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通過環保車減稅五成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法案,稅務優惠範圍由原來的輕型汽車擴大至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各類車輛,符合環保標準的車輛將可獲減免50%稅款,上限6萬元。

去年7月,政府向立法會引介修改《機動車輛稅規章》法案,表示這是整體環境保護政策的其中一項措施,政府希望向購買環保車輛人士提供稅務優惠,鼓勵更多人選購環保車輛,以便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改善空氣質素。

法案建議購買環保車輛可獲扣減相當於按機動車輛稅率表計得稅款的五成,上限為6萬澳門元,適用稅務優惠的環保車輛由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訂定。法例生效兩年後再作檢討。

負責細則性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在審議意見書中指出,雖然純電動輕型汽車及大部分特殊用途的重型車輛已獲其他稅務豁免,但仍有部分重型車輛未享有環保稅務優惠,建議擴展環保車稅務優惠,將電單車納入其中。

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同意將稅務優惠範圍由原來的輕型汽車擴大至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各類車輛。

雖然一般認為鼓勵購買和使用符合環保標準的車輛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但關翠杏議員在表決後發表聲明,稱稅務優惠可能會鼓勵買車和換車,增加本澳機動車輛,與原本“環保”的原意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