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破虛假買賣樓宇騙居權案

【本報訊】廉政公署偵破一宗涉嫌以虛構不動產買賣申請投資居留的案件,4名嫌犯分涉兩案,受惠家團成員12人。

廉署於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2005年透過虛構不動產買賣,獲批澳門居留權,且居留權按期延續,懷疑有公職人員包庇。經分析及搜證後,廉署調查員於2012年2月7日採取行動,將涉嫌虛構不動產買賣雙方及其他涉案人士帶返廉署。調查後證實,涉案嫌犯虛假買賣仔兩個高層單位,轉移業權,但兩個家庭的買方(居留權申請人)實際並無支付金錢。取得業權當日,買方將支配不動產的權力授回賣方,承諾取得本澳永久居留權歸還不動產業權。買方藉此以偽造文件獲批本澳居留權。

調查期間,買賣雙方供認作出假行為,瞞騙了特區政府。

案中4名嫌犯(兩名姓鄭,兩名姓王)涉嫌觸犯偽造具特別價值的文件罪及詐騙罪。案件昨日移交檢察院。

廉署繼續跟進此案,尤其查明是否有公職人員涉案,同時按投資居留法向貿易投資促進局通報此案,以便按法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