金計算標準。在新計算標準下,無論住宅、商業、辦公室、私人停車場、工業及酒店等用途之批地溢價金均有不同程度的顯著調升,其中1至7層的低層住宅樓宇的溢價金調升50%,高於7層的住宅調高93%;至於商業及辦公室用途的批地溢價金,平均調高約35%和34%。

他強調,為了令溢價金盡可能貼近市場價格,政府銳意完善制度,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經過兩輪諮詢後,《土地法》修訂草案正由法務部門分析中,預計今年底提交立法會審議。與《土地法》配套的批地溢價金計算法規、修訂租金及利用權價金訂定的法規、制定臨時佔用及專用批給的費用的法規,以及制訂土地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等,亦爭取今年內完成修訂工作。

政府亦展開《批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的研究工作,聘請不同地區的專家學者檢討現行溢價金制度,提供短、中期及長期的優化方案,當中包括全面考量溢價金計算參數,分析通賬指數、公開招標判給價、土地座落位置、樓宇用途、建築成本、樓宇價值,以及融資成本等,向政府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