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出臺32條意見 助廣東加快轉型升級

【新華社廣州3月12日電】記者從廣東省政府獲悉,國家工商總局近日出臺了《關於支持廣東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32條意見中19條涉及企業註冊登記,有12條屬於首創性政策突破。

《意見》支持廣東在特定區域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和註冊資本登記改革探索,如支持深圳、珠海橫琴新區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面開展試點;支持廣東省選擇條件成熟的一個地市,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功能和法律原則,開展註冊資本登記改革探索,推動破除註冊資本“玻璃門”。

《意見》在市場主體準入上提出大“鬆綁”,授予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含行政區劃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受理權,放寬了企業登記場所、企業名稱登記、企業集團登記等條件。

在登記體制機制、登記方式方法、特定主體登記條件等方面,《意見》支持廣東探索建立適應區域經濟發展需求、登記權限相對集中的登記管理新體制;支持開展電子化網上登記、年檢改革,實現全流程網上操作;支持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沿用原名稱,依法登記經有關部門確認的非貨幣財產出資等。

此外,《意見》還提出允許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可以繼續使用原名稱、字號;支持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簡化港澳臺投資者身份證明手續,免於提交公證、認證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針對廣大提出了多條首創性措施。如提出對屬廣東省委、省政府檔明確的新興行業,都可支持辦理登記,按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中類、小類登記皆可。這是國家工商總局首次對某一省在新興行業登記方面給予明確的政策指引。《意見》鼓勵農民開展“農家樂”等旅遊服務,鼓勵農民開展家庭旅館經營,在國家層面填補了此前存在的一定政策空白。同時,還提出支持優勢企業資產重組多項支持性、便利性措施,如“一次性申請多項變更登記”等,能有效降低企業兼併重組成本,最大限度方便企業。

在市場監管體系、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上,《意見》提出支持深圳、珠海、汕頭推動特區立法;開闢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的“新特區”,在數據資訊開放共用、食品黑名單制度等方面支持廣東構建更加符合廣東市場發展實際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意見》還明確,總局積極向中央編辦申請批准在廣東省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派出機構。據瞭解,這是工商總局首次作出設立商標局派出機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