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制發展的地方特色

政制發展是社會“上層建築”的完善和發展,但離不開本地社會經濟發展、歷史淵源、文化傳統、社會環境等基礎。筆者認為,澳門政制發展不能簡單模仿別的國家或地區的選舉模式,而是應當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綜合考慮澳門經濟發展、歷史淵源、文化傳統、社會環境等多方面因素,走具有澳門地方特色的政制發展道路。

澳門政制發展的特色首先表現在和諧協商的政治文化。澳門沒有黨派的紛爭,沒有族群的糾葛,社會和諧共融,居民和睦互助。不同族群、不同信仰、不同界別之間和諧相處,社會融洽祥和。追求“求同存異”,反對社會對抗,宣導各界團結包容、守望相助。這種和諧包容的社團文化,決定了澳門政制發展模式應通過各方充分的協商和對話,來確定政制發展道路,找出最大的公約數,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凝聚最為廣泛的社會共識。

澳門居民素有愛國愛澳的深厚情感,也是本澳地方特色。愛國愛澳已成澳門的核心價值。澳門回歸以來,特區政府貫徹落實基本法,有效發揮行政主導的作用,經濟繁榮、民生改善、民主發展和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和進步。然而,眾所周知,澳門回歸後取得的成就,離不開祖國的關懷與扶持;澳門居民對祖國同胞有著血濃於水之情,積極支援祖國各項建設。“一國兩制”與“愛國愛澳”,體現了國家利益與澳門利益的統籌共贏,“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則是制度性保證。

澳門政制發展的地方特色,還體現在與澳門社團相契合的立法會間接選舉制度。澳門立法會的間選,由不同功能界別的社團代表選出議席來代表不同功能界別的聲音,從而讓立法會體現均衡參與的價值。這歸根到底反映了澳門社團政治的特色,在某種程度上看,間選制度與澳門的社團政治是相互結合在一起的。隨著澳門社會的多元化發展,間選可以保證不同階層、不同界別在立法會中都有自身的代表,同時也有利於選拔各個行業精英進入立法會,以提升立法會的立法品質。有人建議取消立法會間接選舉議席,筆者認為是漠視澳門社團政治的歷史和事實,脫離了本澳社團社會這一地方特色。當然,當前立法會間接選舉制度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間,需要在未來的政制發展中加以完善。

政制發展不能忽視穩定的重要性。循序漸進是穩定的基礎,需要在完善現存問題的基礎上謀求進一步的發展。如果無視間接選舉制度的合理性和存在問題而盲目提出要完全直選,就容易犯冒進的錯誤,容易引發社會的衝突對抗,這對於澳門政制的良性發展和澳門社會和諧穩定是不利的,與澳門和諧協商的政治文化以及愛國愛澳的深厚情感的地方特色也是不相符合的。