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強調澳門政制須按人大常委決定發展

【新華社3月4日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4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已通過《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澳門特區關於“兩個產生辦法”的下一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進行。

崔世安於當日啟程前往北京,列席將於5日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開幕式。

臨行前,崔世安在回答記者有關澳門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時,首先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收到他關於澳門特區“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後,作出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表示感謝。他說,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了澳門特區政制發展的框架,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在框架的規定下,如何對“兩個產生辦法”進行適當修改,而有關的所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進行,

崔世安表示,關於澳門特區“兩個產生辦法”的公開諮詢工作很快就會展開,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則會透過傳媒向公眾明確解釋整個諮詢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