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座談澳門政制發展 認須按基本法循序漸進

【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晚順利舉行最後一場(第八場)政制發展座談會。有市民認為,社會對政制發展的原則與取向基本一致,就是政制發展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利於行政主導、行政和立法相互分工、制約和配合,以及兼顧各階層利益均衡參與的四個原則。

出席昨晚最後一場政制座談會的梁少培表示擁護和支持特區政府展開政制發展。他認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議員兩個產生辦法現在需要修改,這樣可繼續保持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穩定,確保澳門長期平穩和諧、向前發展,同時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在處理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時,必須嚴格遵循澳門基本法的各項規定,以有利於特區政府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作,同時要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廣泛聽取市民的意見,切不生搬硬套其他地區的做法,避免對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造成不利的影響。

梁少培表示,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依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他認為此原則不能改變,但為配合社會發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可考慮由現在的三百人適量增加至四百人;立法會由直選選舉議員、間接選舉議員和委任議員組成的這一原則符合澳門社會實際,既能照顧社會各階層人士最大利益,又能體現“均衡參與民主成份。他認為此原則不能改變,但2013個第五屆立法會議員可考慮由29人適量增加至33人,其中直選的議員增加2人,由12人增至14人,間選議員增加2人,由10人增至12人,以配合澳門社會未來發展的需要。

黃仁民表示,澳門回歸祖國十二年來,澳門的政治亦得到有序發展,十二年前到今天,從第一任行政長官推委員會200人,到第二、第三任行政長官選委員會增至300人;澳門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由23人,至第二屆增加至27人,到第三、第四屆再增至29人,這些都反映澳門政制的發展正是結合著澳門的實際情況而循序漸進地穩步前進。這有力證明這種“循序漸進的政制發展模式”符合澳門的客觀實際,對澳門的平穩發展至為有利。

翁少鴻認為,有需要對《澳門基本法》兩個附件中規定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立法會產生辦法進行適度修改。推進特區政制發展、草擬修改方案的過程中,需要注意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符合《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切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擴大均衡參與等原則。在推進民主和政制發展的過程中,必須依照“一國兩制”的方針,充分考慮社會條件及承載能力,按部就班,確保社會的穩定發展。

歸僑總會副會長陳健英表示,社會對政制發展的原則與取向基本一致,也就是政制發展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利於行政主導、行政和立法相互分工、制約和配合,以及兼顧各階層利益均衡參與等四個原則,這一個社會共識是澳門政制有序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青年議政能力訓練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陳子廉表示,澳門政府應積極進行普法工作,增加年青人的政治參與度。政府加強對青年、學生的普法及公民教育,鼓勵更多青年參與澳門的政制發展工作,培養本地的政治人才。他呼籲本澳的年青人積極參政議政工作,為澳門未來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