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與內地文化交流于澳門大有裨益

王希富

日前,文化部外聯局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去年對外文化新聞宣傳的主要情況、今年對外文化的工作計劃和宣傳工作。局長侯湘華強調,今年將從建設制度著手,以青少年為重點,創新理念,整合資源,全方位、多管道、寬領域與澳門文化交流。他亦透露今年內地與澳門的文化交流活動已安排了十六項。主要抓五項工作:一,不斷提升“藝海流金”、“澳門內地春節習俗展演”和“國粹港澳校園行”的品牌效應。加強整合和共用資源,繼續在澳舉辦“根與魂”中國非物質文化展演活動,打造“濠江月明夜”大型中秋綜藝晚會。引導地方開展對澳門文化交流活動,深化與澳門文化交流管道和內容。二,在北京舉辦“港澳視覺藝術雙年展”,在甘肅組織“藝海流金”文化聯誼活動。積極支持中國京劇藝術基金會與澳門基金會合作,組織中央芭蕾舞團赴澳門高校開展“走進校園”演出,確保祖國優秀傳統文化在澳門薪火相傳。三,全力培訓澳門青少年。豐富“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國粹港澳校園行”和“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等活動,加強澳門青少年的國情教育和文化認同。四,擴大對港澳文化交流基地建設。支持輪流舉辦“粵港澳文化合作會議”,增強澳門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的文化內容。五,積極促進內地與澳門文化產業合作。引導澳門參與內地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和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加強兩岸三地文化產業展覽、共建共用交易交流平臺,促成內地與澳門實質的文化產業合作。

該番工作安排和論述已經為今年內地與澳門文化領域的交流工作定下基調,有延續、有深化,亦有所發展。其實說到內地與澳門的文化交流,應該說是一個常說常有、常說常新的話題。但是從實際上來看,在澳門關於文化交流工作過去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和社會的熱烈反響。其重要性也沒有被全社會所認同,在交流形式上也是多年來未有多大變化,尤其是文化交流及其所推動和催生出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更是在很多時候被完全分裂開來。所以在今後本澳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工作一定要走出活動為一切的局限,透過活動的創新營造出交流的氛圍,真正讓文化成為主軸。從而豐富本澳與內地在經貿交流合作之外的新內容、新元素。並且探究兩者相結合,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新思路。從而將澳門融入區域合作、協同發展的工作更好推進。

澳門與內地存在文化交流的空間和需要

概括地說,文化是人類所創造的物質的和精神的成果,它包括人類創造的器物和其他物質產品、技術和知識、規範和習慣、信仰和價值等。文化交流是指不同文化接觸時,一個群體向另一個群體或社會借取文化要素,並把它們融合進自己文化之中的過程。文化交流的模式主要有兩種:不同文化的群體的直接接觸和通過媒介將某種文化傳至另一個社會。

當然在文化接觸時,不同文化間會發生兩種結果,一種是不同文化間發生的衝突。文化衝突是兩種文化接觸時在價值觀念、行為規範、行為方式等方面發生的相互反對的情況。它常表現為某種文化的擁有者排斥、抵觸另一種文化。另一種是不同文化間發生的融合。文化融合以擁有兩種文化的群體的相互交往為基礎,通過長期的相互交往,原來的兩種文化相互吸引對方的長處,而趨於一致。文化交流發生於兩個或者多個具有文化源差異顯著的關係之間。沒有文化差異,沒有因文化差異產生的勢差,就不會很好的進行文化交流。既包括文化間的融合,也包括文化衝突時一方主動向另一方靠近。例如先進文化和落後文化之間是最容易產生文化交流的。在不同的文化圈層中,也能產生很好的文化交流。但是,其前提條件是各文化主體之間須有很強的文化生產力,須有自己獨特的文化,須有文化自主權。他們的交流一般只會發生在各自尊重對方的前提條件下。此外,文化入侵現象,強勢文化壓制弱勢文化現象,都不是文化交流的表現。文化交流須有起始點和機會的平等。順從,勉強等都不是文化交流的本義。

從差異性這個文化交流的根本上看,雖然澳門傳統文化亦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在長達數百年的殖民統治時期內。澳門文化與內地文化即相互聯繫有相對獨立,並逐漸形成兩個各具特色的的文化體系。內地固然在不斷傳承和發展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但中間出現的“閉關鎖國”、社會劇烈變革亦對文化的健康發展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甚至有些文化傳統已經湮滅在歷史長河。而反觀澳門,雖然是殖民地統治,但是由於澳葡政府的統治方式,華人原住民的很多文化傳統並未受到破壞,而是能有機會順利的保存和傳承下來,這也就造成了澳門存在眾多傳統文化習俗的景象,很多文化傳統發源於內地卻在澳門生存下來,現在內地有些地方反而要來澳門“取經”,比如本澳著名的“醉龍”表演就是源自中山,但現在他們卻要來澳門找尋這一文化特色。另一方面,澳門相對於內地受近代“閉關鎖國”的影響較小,一直都保持與西方世界的交流,所以澳門的文化亦包含西方文化的特質。正如我們成日所講,澳門文化的特質就是相容並蓄,中西交融。所以,雖然從本質上講,澳門與內地文化雖然同出一源,但在發展過程中卻有不同,現在所形成的文化體系當然也不盡相同,所以存在交流的空間。

關於文化交流對社會發展的作用,從社會學角度分析主要有以下兩點:第一,文化交流給予經濟、政治以重大影響。文化交流是一個“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過程,交流的過程必會促進一個群體的文化向更好的方向發展,產生一種更優越的文化。先進的、健康的文化會促進社會的發展,落後的、腐朽的文化則會阻礙社會的發展。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能夠在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轉化為物質力量。

第二,文化交流影響人們的交往行為和交往方式,影響人們的實踐活動、認識活動和思維方式。當一個群體認同另一個群體的文化並將其納入自己群體文化的一部分時,這個群體的人就會去遵守它,進而對該群體的交往行為等產生一定的影響。發展文化能夠豐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強人的精神力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有交流才會有進步,雖然澳門文化體系較內地文化體系的開放性和自由度更強,但是同樣也並非完美。內地文化有值得澳門學習和借鑒,澳門文化也同樣有內地文化發展所欠缺的元素。在相互的交流中,兩地文化才能共同進步。從而促進中華民族文化的繁榮和發展。而且在交流過程中,隨著相互之間的瞭解和接納,也會反過來為澳門與內地其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創造更佳的基礎,文化交流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也正在此體現出來。

文化交流對澳門大有裨益

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澳門與內地的交流一直未有停斷,即使是在葡萄牙統治澳門期間亦是如此。尤其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更是大力支持澳門的發展,2003年10月17日,在時任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見證下,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和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分別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在澳門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從制度上將為兩地的交流合作奠定基礎。其後隨著CEPA各個補充協定的簽署,澳門與內地的經貿交流與合作不斷進步。現在澳門經濟高速發展所取得的成果,絕大部分的功勞也是來源於此。但是,這個交流只是著重在經貿方面。雖然處於經貿合作的需要,兩地社會也有自發自覺的文化交流。但是很多都是未有制度保障和恒常化堅持下來,所取得的效果也並十分理想。不過在去年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定》中,關於文化創意產業、教育、文化體育、法律等方面的合作規劃已經更加明確,相信可以為將來的兩地文化交流與合作產生更好的促進作用。

從理論上說,加強與內地文化交流與合作是澳門文化發展所必須的,正如前述所分析。而從實際上來講,澳門在此文化交流中所將獲得的效益絕不僅限於此。從澳門文化自身而言,這是發展的需要。從社會效益來講,澳門回歸後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發展必然受到內地整體發展規劃的影響,尤其是澳門作為一個對外依賴程度相當之高的微型經濟體,連基本的社會資源供給都要依靠內地,如果不瞭解內地,又如何更好的協調兩地的發展?再者說,澳門雖是特區,但在“一國兩制”的實踐中,一國始終是基礎,澳門社會、澳門居民瞭解內地、瞭解祖國也是內在的要求,只有很好的瞭解祖國內地的發展,明晰未來的前景,才能對“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實踐和發展充滿信心,從而在澳門營造出和諧發展的氛圍,有助於澳門的繁榮和穩定。再從經濟方面來說,未來區域協同發展已經是大勢所趨,不可回避,文化的交流將可促進澳門與周邊省市的相互瞭解,在清晰對方文化思維、制度設置的情況下,無論是什麼方面的合作都將更加順暢。尤其是在澳門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時候,文化交流可以促使我們對澳門文化進行梳理的統籌,真正找出澳門文化的精髓所在,並將澳門的文化向外傳播,這個過程不僅僅是文化本身的宣揚,更是為本澳的文化創意產業開拓市場的過程,文化交流做的好,未來澳門文化產業的發展將會更加事半功倍。

其實,文化交流不僅對澳門有利,澳門文化特色中的東西,尤其是相容並蓄的交融特質,更對內地文化的發展具有特殊作用。去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的“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指出,“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文化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任務更加艱巨,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要求更加緊迫。當代中國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文化越來越成為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因素、越來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豐富精神文化生活越來越成為我國人民的熱切願望。” 為此,也提出“堅持改革開放,著力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以改革促發展、促繁榮,不斷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提高文化開放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